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将外地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

2024-05-09 21:35

1. 怎样将外地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

一、将外地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的流程:
1、申请
参保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局的自助终端机登录申请打印或者社保经办窗口申请(无需填表)。
2、受理
自助终端机自动读取身份证审核或经办窗口人工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1)符合条件的受理并出具转移凭证。
(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携带的材料。
3、审核
申请人携带转保凭证到转入地申请转入,转入地寄送寄送同意接收函到转出地,转出地接到联系函后审核办理。
4、审批
审批通过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
5、办结
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业务办结。
二、社保关系转出需要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
三、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参保人参保所在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停止对外办理业务)

拓展资料:《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3、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保险关系转出市外
参考资料来源:人社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怎样将外地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

2. 异地缴纳社保能转回户籍所在地

可以的,有两种处理方式。可以的。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调出证明或函》,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的社保局申请即可。 (二)可以申请退,但退不回来完的,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退保申请书,交纳社保情况(包括养老本本,医保卡)等材料即可。且只能退养老,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在异地需要申请转移,转回原籍,但是需要员工在原户籍所在地存在社保账户。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异地转移社保的流程: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3. 异地缴纳社保能转回户籍所在地

法律分析:1、将个人社保转回老家,首先需要我们所在的单位开出离职证明,依据此证明才能从当地的社保局开社保转出需要的文件。2、开出离职证明后,去当地的社保局,给工作人员说明,要将个人社保转回自己户口所在地,这时工作人员就会要求出示身份证和离职证明,按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3、一切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开出——养老保险参数缴纳评证、参保评证,两份文件。4、将这两份文件交给个人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人员,这样社保就转回个人户口所在地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异地缴纳社保能转回户籍所在地

4. 社保怎么从外地转到户口所在地

社保转移所需资料:
1、接收地社保开具《接收函》,《接收函》上必须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
2、本人须持《接收函》、社保手册、终止合同书到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3、开具《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及《养老保险帐户明细》;
4、本人须持由公司开具的《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及医保帐户结清手续。
社保转移程序: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
5、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6、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本人柜面办理应备文件:
1、社保合同变更申请书(客户信息变更类);
2、投保人身份证件。
委托业务员前往客服中心办理应备文件: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客户信息变更类);
2、授权委托书;
3、投保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代办人身份证件。
注意事项:
1、申请资格人:投保人;
2、受理时间:保单效力终止前;
3、申请限制条件:如果保单之前存在未清偿款项,需先清偿后方可申请办理。

5. 异地缴纳社保能转回户籍所在地

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调出证明或函》,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的社保局申请即可。
(二)可以申请退,但退不回来完的,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退保申请书,交纳社保情况(包括养老本本,医保卡)等材料即可。且只能退养老,医疗保险。
一、怎么交养老保险
第一种由公司代缴,需要每月从职工的工资内扣除一部分,单位缴纳一部分。第二种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需要自己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缴纳。缴纳金额各地规定都不同,建议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咨询。缴纳成功后可以银行卡绑定缴费账号,每个月可自动扣除。一般来讲,单位缴纳的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纳的比例是8%。如果是个体户或者自由职业者,那么养老保险完全由个人缴纳。缴费基数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带上以下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申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与原单位脱离关系证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退工单,《养老保险手册》,申请通过后,根据自己的劳动收入选择档次,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委托邮局按月征收,参保人持开户凭证和身份证到指定邮局开户,缴费存折并更换密码即可。
二、社保转移的证明怎么开
社保同一城市的不用转移,社保系统会自动累加。跨省养老金转移手续如下: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与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到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局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把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的社保局办转移手续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异地缴纳社保能转回户籍所在地

6. 异地转社保到户口所在地怎么办理?

参保人停保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分局(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市属参保的在市局关系科)办理转移,具体步骤如下。
(1) 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 。
(2)填写《社会保险关系(基金)申请转移表》(原单位盖章,也可以个人签名确认)。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可以代办。代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上述资料办理。
现有政策,是可以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转回户籍地城镇户口的养老保险账户上,但是其他统筹部分和养老保险参保年限就没有了。等全国社保联网了再转可以合并转续全额。你可以在工作地或户籍地重新办理社保参保。
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先让接收地社保局出具“接收函”(接收函里有一个接收地社保局的银行户口及帐号,用于转移养老个人账户)。

7. 在异地缴纳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有什么规定

现行的社保转移接续政策是退休年龄之前,全国范围内都可以办理转移。

只要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地已缴纳最少有一个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摘要】
怎样将外地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提问】
现行的社保转移接续政策是退休年龄之前,全国范围内都可以办理转移。

只要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地已缴纳最少有一个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回答】
所需资料:

①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②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

办理流程:

①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参保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

②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如下手续两地的社保局自己处理,不用本人办理的,不用担心:即转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给原来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钱汇入现在社保局的账户就完成社保转移手续了【回答】

在异地缴纳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有什么规定

8. 在异地缴纳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有什么规定?

一、将外地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的流程:
1、申请
参保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局的自助终端机登录申请打印或者社保经办窗口申请(无需填表)。
2、受理
自助终端机自动读取身份证审核或经办窗口人工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1)符合条件的受理并出具转移凭证。
(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携带的材料。
3、审核
申请人携带转保凭证到转入地申请转入,转入地寄送寄送同意接收函到转出地,转出地接到联系函后审核办理。
4、审批
审批通过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
5、办结
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业务办结。
二、社保关系转出需要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
三、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参保人参保所在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停止对外办理业务)

拓展资料:《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3、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保险关系转出市外
参考资料来源:人社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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