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地点,应遵循哪些原则?

2024-05-12 11:20

1. 根据现行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地点,应遵循哪些原则?

出口 :
 
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
 
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1. 出口方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 24 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2. 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3. 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 ( 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
 
4. 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1. 出口方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 、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2. 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出口方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
 
3. 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出口方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 24 小时)
 
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 送到港区装船。
 
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七、出口方需及时缴纳报关报检费。
 
 
出口报关-
 
一、报关的一般程序
报关一般应经过以下四个环节,即申报、查验、征税与放行。
二、出口货物的申报时间与期限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前向海关申报。至于装货24小时前到什么程度,是3天、5天还是1个月,可由报关人视口岸的仓储能力自定,海关一般不予过问。
规定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主要是为了留给海关一定的时间,办理正常的查验和征税等手续,以维护口岸的正常货运秩序。除了需紧急发运的鲜活、维修和赶船期货物等特殊情况之外,在装货的24小时以内申报的货物一般暂缓受理。
三、报关地点
根据现行《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地点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进出境地原则;
2.转关运输原则;
3.指定地原则。
四、报关应交验的主要单证
1.由报关员自行填写或由自动化报关预录入人员打印的报关单一式多份,其所需份数根据各部门需要而定,出口退税时加填一份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
2.出口货物属于国家限制出口或配额出口的应提供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文件;3.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境货物通关单、合同等;
4.出境货物通关单(不需出口检验的商品可免附)、出口收汇核销单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单证。
五、关税的缴纳
《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时也规定了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和海关准予注册的报关企业也是法定纳税人。
上述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海关签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节假日除外)7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不缴纳的,由海关自第8天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征收欠缴税款总额的1‰的滞纳金。对超过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的,海关可责令担保人缴纳税款或者将货物变价抵缴,必要时,可以通知银行在担保人或者纳税义务人的存款内扣款。
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先缴纳税款,然后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30天内向海关书面复议。
出口报关的操作演示:
SIMTRADE系统的报关程序可分为两个阶段:前期阶段和进出境阶段,下面对这两个阶段的报关操作程序分别进行演示。
前期阶段
【操作步骤1】:申领核销单(注:有关外汇核销的详细内容可参阅第13章的相关内容)。在出口商“业务中心”点“外管局”,再点“申领核销单”,即可从外管局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
【操作步骤2】:再到出口商业务画面点“查看单据列表”,选择“出口收汇核销单”,并点该出口收汇核销单对应的编号(本例为STECA000009)准备进行填写;
【操作步骤3】: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如下图所示。
填写完后,点“保存”、“退出”。
【操作步骤4】:备案。回到“业务中心”点“海关”,再点“备案”,凭填好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办理口岸备案
【操作步骤5】:送货。在海关界面点“备案”右边的“送货”,将货物送到海关指定地点;至此,前期报关工作完成
进出境阶段
【操作步骤1】:准备报关。回到“业务中心”,点“出口商”,点“添加单据”,选择“出口货物报关单”,点“确定”
【操作步骤2】:填完后,点“保存”、“退出”。
【操作步骤3】:再次回到“业务中心”,点“海关”,点“报关”;选择报关所需的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境货物通关单”(不需出口检验的商品可免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点“报关”,即可完成报关。

根据现行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地点,应遵循哪些原则?

2. 出口加工区的主要优惠政策提到:1、对加工区运往区外的货物,海关按照对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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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工区运往区外的货物,海关按照对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
区外包括境内和境外,
境内进入出口加工区相当于出口,加工区内运往境内相当于进口,需要进口报关,加工区内运往境外相当于出口,因为你进入加工区内已经申报出口了,这时的出口申报是实际离境的申报,
2
这个问题显示出你对这些概念很不理解,货物进入加工区内相当于出口,所以需要征出口税,但实际上货物还在国内,最终目的地可能是国内或国内,如果是国内就不需要征税,国外的话就要征税了,海关为了管理方便,进入加工区后先予以保税,意思是先不征,根据最后的目的地决定是否征税。
关于出口退税,因为一些原因,国家对部分出口商品给于出口退税,通常的原因是为了保护企业,降低企业负担,增加企业利润。这些商品通常出口是不征税的,所以进入加工区后可以先申请出口退税,这样企业可以降低企业的资金压力,但是如果由加工区内销往境内,那就要征收进口税了。
 
 
有问题继续问吧,我喜欢爱学习的人,

3. 进口货物是指进入我国国境或者关境的货物,对吗,判断题

您好,进口货物是指将货物从外国境外移送至我国境内的行为。税法规定,凡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应于进口报关时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摘要】
进口货物是指进入我国国境或者关境的货物,对吗,判断题【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我是赵老师,拥有13年教育行业经验,擅长各学科教育,我正在快马加鞭为您整理答案,请您稍候,我会尽快回复给您,祝您虎年大吉虎虎生威~【回答】
您好,进口货物是指进入我国国境或者关境的货物这个说法是正确的。【回答】
您好,进口货物是指将货物从外国境外移送至我国境内的行为。税法规定,凡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应于进口报关时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回答】
1.亲~真的是非常荣幸为您解答问题。如果我回答得好。请给个赞吧。如果我回答得不好,还请您多多包涵呢~非常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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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茫茫人海之中能够遇到您,真是我的荣幸,希望以后有缘再相逢噢。 
4.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点击一下我的头像,再向我提问噢。非常感谢您的支持。谢谢您。[比心]【回答】

进口货物是指进入我国国境或者关境的货物,对吗,判断题

4. 出口报关时,有个贸易国别,这个是如何填写的?

报关单自2016年5月16日新增加了“贸易国”项目,该项目为出口商与之签订合同的客户所在国家。即与谁签订的合同,就填写该客户所在的国家,与货物运到哪个国家没关系。拓展资料:贸易国别:就是进口或者出口的对外签约的国家,即进口的供应商所在国家和出口的客户所在国家。出口报关是指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出境物品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包括向海关申报、交验单据证件,并接受海关的监管和检查等。提交单证流程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1、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出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2、发票。货物发票一式二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单,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4、装箱单。其份数等同货物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5、合同。出口货物报关时需提供买卖双方签订的外贸合同。6、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付汇""章的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报关单的右上角处。7、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8、其它有关单证。包括:(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5. 凡是报关进口的货物,不管起来源,均应计算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这句话错在哪里

哪些项目免征增值税-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七)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八)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以上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凡是报关进口的货物,不管起来源,均应计算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这句话错在哪里

6. 进出口收发货人进口货物可采取的报关方式

出口收发货人进口货物可采取三种方式:
1.
专业报关一般是报关行
2.
代理报关一般是货运公司抬头
3.
自理报关一般是大型企业自己报关。
其中自理报关是发货人最常用的方式。

7. 确定进出口货物归属类重要依据是什么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按照国家有关商品归类的规定确定。而海关认定的化验、检验结果,可以作为商品归类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四十二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按照国家有关商品归类的规定确定。
海关可以要求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提供确定商品归类所需的有关资料;必要时,海关可以组织化验、检验,并将海关认定的化验、检验结果作为商品归类的依据。
第四十三条海关可以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提出的书面申请,对拟作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预先作出商品归类等行政裁定。
进口或者出口相同货物,应当适用相同的商品归类行政裁定。
海关对所作出的商品归类等行政裁定,应当予以公布。
一、关于办理进出口许可证
经营者申请出口许可证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加盖经营者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二、属于配额管理的,应提交主管机关签发的出口配额文件原件;属于招标管理的,应提交商务部下发的中标经营者名单及其中标数量(原件),招标办公室出具的《申领配额招标货物出口许可证证明书》原件;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需提交《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原件。根据国家规定,凡是国家宣布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不管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分任何贸易方式(对外加工装配方式,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前均须申领出口许可证。非外贸经营单位或个人运往国外的货物,不论该商品是否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一律须申领出口许可证;属于个人随身携带出境或邮寄出境的商品,除符合海关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外,也都应申领出口许可证。
二、关税完税价格的审定
关税完税价格,就是进出口货物应当缴纳关税的价值,或者说是对进出口货物计征应交税款时所使用的价格,也有称为海关价格的。对于关税完税价格的审定,修改后的《海关法》规定为,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这里明确规定以成交价格为基础,是要求关税完税价格更能反映市场的实际状况,更符合实际。因而,在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中指出,正确审定完税价格是为了防止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价格,防止藉此行为偷逃关税,保护公平竞争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实际成交价格,则将其界定为是一般贸易项下进口或出口货物的买方为买该项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的价格。所以,海关要求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真实价格,提供证明所申报价格真实、完整、正确的文件资料,必要时,还应当向海关提供反映买卖双方关系和成交活动的一切有关情况。同时,海关为审查申报价格的正确性,也有权检查买卖双方的有关合同、发票、账册、单据、业务函电、文件和其他资料。
关于海关估价,按照《海关法》的规定,是在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所以,海关估价是指海关为了征收关税而根据统一的价格准则来审查定进出口货物的价值,即估定进出口货物应当缴纳关税的价值。实际上海关估价就是由海关估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确定进出口货物归属类重要依据是什么

8. 所有的贸易术语中都是由出口商办理的报关手续

FOB: 是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并及时通知买方。

本条中风险转移规则已经《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改,装运港货物装运上船后,风险转移给买方。(由于2000年解释通则规定之越过船舷风险转移,是否越过船舷不便于举证,故而修改。)

C&F: 即“Cost and Freight"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的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家。

CIF: 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保险费、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FCA: 即“Free Carrier"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是“货交承运人”。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及时通知买方。

CPT: 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自费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在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后,在约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装运地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处理,并及时通知买方。

CIP: 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自费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负责办理保险手续并支付保险费。在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的装运地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照管,以履行其交货义务。

EXW: 即 “EX Works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工厂交货(指定的地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在其所在处所(工厂、工场、仓库等)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货义务。

FAS: 即"Free Alongside Ship" 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船【摘要】
所有的贸易术语中都是由出口商办理的报关手续【提问】
FOB: 是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并及时通知买方。

本条中风险转移规则已经《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改,装运港货物装运上船后,风险转移给买方。(由于2000年解释通则规定之越过船舷风险转移,是否越过船舷不便于举证,故而修改。)

C&F: 即“Cost and Freight"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的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家。

CIF: 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保险费、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FCA: 即“Free Carrier"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是“货交承运人”。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及时通知买方。

CPT: 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自费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在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后,在约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装运地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处理,并及时通知买方。

CIP: 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自费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负责办理保险手续并支付保险费。在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的装运地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照管,以履行其交货义务。

EXW: 即 “EX Works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工厂交货(指定的地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在其所在处所(工厂、工场、仓库等)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货义务。

FAS: 即"Free Alongside Ship" 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船【回答】
希望你能采纳我的建议,祝您生活愉快【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