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2024-05-18 05:19

1. 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2. 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么?

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3. 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怎么签约电子合同才有效?

有法律效力,有效电子合同条件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五)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内容在有效期内完整、准确,并保证电子签名依赖方能够证实或者了解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所载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扩展资料:
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未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未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或者有其他过错,给电子签名依赖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电子签名人或者电子签名依赖方因依据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电子签名认证服务从事民事活动遭受损失,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
未经许可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怎么签约电子合同才有效?

4. 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5. 电子合同是不是有法律效应

你好,电子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大律师网 相关律师根据《合同法》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 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电子合同如果没有纸质或其他方面佐证合同的签订,虽然理论上生效,但是实践中可能会有很多风险,所以最好有一个能够固定下来具有辨识的证据,对生效及以后工作有很大的作用。

电子合同是不是有法律效应

6.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吗?

根据《电子签名法》规定,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合同具有与手写签字或盖章的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因此,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签署的电子合同是否有效应根据该平台使用的电子签名是否可靠、平台是否合规等综合判断。

7. 网上签订的电子合同有法律效果吗

可以有效

网上签订的电子合同有法律效果吗

8. 什么是纸质电子版的合同,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电子版合同是指以电子形式制作,签订的一种和纸质合同具备相同等法律效力的一种协议。
合同有效性
电子版合同在撰写格式上要求与一般合同相同,具备甲、乙双方,合同日期,有效期以及甲乙双方的签名。单从形式上讲电子版合同形式当然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三条 订立合同方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 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二十五条 合同成立时间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 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承诺的撤回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第二十八条 新要约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第二十九条 迟到的承诺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第三十条 承诺的变更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三十一条 承诺的内容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 确认书与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成立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十五条 书面合同成立地点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 书面合同与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子版合同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