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父母公积金可以提取么

2024-05-09 19:29

1. 子女父母公积金可以提取么

可以。根椐《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职工或者其父母、子女、配偶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6.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子女父母公积金可以提取么

2. 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

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吗?

3. 怎么提取父母或子女公积金

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
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详细原因: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怎么提取父母或子女公积金

4. 子女提取父母公积金条件

子女提取父母公积金条件如下: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和良好信用;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6、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5. 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给子女吗

父母公积金未提取未婚子女购房可以用。公积金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直系亲属购房申请提取使用他人公积金的需要出具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首套房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给子女吗

6. 子女提取父母公积金条件

买房时未婚儿女可以提取使用父账户的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儿女,直系亲属购房申请提取使用他人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以及首套房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7. 子女提取父母公积金条件

法律分析:(1)购房者未使用住房贷款的情况。
(2)购房者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的父母、借款人配偶的父母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规定,成年子女单独买房,不能使用父母的公积金,但如果是与父母联名买房,则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作首付款,如果一起联名借贷,还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用于还贷。但如果不联名申请贷款只联名买房,则只能提取父母的公积金用于首付款,不能提取来偿还月供款。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和子女联名买房的,提取公积金额度按产权约定的比例来核定,如果没有约定产权比例,则默认为平均分配提取额度。例如一套房子,如果约定父母占60%,则父母可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为房子首付款的60%,子女支付另外的40%,月还贷提取亦然,如果没有约定,则父母和子女各提取一半。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子女提取父母公积金条件

8. 子女提取父母公积金条件

法律分析:(1)购房者未使用住房贷款的情况。(2)购房者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3)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的父母、借款人配偶的父母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规定,成年子女单独买房,不能使用父母的公积金,但如果是与父母联名买房,则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作首付款,如果一起联名借贷,还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用于还贷。但如果不联名申请贷款只联名买房,则只能提取父母的公积金用于首付款,不能提取来偿还月供款。需要注意的是,父母和子女联名买房的,提取公积金额度按产权约定的比例来核定,如果没有约定产权比例,则默认为平均分配提取额度。例如一套房子,如果约定父母占60%,则父母可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为房子首付款的60%,子女支付另外的40%,月还贷提取亦然,如果没有约定,则父母和子女各提取一半。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