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应急疏散预案

2024-05-17 18:49

1. 防灾减灾应急疏散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在火灾、地震、建筑物倒塌等突发事件时,能有条不紊地疏散师生远离事发现场,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我校特制定本应急疏散演练预案。
  一、实施对象和范围
  ##小学全体师生。
  二、演练时间:
  (一)预定演练:每年5月10、11月9日
  (二)非预定演练: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布置本校开展演练工作。
  2、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具体工作组,其成员和职责如下:
  (1)演练现场指挥组
  组长:
  成员:
  基本职责:根据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制定各小学本校演练的时间、疏散顺序、疏散路线,组织开展演练;掌握本校演练情况,及时小结报告;对演练中出现的紧急情况进行果断处置并上报。
  (2)演练紧急疏散组
  组长:
  成员:(所在班教室)
  基本职责:在演练现场指挥组指挥下,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顺序,有秩序地快速地疏散师生,疏散完毕后有秩序撤离。
  (3)演练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基本职责:购置演练时必需的器材等物质。
  四、紧急疏散演练程序及要求
  (一)、准备阶段:
  1、做好演练过程所需的物质准备。
  2、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
  3、演练要求及演练中应急注意的问题。
  ⑴演练应事先告知学生,本周有演练,但不具体公布是哪一天。等到特定的一天,课间操或者学生休息时,学校突然以高音喇叭喊:全校紧急疏散!或按约定的信号:如紧急集合铃声等;
  ⑵学校规划好每个班级的疏散路线,并事先告知每位学生与教师。(如有两个班疏散时合用一个楼梯的,每班必须排成单行。每个班级疏散到操场上的位置也要固定,每次各班级都要按要求站在自己的地方,不要出错。)
  ⑶跑出教室的顺序要提出统一要求。前面几行从前门撤离,后面几行从后门撤离,每列走哪条通道,要事先教育好每位学生。
  ⑷越底层的教室里的师生跑的速度更要注意跑得快些,以免堵塞逃生通道;越往上楼层的学生要注意跑得慢些,避免在楼道中造成人流积压。
  ⑸老师的站位要严格要求。(疏散演练时,正在上课的教师要注意学生从教室跑出来的组织工作,没在课堂上的教师则要站在楼梯或楼道的拐角处,组织学生有序撤离。)
  ⑹老师上完课不能马上离开教室,以备在紧急疏散演练时能组织好学生快速撤离。
  (二)、实施阶段:现场指导人员必须亲临现场,记时,并观察疏散的秩序,密切注意演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作适当的指导。
  (三)、总结阶段:疏散后现场指挥小组要及时对演练过程中表现出色的予以表扬;同时讲评各班级中存在的问题。
  五、巩固提高
  让学生说说在这次防灾减灾演练中的收获,以及对这次活动的建议,三年级以上学生写一写演练体会。
  附:消防演练与地震演练应注意细节
  (1)消防演练时还应注意跑的姿势(①加强低头跑;②用衣物或手帕捂住鼻嘴的练习)。
  (2)地震疏散演练时,注意地震刚发生时的躲避演练。教师事先要教会学生如何躲避的常识:①靠墙的学生要迅速躲到墙根或墙角;②教室中间的学生应及时躲到桌椅底下,并用手护住头部;③如果是在建筑物外,应跑到空旷地带;④在家里等其它场所,应先就近躲进卫生间等房间面积小的地方。

防灾减灾应急疏散预案

2. 关于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触目惊心的。我们这个地区面临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地震、龙卷风、水灾、雪灾、冰雹、雷击等。为确保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灾行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后造成的损失,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其应急行动 
     一学校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各科科长 
   
     二救灾领导小组的应急行动 
     1、掌握灾情,制定救灾对策。 
     2、向上级汇报灾情。 
     3、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4、根据灾情的发展,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二、释出灾害预报时的应急反应 
     当释出自然灾害预报时,临时应急行动如下: 
     1、召开救灾指挥部会议。加强监视,随时报告异常现象,做好临时预报。 
     2、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学生疏散。 
     3、加强对实验室、图书馆、主控室等重要部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4、加强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及时平息各种谣言和误传。 
     5、对易燃、易爆、毒气、疫病等自然灾害源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处理。 
     6、做好灾后应急的准备和必要的物资、资金储备工作。 
     7、采取强制措施,保持学校秩序稳定。 
     三、发生严重破坏性灾害应急反应 
     一由救灾领导小组迅速组建救灾行动小组并指挥开展工作。 
     救灾行动小组分成五个小组。①抢险救灾组:全校青壮年教职工;②医疗救护组:学生科、教务科、校医;③治安保卫组:校园管理组成员、保安;④生活安置组:总务科、工会;⑤通讯联络组:办公室。 
     二救灾行动小组职责 
     1、抢险救灾组:抢救被压人员,排除险情。迅速组织力量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修,尽量避免自然灾害的扩大,防止水灾、火灾、毒气泄漏事件的发生蔓延。 
     2、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防疫工作。 
     3、治安保卫组:加强学校治安管理,保卫要害部门。 
     4、生活安置组:安置师生,提供食品、饮用水、帐篷、防寒衣物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特别做好孤、幼、残人员的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5、通讯联络组:负责通讯联络保证资讯畅通。 

3.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整理的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      为了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情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组长:万季权
    副组长:鱼小龙曹永红段英俊
    成员:高强樊永昌王德锁魏东江陈荣瑞李宏斌陈孝军
    何斌社郭婷张鹏亮魏宝江王彦博毛建英曹继平
    杨超任云杨荣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且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
    4、增加投入,切实加强易发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上下学。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且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且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响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学校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学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规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且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且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除外)、电源。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急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      为了使物业所管辖区域在自然灾害来临时作好各种预防工作,使损失降低到最低点。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a. 检查应急应用工具并确定其性能良好;
    b. 检查急救箱,确定各项基本药物齐备;
    c. 将紧急应用电话表张贴物业明显的地方;
    d. 提醒业户搬离放在窗台及花架上的花盆及各类杂物;
    e. 天台沟渠、地漏的清扫工作,要落实到人;
    f. 搬离放在围墙顶及其他高处的各类物件;将安装在挡风处的灯罩、知识牌等绑好或移走;检查天台、平台下过道及各处水渠,确保其畅通;
    g. 紧闭所有门窗、电梯机房及垃圾房等处的门窗,还必须做好防火措施;
    h. 加固所有树木或用绳索捆好,将盆栽花卉移至低处或隐蔽角落;
    i. 留意媒体有关热带风暴进展的消息,及时将最新风暴信息张贴物业宣传栏或适当的地方以便业户了解风暴的进展;
    j. 遇八级以上热带风暴/台风时,非当班人员须与监控中心或本部门主管联络,听候指示;
    k. 员工为本身安全应避免逗留在空旷地方,如须执行紧急任务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l. 如风暴储蓄昼夜不停,员工需轮流值班,无论任何事后管理处都应有值班员接听电话;
    m. 风暴来临时,当值、当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勤巡逻,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做好现场督导工作,真正做到“三个关键”:在关键的时候,出现在关键的地方,解决关键的问题。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协调配合作用;
    n. 热带风风暴/台风警报解除后,管理处应即时进行检查及填报风暴损毁报告,保洁人员迅速清理由风暴所造成垃圾淤塞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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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4.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1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协助政府安排疏散、转移人员,确保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本应急处置方案。
     一、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 
    根据温州的气候特点,由于1、台风;2、大暴雨;3、反异天气等因素容易造成财产损失和生命受威胁。
     二、事故的预防: 
    1、密切注意天气变化,特别是台风多发季节的天气变化;随时听取有关部门的灾害警报,该停课时坚决停课。
    2、平时注意财产的保管,低洼地带(容易进水的地方)不宜放置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
    3、注意门窗的维护,做到随手关闭。
    4、定期检查学校校舍和设施安全,确保万无一失。
    5、加强教育,加强演练,提高全体师生防灾抗灾意识和自护自救本领。
     三、处置程序: 
    1、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学校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宣布停课;突发自然灾害学校有权自行决定停课,并报教育局。
    2、突发自然灾害时,学生要按照“自然灾害撤离程序”撤离;所有班主任应本着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高度认识自然灾害,提高警觉,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有序地将所有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注意安慰稳定学生,确保不发生骚乱;等灾害有所缓解,各班主任要听从指挥的统一调度,确保将所有学生送至家长手中。
    3、人员撤离完毕,领导小组应安排24小时值班,排查、确认人员全部离开校园;检查学校财产安全转移情况,注意防盗;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随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最新受灾情况;随时注意灾害动向,提高警惕,防止受灾程度进一步加深。
    4、积极接纳安全撤离的'民工。领导小组要召开紧急协调会议,相关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后勤部门要安排和落实教室,安排好饮用水和用电,备好抗灾相应物资,如:矿烛、应急灯、雨具、食品、饮用水等;学校办公室要安排足够教师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工作。
    5、广播室除了做好有关抗台宣传外,多播放一些宏扬斗志的电视或录像,以减轻疏散人员的心理压力。
    6、积极组织灾后自救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全体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全体班主任要切实负起责任,清理校园、消杀毒、统计损失等工作都应有序并快速完成,以确保灾后学生能安全上学。
     四、组织机制: 
    1、组织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灾害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灾害,实行逐级负责,校长在由校长指挥,校长不在由分管校长指挥,以此类推。
    2、人员分工:
    总指挥:xx
    副指挥:xx
    (1)调度、联络组:xx;
    (2)学生疏散组:xx以及所有有关的第一第二班主任;
    (3)紧急救护组:xx以及各校区卫生指导师;
    (3)接待民工组:xx;
    (4)信息组:xx;
    (5)安全保卫组:各校区门卫、临时选调年轻力壮的教师组成。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2     一、案情设想 
    1、发生强台风。
    2、发生暴雨水灾。
    3、发生地震。
     二、现场处置方案 
    1、切断电源,避免造*员伤亡和火灾。
    2、迅速抢救伤员,维护好秩序,组织人员保护好财物不受他人趁机打劫。
    3、迅速联系“120”、“110”、“119”等部门,请求救援。
     三、人员分工 
    灾情就是命令,当发生自然灾害时,单位每位干部职工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各单位的维护工作,同时要服从领导指挥,全力投入救灾抢险工作,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如发生自然灾害时,由单位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各股室、部门负责人要各自担负起各自的分工职责,如部门负责人不在时,由该部门党员或工龄、年龄长者分工职责,指挥本部门救援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当发生自然灾害时,单位每位干部职工,只要不是伤病人员,而又行动自如的,必须立即赶赴岗位,全力投入专用救灾抢险工作。
    2、当灾情十分严重,如楼房建筑物随时可能倒塌等,施救十分危险,应依据现场情况,立即撤离现场,避免人员遭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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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我整理的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      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的学校是:象山县区域内经依法批准设立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相当的教育机构。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台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教育局、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直属学校的自然灾害事件预防、控制由教育局和学校直接管理负责。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的`自然灾害事件预防、控制由乡镇和学校直接管理负责,教育局参与负责协调、指导工作。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一)教育行政部门职责。县教育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负责和分管科室组成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1、在县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全县教育系统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全县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指导和督查各学校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总结、推广各地、各学校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所辖学校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7、协同县政府和学校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二)各级各类学校职责
    各级各类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政府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
    3、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县、乡镇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学校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师生的安全。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一把手是本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       一、总 则 
    (一) 编制目的
    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林业系统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各项防御救灾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以及《福建省林业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行政首长负责,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我市林业系统洪水、台风、雨雪冰冻和干旱等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市林业局防灾工作,并会同各职能处室做好核灾报灾工作;
    (3)计财科负责抢险救灾经费的申请、下拨和监督工作;
    (4)国有林场管理处负责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场范围内森林公园的防灾救灾工作。
    (5)野动站负责指导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防灾救灾工作;
    (6)森林公安局负责防灾救灾期间的治安秩序,根据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要求,牵头组织应急抢险队伍;
    (7)其他各有关科(室、站)根据职能,完成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信息
    根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指令,及时向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局直属单位传达暴雨、洪水、台风等有关信息以及上级领导对防御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应对措施等。
    (二)预防行动
    灾害发生前,组织指导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局直属单位做好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抢险救灾物资、抢险队伍和责任人,加强防御宣传,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与防汛、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
     四、应急响应 
    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市防汛办及有关部门发布的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等级,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一)局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及台风发展移动情况,并及时向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
    (二)适时组织召开局防灾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林业防灾救灾工作,并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有关信息和部署要求传达到各县(市、区)林业局及局直单位;
    (三)及时收集掌握林业防灾救灾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险情、灾情;
    (四)及时安排部署高陡边坡、低洼地带、危旧房屋及临时工棚、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区域和部位林业职工群众的转移避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深入重点受灾区指导防灾救灾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六)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七)根据灾害发展趋势,适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及时关闭可能受洪水、台风等影响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内的旅游景区、景点;
    2、取消室外大型活动;
    3、控制、减少车辆和人员的外出;
    4、组织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赶赴重灾区。
     五、应急结束 
    根据市防汛办、气象台发布的响应结束信息:
    (一)局防灾领导小组提出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要求;
    (二)必要时由局防灾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了解核实灾情,慰问受灾林业职工群众,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三)采取有力措施,安排好受灾林业职工群众的生活,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四)及时收集各地林业抗灾救灾情况,统计汇总受灾损失,并将抗灾救灾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厅等有关部门,争取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支持;
    (五)做好抗灾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3      为了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情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组 长:万季权
    副组长:鱼小龙 曹永红 段英俊
    成 员:高 强 樊永昌 王德锁 魏东江 陈荣瑞 李宏斌 陈孝军
    何斌社 郭 婷 张鹏亮 魏宝江 王彦博 毛建英 曹继平
    杨 超 任 云 杨 荣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
    4.增加投入,切实加强易发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上下学。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响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学校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学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规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除外)、电源。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急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4       一、防灾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冰雪、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安保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教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防灾应急机构 
    1、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陈佑俊
    副组长:李丽芳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班主任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2、通讯联络及职责
    主要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及时汇报学校受灾、救灾及有关情况。
    3、安全防护救护及职责
    主要职责: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教室门窗,各处室、年级组关好办公室门窗。信息中心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和多媒体室电源开关。
    (3)突发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4、善后处理及职责
    (1)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3)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      为了使物业所管辖区域在自然灾害来临时作好各种预防工作,使损失降低到最低点。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a. 检查应急应用工具并确定其性能良好;
    b. 检查急救箱,确定各项基本药物齐备;
    c. 将紧急应用电话表张贴物业明显的地方;
    d. 提醒业户搬离放在窗台及花架上的花盆及各类杂物;
    e. 天台沟渠、地漏的清扫工作,要落实到人;
    f. 搬离放在围墙顶及其他高处的各类物件;将安装在挡风处的灯罩、知识牌等绑好或移走;检查天台、平台下过道及各处水渠,确保其畅通;
    g. 紧闭所有门窗、电梯机房及垃圾房等处的门窗,还必须做好防火措施;
    h. 加固所有树木或用绳索捆好,将盆栽花卉移至低处或隐蔽角落;
    i. 留意媒体有关热带风暴进展的消息,及时将最新风暴信息张贴物业宣传栏或适当的地方以便业户了解风暴的进展;
    j. 遇八级以上热带风暴/台风时,非当班人员须与监控中心或本部门主管联络,听候指示;
    k. 员工为本身安全应避免逗留在空旷地方,如须执行紧急任务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l. 如风暴储蓄昼夜不停,员工需轮流值班,无论任何事后管理处都应有值班员接听电话;
    m. 风暴来临时,当值、当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勤巡逻,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做好现场督导工作,真正做到“三个关键”:在关键的时候,出现在关键的地方,解决关键的问题。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协调配合作用;
    n. 热带风风暴/台风警报解除后,管理处应即时进行检查及填报风暴损毁报告,保洁人员迅速清理由风暴所造成垃圾淤塞的渠道。
  ;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6. 灾害应急响应预案

灾害应急响应预案是实施灾害营救行动的重要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200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09年5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了《中国构建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和灾害信息发布机制》白皮书。白皮书指出,在长期的减灾救灾实践中,中国建立了符合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减灾救灾工作机制。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定应急防治措施。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市(地、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五)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7.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国务院有关部门“三定”规定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国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一)某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因灾死亡3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万人以上;
(3)因灾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
(二)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20人以上人员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万人以上或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1万间以上。
(三)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四)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五)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国家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全国抗灾救灾工作。
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民政部。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分工承担相应任务。
四、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民政部组织协调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安排中央救灾资金预算,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1.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都应安排救灾资金预算。
2.中央财政每年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安排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严重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
3.中央和地方政府应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补助标准,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
4.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灾民生活救助。
(二)物资准备
整合各部门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和储备库规划,分级、分类管理储备救灾物资和储备库。
1.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在完善天津、沈阳、哈尔滨、合肥、武汉、长沙、郑州、南宁、成都、西安等10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基础上,根据需要,科学选址,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灾害多发地、县建立健全物资储备库、点。各级储备库应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2.每年年初购置救灾帐篷、衣被、净水设备(药品)等救灾物资。
3.建立救助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灾情发生时,可调用邻省救灾储备物资。
5.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6.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和调拨制度。
(三)通信和信息准备
通信运营部门应依法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1.加强中央级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指导地方建设并管理覆盖省、地、县三级的救灾通信网络,确保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2.以国家减灾中心为依托,建立部门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交流服务,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3.充分发挥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气象卫星、海洋卫星、资源卫星等对地监测系统的作用,建立基于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灾害监测、预警、评估以及灾害应急辅助决策系统。
(四)救灾装备准备
1.中央各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2.民政部、省级民政部门及灾害频发市、县民政局应配备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五)人力资源准备
1.完善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组织民政、卫生、水利、气象、地震、海洋、国土资源等各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六)社会动员准备
1.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
2.完善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3.在已有2.1万个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基础上,继续在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小城市建立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网络。
4.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健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8省(直辖市)和深圳、青岛、大连、宁波4市对内蒙古、江西、广西、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和新疆10省(自治区)的对口支援机制。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1.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2.每年至少组织2次省级灾害管理人员的培训。每两年至少组织1次地级灾害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省或地市级民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县级及乡镇民政助理员的业务培训。不定期开展对政府分管领导、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的培训。
3.每年在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组织1~2次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五、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一)灾害预警预报
1.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国家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二)灾害信息共享
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
(三)灾情信息管理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县级民政部门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地(市)级民政部门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对造成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应同时上报省级民政部门和民政部。地(市)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县级报告后,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的工作,向省级民政部门报告。省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地(市)级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的工作,向民政部报告。民政部接到重、特大灾情报告后,在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省、地(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县级民政部门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地(市)级民政部门上报,地(市)级民政部门每天10时之前向省级民政部门上报,省级民政部门每天12时之前向民政部报告情况。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县级民政部门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地(市)级民政部门报告。地(市)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县级报告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将全地(市)汇总数据(含分县灾情数据)向省级民政部门报告。省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地(市)级的报告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将全省汇总数据(含分市、分县数据)向民政部报告。
3.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各级民政部门协调农业、水利、国土资源、地震、气象、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民政、地震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
六、应急响应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灾害救助工作以地方政府为主。灾害发生后,乡级、县级、地级、省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害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国家设定四个响应等级。
(一)Ⅰ级响应
1.灾害损失情况
(1)某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特别重大自然灾害。
(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启动标准可酌情降低。
(4)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2.启动程序
减灾委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国务院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的建议,由国务院决定进入Ⅰ级响应。
3.应急响应
由减灾委主任统一领导、组织抗灾救灾工作。民政部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和减灾委主任报告,之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商财政部下拨中央救灾应急资金,协调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组织开展全国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国际救灾捐赠款物;协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灾救灾的指示。
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减灾委主任决定终止一级响应。
(二)Ⅱ级响应
1.灾害损失情况
(1)某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
(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启动标准可酌情降低。
(4)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2.启动程序
减灾委秘书长(民政部副部长)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减灾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减灾委副主任决定进入Ⅱ级响应。
3.响应措施
由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民政部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实行联合办公,组成紧急救援(综合)组、灾害信息组、救灾捐赠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等抗灾救灾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抗灾救灾联合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紧急调拨救灾款物。
及时掌握灾情和编报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并在民政部网站发布。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全国性救灾捐赠活动。
经国务院批准,向国际社会发出救灾援助呼吁。
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每日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对全国救灾捐赠款物进行调剂;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减灾委副主任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三)Ⅲ级响应
1.灾害损失情况
(1)某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较大自然灾害。
(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启动标准可酌情降低。
(4)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2.启动程序
减灾委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减灾委秘书长(民政部副部长)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由减灾委秘书长决定进入Ⅲ级响应。
3.响应措施
由减灾委员会秘书长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组织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持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听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情况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向灾区派出联合工作组。
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由民政部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灾害损失较大时,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协调有关部门组成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组赴灾区,及时调拨救灾款物。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并在民政部网站发布。
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减灾委秘书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报告减灾委副主任。
(四)Ⅳ级响应
1.灾害损失情况
(1)某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一般自然灾害。
(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启动标准可酌情降低。
(4)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2.启动程序
减灾委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决定进入Ⅳ级响应。
3.响应措施
由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商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持;视情况向灾区派出工作组。
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民政部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调拨救灾款物。
掌握灾情动态信息,并在民政部网站发布。
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决定终止Ⅳ级响应,报告减灾委秘书长。
(五)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并根据灾情发展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2.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抗灾救灾的动态及成效、下一步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后救助
1.县级民政部门每年调查冬令(春荒)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建立需政府救济人口台账。
2.民政部会同省级民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赴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
3.制定冬令(春荒)救济工作方案。
4.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要求拨款的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会同财政部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灾民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难。
5.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和救济金。
6.向社会通报各地救灾款下拨进度,确保冬令救济资金在春节前发放到户。
7.对有偿还能力但暂时无钱购粮的缺粮群众,实施开仓借粮。
8.通过开展社会捐助、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问题。
9.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等部门落实好以工代赈政策、灾歉减免,粮食部门确保粮食供应。
(二)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应由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县级民政部门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账。省级民政部门在灾情稳定后10日内将全省因灾倒塌房屋等灾害损失情况报民政部。
2.开展灾情评估。重大灾害发生后,民政部会同省级民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赴灾区开展灾情评估,全面核查灾情。
3.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全国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4.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要求拨款的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民政部会同财政部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各地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5.定期向社会通报各地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
6.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督导恢复重建工作。
7.商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简化手续,减免税费,平抑物价。
8.卫生部门做好灾后疾病预防和疫情监测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指导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实施饮水和食品卫生监督,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
9.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广播电视等部门,以及电力、通信等企业,金融机构做好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并组织做好灾区学校、卫生院等公益设施及水利、电力、交通、通信、供排水、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灾情预警:指根据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等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做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为满足我国环境与灾害监测的需要,2003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的立项。根据国家计划,小卫星星座系统拟采用分步实施战略:“十五”期间,采用“2+1”方案,即发射两颗光学小卫星和一颗合成孔径雷达小卫星,初步实现对灾害和环境进行监测的能力;“十一五”期间,实施“4+4”方案,即发射四颗光学小卫星和四颗合成孔径雷达小卫星组成的星座,实现对我国及周边国家、地区灾害和环境的动态监测。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国际沟通与协作
按照国家外事纪律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国际间的自然灾害救助交流,借鉴发达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我国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
(三)奖励与责任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人事部和民政部联合表彰;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后报国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五)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8. 自然灾害专项安全应急预案

  1.自然灾害专项安全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大雪、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领导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救灾领导小组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由主管院长担任总指挥,净月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副主任担任各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成员担任组员。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地点设在综合管理科。
      三、紧急工作
      (一)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二)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三)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四)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五)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六)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总务处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应急反应
      (一)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二)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三)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六、防灾制度
      (一)保卫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配电房、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二)保卫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全校二千多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三)办公室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设备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四)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五)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六)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七)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八)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九)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2.自然灾害专项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德育为首,安全第一。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为维护学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高效有序地处理学院突发安全事故,使学院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据GJ《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拟定《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当本地区、学院周边、学院发生雷雨闪电、洪水、地震时,本《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即刻启动。
      三、应急指挥机构
      学院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动物资及动员一切力量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全校师生须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1、领导机构及应急小组
      领导机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应急小组
      (1)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组员:
      (2)组织联络组
      组长:
      组员:
      (3)医疗救护组
      组长:
      组员:
      (4)学生管理组
      组长:
      组员:
      (5)治安保卫组
      组长:
      组员:
      (6)后勤保障组
      组长:
      组员:
      2、职责
      (1)领导机构
      主要有组长负责。组长总揽全局,是本预案启动的决定者和结束者,是突发事故的总、组织者和管理者,是一切行动的指挥者。
      (2)办公室
      负责上情下达及下情上达,调配人员,协调各应急小组工作,以及事故的通报工作。
      (3)组织联络组
      负责校内相关师生的思想动员,校内外相关单位的的联系沟通工作。
      (4)医疗救护组
      负责伤员的转送,学校卫生的初步调查,相关校舍的卫生防疫工作等。
      (5)学生管理组
      负责学生的疏散、安置、调节、稳定工作,组织教师配合学校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治安保卫组
      负责事故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救援秩序。
      (7)后勤保障组
      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提供水、通讯等服务保障。
      四、预警机制
      (一)预测预警信息
      学院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区政府,同时报告教育局,若因情况复杂,2小时内难以上报的,必须先电话报告,待情况核实后,再书面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政府、教育局。特殊情况,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有关部门报告。
      (4)续报: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续报事件处置情况及事态变化情况。
      2.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划分事故等级,积极做好应急措施。
      五、突发自然灾害可能发生的地点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1、雷雨闪电自然灾害可能发生在学院及周边地区,可能危及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洪水灾害可能发生在学生回家途中的阡陌小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3、地震灾害可能发生在学院及周边地区,可能危及全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六、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
      (一)雷雨闪电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突发雷雨闪电天气,应急小组及教师及时教育学生避免在雨中奔跑和在树下避雨。
      2、尽可能打电话与低年级学生及路途远的学生家长联系,让家长到校来接学生回家。
      3、若发生学生雷击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更重要的是及时进行救治(进行人工救治和打120),并做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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