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费及董事会津贴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按劳动报酬所得征税

2024-05-10 06:04

1. 董事会费及董事会津贴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按劳动报酬所得征税

董事会费是指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董事会的职能而开支的费用;董事费是指董事会决定支付给董事会成员的劳务报酬,是一项个人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的规定,二、关于董事费征税问题(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政策的规定,如果该董事未在公司任职、受雇,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公司任职、受雇则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以该董事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

董事会费及董事会津贴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按劳动报酬所得征税

2. 董事会费及董事会津贴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董事费收入,是分为如下两种情况的:
(1)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
(2)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按工资薪金征税(与个人工资合并)。
所以,以哪种方式申报个税,关键要看该人与公司是否有任职受雇的关系,只要有任职,就是非独立个人劳务,就按工资薪金交税。否则就是劳务报酬。

3. 董事会费及董事会津贴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按劳动报酬所得征税

董事会费是指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董事会的职能而开支的费用;董事费是指董事会决定支付给董事会成员的劳务报酬,是一项个人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的规定,二、关于董事费征税问题(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政策的规定,如果该董事未在公司任职、受雇,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公司任职、受雇则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以该董事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

董事会费及董事会津贴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按劳动报酬所得征税

4. 董事费个税的计算

1、非任职公司董事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2、实际取得的税后劳务报酬,应换算为含税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3、税后劳务报酬超过49500元的,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换算系数68%,计算公式为:
(税后劳务报酬-速算扣除数)÷(1-20%)÷换算系数
换算系数推导过程:
假设含税劳务报酬收入A,不含税(税后)劳务报酬为B,适用税率为C,速算扣除数为D,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E,减除费用为F,其中C、D、F均可以从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中查询得到
根据等式一:B=A-E和等式二:E=(A-F)*C-D这两个税收等式,推导如下
将等式二代入等式一后得到
B=A-[(A-F)*C-D]推导得出
等式三:A=(B-D+F*C)/(1-C)
当A大于4000时,F=A×20%,代如等式三得到
A=(B-D+ A×20%*C)/(1-C),进一步推导得到
A-A*C-0.2*A*C=B-D, 进一步推导得到
A=(B-D)/(1-0.8C),其中1-0.8C就是上述含税收入和不含税收入换算公式中的换算系数。
当适用税率为20%,即C=20%时,A=(B-D)/(1-0.8*20%)=(B-D)/0.84,换算系数为0.84;
当适用税率为30%,即C=30%时,A=(B-D)/(1-0.8*30%)=(B-D)/0.76,换算系数为0.76;
当适用税率为40%,即C=40%时,A=(B-D)/(1-0.8*40%)=(B-D)/0.68,换算系数为0.68。

5. 董事津贴是否征收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因此对于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津贴,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董事津贴是否征收个税

6. 董事费收入个人所得税计算

董事费收入个人所得税计算:计算公式为: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 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董事费在个人所得税中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的个税基本计算方式是: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的费用后,按照20%税率计征;在4000元以上时,扣除20%的费用后,按照20%的税率计算;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董事领取董事费的条件(1)领取董事费的董事必须由选举产生,并在企业合同章程中确定的。(2)董事领取董事费必须由董事会决议认可(3)在企业担任高级管理工作的董事会成员,已按企业的高级人员待遇领取工资,不应再领取董事费。(4)在多个关联企业中任职的董事会成员,领取的董事费,应按合理标准分摊到各关联企业,不应只在个别企业中列支费用。董事费列支的规定(1)董事费应据实列支,计入企业管理费。但一董事会名义支付的招待费、礼品费以及其他属于交际应酬性质的支出,就不得作为董事费支出。(2)企业支付的董事费,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企业代扣代缴,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能列入企业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7. 董事费个税的计算

非任职公司董事费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题目意思是,王先生从那家公司取得董事费收入12万元,是税后净所得,也就是说,公司替他扣缴个税后的金额是12万元。
这样,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把税后所得换算成税前所得。

董事费个税的计算

8. 董事费收入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这个算工资薪金所得.依下面的表来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你本月应发工资-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税率10%,
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税率15
%,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税率20
%,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
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
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
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
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税率45%,
速算扣除数为1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