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怎么减少注册资本

2024-05-03 09:50

1. 有限责任公司怎么减少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流程如下:
1、公司召开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做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办理变更登记。
一、公司的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
公司的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注册资本金减少如何办理
需要经过以下几步:
(一)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制定方案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应当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等。
2、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对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股东会对董事会作出的上述方案进行表决,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形成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3、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注册资本属于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所以在减资的时候要相应修改公司的章程。一般来说,这一问题在讨论减资时一并讨论和决议即可。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注册资本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动摇公司的资本信用基础,进而影响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因此,在减资时需要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此,《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此处的“通知”针对的是已知其确切联络方式的特定债权人;“公告”主要针对无法联络上的特定债权人和不特定的潜在债权人(社会公众)。通知与公告是公司减资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违反该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204条规定,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时,不依照公司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对公告方式和次数可能有具体要求,在办理之前需要与主管工商机关进行沟通,按照其要求办理。
(四)债权人保护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的,当然有权自由选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若尚未到期,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若公司拒绝或怠于提供相应担保,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清偿债务。
(五)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换发载明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和(或)实收资本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公司需减少注册资本时,须履行哪些手续
公司减资的基本程序是:
1、必须由股东的表决通过。由董事会提出减资的具体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按特别程序通过决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以一般决议程序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3.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资本的减少,将会引起公司章程的变更,因而,公司资本的减少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怎么减少注册资本

2. 公司减少注册资金后承担的法律责任

减少注册资本的好处是减少了不必要的垫资。同时也减少了公司一旦破产倒闭后所要承担的责任。年检,注册资本小的企业很容易过关,对于工商和税务,注册资本小的企业不易引起注意。
注册资本是和有限责任对应的,注册资本是多大,公司所负责的责任就是多大。而且有些经营范围需要一定的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大的话,更能够得到客户的信任,因为负的有限责任大。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指公司成立后,经权力机构决议,依法定程序使其注册资本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其法定程序如下:
(一)公司权力机构作出决议或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在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在国有独资公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减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在股份有限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
(二)编制表册。公司决议减少注册资本时,董事会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通知和公告。应当注意的是,就增加注册资本这一事项,公司不必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但当公司减少其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进行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公司章程原定的注册资本发生变化,须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办理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的,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的,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金的程序是什么
减资程序概括如下:
1、公司内部决策
首先,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定减资方案。
然后,由股东会来行使决定权。根据《公司法》第48条及第10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注册资本减少的决定权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并且均为特别决议即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减资实行的是资本多数决,而不是股东人数的多数。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注册资本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动摇公司的资本信用基础,进而影响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因此,在减资时需要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此,《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保护程序
《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的,当然有权自由选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若尚未到期,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若公司拒绝或怠于提供相应担保,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清偿债务。
5、法定减资额度(会计师验资后出具验资报告)
虽然注册资本的增减属于企业自治的范畴,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由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资本的增减以及增减的幅度。但是,基于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以及公司开展业务的需要,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第11条: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6、变更登记(换取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179条第2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3. 有限责任公司怎么减少注册资本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流程如下:1、公司召开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做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并公告债权人;3、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怎么减少注册资本

4. 请问公司法哪一条规定注册资本金不能借给股东

《公司法》第23条第(二)项: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25条第(三)项:公司注册资本,这条规定公司章程中应载明注册资本。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77条第(二)项: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81条第一款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界定,同时规定,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的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对于投资公司放得更宽松,可5年内缴足。
《公司法》第59条规定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并应当一次足额缴足。这是基于当前我国自然人从事经济活动的诚信度不够,可能对经济交易活动带来风险的原因而采取的预先防范机制。【摘要】
请问公司法哪一条规定注册资本金不能借给股东【提问】
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解答【回答】
股东可以向公司借款,但是不可以借用注册资金。【回答】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或者认缴的出资额。【回答】
《公司法》第23条第(二)项: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25条第(三)项:公司注册资本,这条规定公司章程中应载明注册资本。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77条第(二)项: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81条第一款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界定,同时规定,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的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对于投资公司放得更宽松,可5年内缴足。
《公司法》第59条规定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并应当一次足额缴足。这是基于当前我国自然人从事经济活动的诚信度不够,可能对经济交易活动带来风险的原因而采取的预先防范机制。【回答】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5. 企业注销股东的借款没还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家庭个人资产也会被用来偿还银行债务。
一、公司股东是否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股东是否需要承担公司债务,需视情况而定:
(1)一般作为公司的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此时就需要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破产债务的处理方法如下:
1、公司破产后会有专门的债务处理小组对债务进行梳理;
2、对公司所有资产和债务梳理完成后,开始资产处置及资金回款;
3、根据实际回款的金额对相应的债权人按比例进行资金分配,完成债务清算。
二、客户回避公司债务怎么办
客户回避债务应该由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的股东的有限责任和法人的独立的地位,逃避公司债务的偿还,严重危害了公司的债权人的权益的,应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一个人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无法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本人的财产的,应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问题有哪些
公司注销后的债务偿还问题: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
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注销股东的借款没还

6.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股东借款问题

浅析公司注册资本管理中的股东借款问题在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占款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关注的同时,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日常企业年检和日常检查过程中,经常可以发现有相当多中小公司存在着股东借款这一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对公司制企业的注册资本进行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就主要是对在公司注册资本管理过程中的股东借款问题进行探讨。
一、公司注册资本管理中的相关理论公司资本制有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之分。其中,授权资本制与折衷资本制共性在于,公司或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随时对外发行新增股本,在公司股东会已授权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独立决定公司是否需要增加股本及增加股本的方式与时间,公司股东会不就公司增加股本作出决议。与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相比较,法定资本制更强调公司股东会决定增资的单方决定权。即根据法定资本制,公司董事会对增资议案仅具有建议权,而没有决定增资的独立判断权。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属于股东会决议事项,这是法定资本制的基础性规则。就法定资本制来说,主要有三种实现途径。第一,全额实缴制。即目前采取的实收资本制,要求股东在公司设立后合理期限内,将所认缴的全部出资缴纳到位。第二,分期缴纳制。公司成立后才具有收受股东出资的适当资格,全额缴纳制在实践中会自然演变成分期缴纳,但这种变形的分期缴纳是被动的而非主动的制度构建,与法定分期缴纳制存在着本质差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9条规定,公司设立登记,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这里行政规章承认股东延缓出资的事实,与承认分期缴纳出资的含义有所不同。第三,担保缴纳制。英国公司法及我国香港公司条例都允许设立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即股东设立公司时只须承诺而无须缴纳出资。法定资本制对应于授权资本制、折衷资本制的资本形式,它强调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增减资本享有最终决定权,公司须等到公司收到股东缴纳的出资后才能成立。全额缴纳、分期缴纳和担保缴纳是公司收取资本的具体方式。从我国的现行立法来看,我国采取的是法定资本制加实收资本制结构。由于本文主要探讨股东借款问题,因此,本文中认定的股东出资方式主要为现金方式,对非货币出资的特殊性不予考虑。
二、本文中股东借款的主要概念和种类笔者认为,股东借款应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股东借款仅指股东(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向公司以借款形式领取资金,用于自身或他人使用的行为;广义的股东借款指股东运用借款、往来款、领取备用金、预领材料款等多种形式向公司领取资金,用于自身或他人使用的行为,这里的多种形式,既包括上述四种形式,又不应仅仅局限于上述四种形式。本文中的股东借款主要采用的是广义的概念。股东借款的种类则表现为多种多样,根据笔者日常接触到的情况来看,主要由股东自己借款、股东通过家庭成员借款、股东通过关联企业或他人借款、股东领取备用金、股东预领材料款等。

7. 公司减少注册资金,股东有何责任

减资行为存在瑕疵的,减资行为对债权人没有效力,即减资不成。减资不成,那么,注册资本就不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认缴出资的限额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限额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注册公司注册资金多少有什么影响
注册公司注册资金的影响:很多行业注册时就有注册资金门槛的要求,比如劳务派遣公司最低注册资本200万元;税务按照注册资金来收印花税;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越多;注册资金50万以上,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其他。
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金的程序是什么
减资程序概括如下:
1、公司内部决策
首先,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定减资方案。
然后,由股东会来行使决定权。根据《公司法》第48条及第10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注册资本减少的决定权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并且均为特别决议即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减资实行的是资本多数决,而不是股东人数的多数。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注册资本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动摇公司的资本信用基础,进而影响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因此,在减资时需要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此,《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保护程序
《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的,当然有权自由选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若尚未到期,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若公司拒绝或怠于提供相应担保,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清偿债务。
5、法定减资额度(会计师验资后出具验资报告)
虽然注册资本的增减属于企业自治的范畴,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由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资本的增减以及增减的幅度。但是,基于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以及公司开展业务的需要,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第11条: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6、变更登记(换取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179条第2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金,股东有何责任

8. 企业注销股东的借款没还

法律分析: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家庭个人资产也会被用来偿还银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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