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交易过户的办理

2024-05-05 07:16

1. 非交易过户的办理

办理非交易过户包括以下3种情况:(1) 因法院扣划、破产清偿原因造成的非交易过户:须由相关的司法部门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和转入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2) 因赠予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由赠予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3) 因遗产继承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由申请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非交易过户的办理

2. 什么情况可以办理非交易过户

你好,办理非交易过户包括以下3种情况:

(1) 因法院扣划、破产清偿原因造成的非交易过户:

须由相关的司法部门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和转入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2) 因赠予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

由赠予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

(3) 因遗产继承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

由申请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3. 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不通过场内或场外交易的形式,而使股票的所有权在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过户。办理非交易过户包括以下3种情况:1、因法院扣划、破产清偿原因造成的非交易过户。须由相关的司法部门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和转入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2、 因赠予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由赠予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3、 因遗产继承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由申请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非交易过户原则:1、非交易过户受让一方应当符合相应基金契约规定的基金持有人条件;2、非交易过户受让方应当按照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开户要求办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开户手续;3、非交易过户所涉的基金份额应当是未予质押或设定了其他限制的份额;4、因离婚等原因进行财产分割或出于债务履行需要提出非交易过户申请的,除非出具法院司法文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或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一般不受理该等申请。但应告知申请人按照先赎回再申购的程序完成过户;5、司法和行政非交易过户的效力高于其他非交易过户;6、司法和行政非交易过户按照时间在先原则认定效力;7、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非公证遗嘱效力,时间在后遗嘱的效力高于时间在先遗嘱效力;8、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赠与协议本身不单独构成非交易过户的依据;9、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产生非交易过户,应当持司法机关裁定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医疗单位证明提出申请;10、投资者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转入方必须已开设基金账户,办理非交易过户需到转入方或转出方办理托管交易的销售网点办理申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非交易过户

4. 什么叫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因继承、赠与、财产分割或法院判决等原因而发生的股票、基金、无纸化国债等记名证券的股权(或债权)变更,受让人需凭法院、公证处等机关出具的文书到登记结算机构或其代理机构申办非交易过户,并根据受让总数按当天收盘价,收取规定标准的印花税。 (1)非交易过户受让一方应当符合相应基金契约规定的基金持有人条件;  (2)非交易过户受让方应当按照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开户要求办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开户手续;  (3)非交易过户所涉的基金份额应当是未予质押或设定了其他限制的份额;  (4)因离婚等原因进行财产分割或出于债务履行需要提出非交易过户申请的,除非出具法院司法文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或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一般不受理该等申请。但应告知申请人按照先赎回再申购的程序完成过户;  (5)司法和行政非交易过户的效力高于其他非交易过户;  (6)司法和行政非交易过户按照时间在先原则认定效力;  (7)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非公证遗嘱效力,时间在后遗嘱的效力高于时间在先遗嘱效力;  (8)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赠与协议本身不单独构成非交易过户的依据;  (9)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产生非交易过户,应当持司法机关裁定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医疗单位证明提出申请;  (10)投资者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转入方必须已开设基金账户,办理非交易过户需到转入方或转出方办理托管交易的销售网点办理申请。  (11)非交易过户后,原基金账户份额的的存续时间,在转到新的基金账户后仍旧连续计算;  (12)进行非交易过户时,可以是一个基金账户里拥有的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的一只或多只开放式基金,也可以是同一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  (13)同一托管销售机构的投资者做非交易过户可直接办理;不同托管销售机构的投资者做非交易过户,则须先做转托管后做非交易过户。  (14)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符合条件的二个月内办理确认手 续。基金注册登记人可收取一定的过户费用.

5. 什么叫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 指的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因为继承、赠与、财产分割导致的股票、基金和国债等等记名证券的主权变更。受让人应该按照当天的收盘价和受让的总数缴纳规定标准的印花税。非交易过户涉及到的资金应该没有被质押或者被限定的资金份额。
   非交易过户 的三种情况    
  1、 被法院破产清偿原因导致的非交易过户:由相关的司法机关到指定的银行网点柜台办理手续,并且提供法院的司法清偿文件和转入的账户,经过业务主管批准后即可办理 ;
  2、因为赠与发生的非交易过户:受赠与人到银行网点办理业务,提供债券交易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个受赠与人的账户,填写《债券账户申请表》后办理;
  3、因为遗产导致的非交易过户:由继承人到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提供赠与人死亡证明、债券交易卡、被赠与人的有效身份证和被赠与人的账户后办理。

什么叫非交易过户

6. 非交易过户的简介

非交易过户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因继承、赠与、财产分割或法院判决等原因而发生的股票、基金、无纸化国债等记名证券的股权(或债权)变更,受让人需凭法院、公证处等机关出具的文书到登记结算机构或其代理机构申办非交易过户,并根据受让总数按当天收盘价,收取规定标准的印花税。

7. 非交易过户是如何理解的?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在继承、赠与、破产支付等非交易原因情况下发生的基金单位所有权转移的行为。非交易过户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因 继承、赠与、 财产分割或法院判决等原因而发生的 股票、 基金、无纸化国债等 记名证券的 股权(或 债权)变更,受让人需凭法院、公证处等机关出具的文书到登记结算机构或其代理机构申办非交易过户,并根据受让总数按当天收盘价,收取规定标准的 印花税。办理非交易过户包括以下3种情况:
(1) 因法院扣划、破产清偿原因造成的非交易过户:
须由相关的司法部门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和转入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2) 因赠予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 由赠予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 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
(3) 因遗产继承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
由申请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 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需要提供的资料:
(1)转让协议及有关非交易过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两份,需加盖发证机关公章以及机构客户单位公章或个人客户签章;
(2)投资者或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销售网点要求的其他资料。

非交易过户是如何理解的?

8. 非买卖车过户手续怎么办

1、非买卖车辆过户与买卖车辆过户的区别就在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不相同,其余的没有区别。
2、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9条的规定,申请转移登记(即过户登记)的,所需提供材料及流程如下: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填写申请表;
(二)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 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 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四)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五)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