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2024-05-05 12:55

1.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2.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3.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企事业单位应该要及时给出具解除,或者是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失业职工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相关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从失业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失业保险金是由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的机构按月进行发放的。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什么

4.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程序

失业保险没有用?那是你不会用吧~

5.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有哪些

1、参保单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2、失业保险中心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失业求职登记表》。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以上表格。4、交纳3张一寸彩照、1份身份证复印件。5、办理完成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有哪些

6.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步骤

必须满足3个条件;1.非因本人原因离职;2.已经一年以上缴纳了失业保险;3.劳动者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除此之外,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

7. 领取失业保险金流程是什么?

申领失业金的条件和流程

领取失业保险金流程是什么?

8.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摘要:1、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3、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4、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5、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6、盖章7、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律分析:1、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3、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4、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5、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6、盖章7、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流程如下:1、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并且要在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3、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4、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5、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6、盖章: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7、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并完成以上程序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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