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何时能提取

2024-05-03 22:24

1. 住房公积金何时能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时候,可以持有效提取凭证去各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2、离休、退休的时候,持有效提取凭证去各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的时候,持有效提取凭证去各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的时候,持有效提取凭证去各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的时候,持有效提取凭证去各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的时候,持有效提取凭证去各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的时候,持有效提取凭证去各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扩展资料:
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何时能提取

2. 公积金什么时候才能提取出来?

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要不要提取出来

3. 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下列时候可以提取: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提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提取;退休的,可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提取;出境定居的,可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4. 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济南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二)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五)支付物业费的;

(六)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 50 周岁、女性年满 45 周岁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八)出国(境)定居的;

(九)正式退休的;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5. 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都可以提取,但是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6. 什么时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分析:一般以下几种情形才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1、职工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2、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申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取出;
3、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取出;
4、职工当前有住房贷款正在偿还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5、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地没有自有住房,靠租房居住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那么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取出。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说到公积金大家都不会陌生,公积金的用途非常多,所以现在缴纳公积金的人也很多。那么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可随时提取: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职工死亡等情况可以随时提取公积金。两年后提取: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辞退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一年内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进行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公积金怎么贷款买房 
      1、首先,购房者需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并根据提示,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然后,申请人带上身份证,同时要准备上户口簿,有时候需要你去民政局开取结婚证明或者单身证明。带上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
      3、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提交材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房款收据复印件3份,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结婚证明或者单身证明两份,并交纳相关办理费用,之后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4、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银行回执。
      我总结:以上是关于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公积金的作用非常大,可以用于买房、租房、养老等,所以公积金有条件的话都可以缴纳一下。

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8. 公积金什么时候才能提取

条件符合就可以。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