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我国实现经常项目下人民币可自由兑换是在( )

2024-05-06 15:49

1. 16.我国实现经常项目下人民币可自由兑换是在( )

我国实现经常项目下人民币可自由兑换是在(B)
1994年实现了人民币汇率并轨及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有条件可兑换,1996年实现了经常项目下自由兑换,此后还逐步放宽了居民购汇限制和企业开设现汇账户的限制等,下一步就是资本项目的可兑换。

16.我国实现经常项目下人民币可自由兑换是在( )

2. 人民币经常账户下的自由兑换是哪一年实现水文

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的实现
1994年之前,我国实行比较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企业、居民个人使用外汇需要获得外汇管理局的批准,不能自由买卖外汇。1993年11月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要求"改革外汇体制,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根据全会精神,1993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从1994年1月1日起,人民币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中资企业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付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企业的外汇收入必须无条件地出售给外汇制定银行,所需外汇凭有效单据可直接从外汇指定银行购买。1996年7月1日,外商投资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瘦子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居民因私兑换外汇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次可兑换2000美元;居民出境定居,其离退休金、退职金及抚恤金可全部兑换外汇;出入境展览、招商等非贸易经常性用汇的限制也被取消。1996年12月1日,我国宣布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

3. 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可以自由兑换的时间

1996年12月1日,我国宣布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

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可以自由兑换的时间

4. 人民币兑换

人民币兑换一般指人民币自由兑换。
人民币自由兑换,即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下均可以自由兑换,是中国外汇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1996年人民币已实现了国际收支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中规定了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的具体要求,归纳起来是:
第一、各成员国( 或地区) 未经基金组织同意,不可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施加限定。
第二、不准实行歧视性货币措施和多种汇率措施。
第三、任何一个成员均有义务赎回其他成员国持有的经常项目下本国货币的结存,即兑换外国持有的本国货币。
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要求取消对短期金融资本、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引起的外汇收支的各种兑换限制,使资本能够自由出入境。在具体实践中,某些国际储备货币在国际化进程中依然对资本项目下的兑换实施一些必要的限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资本项目下可兑换没有给予严格界定。

当前中国的社会经济实力还不能完全满足货币自由兑换的要求,资本项目的开放还受到许多条件的制约,主要是:
1、人民币汇率、利率形成机制不够完善。在结售汇制度下,人民币汇率水平并不是完全反映外汇市场供求的均衡汇率。国家对市场行为主体持有、使用外汇还存在着诸多限制,决定人民币汇率的银行间外汇头寸市场被几家大银行所垄断,汇率缺乏真实性。在这样的情况下开放资本项目,将会导致外汇供求的失衡和外汇市场的混乱。
中国现行的利率形成机制也尚未完全市场化,通过利率杠杆调节国内资金流动的作用受到一定限制,难以通过利率和汇率的相互影响调节国际资本流动。国内利率水平和国际比较仍有差距并缺乏稳定性,资本项目开放以后,当国内利率高于国际水平时,会导致大量外资涌进,冲击国内市场,诱发通货膨胀; 而当国内利率低于国际市场利率时,又会引起资本外逃和货币贬值,严重时可导致金融危机。
2、通货膨胀的压力依然存在。几年来,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已使中国的通货膨胀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不断增加的财政赤字使通货膨胀的隐患依旧存在。在币值稳定的基础上开放资本项目,必然导致外资的大量流入和外汇储备的增加,从而加大外汇占款的基础货币的投放量,加大了通货膨胀的可能性。

5. 目前人民币资本项目实现部分可兑换的项目为17项,具体指哪17项?

日前,在中国人民银行司局级领导干部十八大精神学习班上,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围绕十八大报告关于金融体制改革中“稳步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行了详细解读。他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历程,分析了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利弊,阐述了开放型经济与资本项目开放之间的关系,以及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内涵、资本跨境流动的特点等问题。

十八大报告中提到的“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关键就在于“逐步实现”,而“逐步实现”则意味着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采取的是渐进的模式。随着中国经济金融对外开放程度的日益加深,资本管制的有效性下降,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已凝聚了一定共识。未来要抓住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有利时间窗口,在统筹国内需求与国际形势的基础上,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

周小川表示,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已写入金融“十二五”规划,也是人民银行今后一段时间的主要任务,要全面、细致地推进。周小川从以下几个方面强调了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要意义:一是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需要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三是扩大人民币在贸易和投资项下的跨境使用需要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1996年我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之后,监管层一直在积极有序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银行、外汇局深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一步简政放权,改革或取消部分资本管制,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汇兑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促进市场主体在开放环境下合理配置资源、分散风险和提高竞争力,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以资本市场开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证券投资项下可兑换程度,如进一步扩大QFII、QDII和RQFII额度,适当降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进入境内资本市场的“门槛”,促进境内证券市场机制完善和健全;适时推出国际板,并允许境外机构将募集的人民币资金购汇汇出等;扩大居民个人用汇自主权,进一步放松个人资本项目跨境交易,如允许境内居民个人进行境外投资,包括境外实业投资和证券投资等。

周小川还对市场上关于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误解予以解释,他表示,要正确理解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内涵,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不等于实行完全自由汇率制,不等于全面解除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各种管制。业内专家表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要留有余地,即资本项目可兑换并不意味着完全放弃合理的资本管制,即使实现了资本项目可兑换,也仍可以着眼于反洗钱、反恐融资、打击避税天堂、国家安全、宏观审慎管理等,保留不同程度的资本管理。现在没有哪个国家的资本是完全自由兑换,只是管理的方式方法不同。而且,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是相对的,在国家经济特别是金融部门受到跨境资本流动冲击时,特别是在发生严重的国际收支失衡危机时,可采取宏观审慎措施和必要的临时性管制措施。我国在资本项目开放过程中,要提升对跨境资金流出入统计监测和预警水平,强化跨境资本流出入的统计监测和预警,构建起比较完善的跨境资金流动统计监测平台,健全跨境资金流动非现场核查机制。

业内专家对未来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提出相关建议。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人民币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基本条件进一步夯实,下一步继续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点可放在积极开展跨境人民币使用方面,包括在资本项下的人民币跨境交易,这样可以使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步伐在稳定的基础上迈得更大一点。

另有业内专家提示,未来要构建起简明清晰的、符合资本项目可兑换原则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法规体系。健全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法规体系是推进和维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要保证。目前,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法律层级较低,部门规章占有较大比重且比较零散,现行的法规与资本项目可兑换存在较大的差距。为此,应对现有的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和整合,逐步构建起简明清晰的、符合资本项目可兑换原则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法规体系。

目前人民币资本项目实现部分可兑换的项目为17项,具体指哪17项?

6. 如何进一步改革人民币的自由兑换

中国的计划是使人民币更可自由使用(more freely usable)

  今年,基金组织将会进行每五年一次的特别提款权审查。本次审查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人民币是否将被纳入到SDR货币篮子中。

  一个评判SDR篮子货币的标准是该货币必须“可自由使用”,这需要一定程度的资本账户可自由兑换。中国第一次提出实现资本账户可自由兑换是在20世纪90年代,在十二五规划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时候进行了重申。在过去的二十年中,中国朝这个目标稳步推进,尽管期间受到了亚洲金融[-0.51%]危机和全球金融危机冲击的不良影响。2015年是SDR审查的年份,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中国打算展开一系列有目标的改革,以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可自由兑换。

  人民币资本账户可自由兑换:一个历史概览在1993年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中国设定了“逐渐将人民币变为可自由兑换货币”的目标。在1996年,中国实现了经常账户的可自由兑换,并且宣布中国将寻找机会实现资本账户可自由兑换。然而,这一进程却被随后不久即将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所耽搁。在2003年10月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中国再一次明确了“逐渐将人民币变为可自由兑换货币”的目标。

7. 考试题1)什么是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

  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包括:商品贸易、服务贸易、红利付息、无偿转移。
  人民币可自由兑换是指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经常项目包括:商品贸易、服务贸易、红利付息、无偿转移。资本项目包括: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如股票、债券、国际借贷和存款等)等。

  中国对外汇实行严格的管制。通俗地说,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后,如果是正常的对外贸易等经常项目下的交易,这时外资就可以自由地由外币兑换成人民币或由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如果是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就会受到严格的审查,比如投资中国的股票、债券等,外资目前只有通过境外投资基金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这一途径才能进入国内。

考试题1)什么是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

8. 世界各国实行外汇管制主要有哪些手段?分析外汇管制的作用和弊端,进一步分析我国目前的外汇管制。

广义的外汇管制是指一切影响一国外汇流出、流入的措施;狭义的外汇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为保障本国经济发展、稳定货币金融秩序、维护对外经济往来正常进行、改善国际收支而对外汇买卖、国际结算和资金流动所实施的一种限制性的措施。 

其基本内容可概括为: 
1.政府颁布外汇管制法令,由中央银行或政府指定的专门机构、银行来执行,负责外汇管制工作。 
2.自然人和法人买卖和持有外汇都要受到严格控制。 
3.出口商出口所得外汇必须按规定全部或者部分向中央银行或政府指定的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兑换成本国货币,而进口所需外汇,则须申请进口许可证,中央银行或政府指定的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根据许可证上所载的金额供应外汇。 
4.自然人和法人所得非贸易外汇收入,必须全部卖给国家或存入国家指定银行;向外汇出学费、旅游费等必须得到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方能汇出。 
5.对资本输出入以及输入资本所获得的收入,根据不同情况,不同时期进行不同程度的管制。 
6.国家公布和管理汇价。 
7.对非本国的自然人和法人在本国的外汇存款帐户也要实行不同程度的管制。 

实行外汇管制的目的一般是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谋求达到国际收支平衡,维持本国货币汇率稳定,防止不利于本国的资金流出或流入。 

根据各国管制的宽严程度,外汇管制可分为三类:一是严格的外汇管制,即对贸易收支、非贸易收支和资本项目收支都加以限制;二是部分的外汇管制,对非居民的经常性收支都不加限制,只限制资本项目的收支,三是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外汇收支都不加限制。外汇管制的宽严,取决于一国的经济、金融情况和国际收支的顺差、逆差数额的大小。 


一国政府对外汇的收支、结算、买卖和使用所采取的限制性措施。又称外汇管理。国家通过法令或条例,对国际结算、外汇收支和买卖及汇价等外汇业务活动实行管理和限制,目的在于有效地使用外汇,防止外汇投机,限制资本流出入,改善国际收支和稳定汇率。外汇管制是国际经济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代世界各国为了平衡国际收支、对付国际金融领域中的不稳定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实行外汇管制。 

外汇管制可分为3种类型:①全面外汇管制,即对所有外汇收支活动都实行管制。多数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都采取这种方式。②部分外汇管制,即对外汇收支的某些项目实行管制。少数较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和部分发达国家采取这种方式。③名义上取消外汇管制,实际上仍有某些变相或间接的外汇管制,一些发达国家采取这种方式。 

外汇管制的对象主要分为3种:①以人为管制对象,对居民与非居民的外汇收支区别对待。②以物为管制对象,即对各种外汇实行管制。③以地区为管制对象,即以本国国土为外汇管制地区进行管制。 

外汇管制的方法可分为直接管制和间接管制。前者由外汇管制机构对各种外汇业务实行直接、强制的管理和控制。后者则是通过诸如许可证制度、进口配额制度等间接影响外汇业务,从而达到外汇管制的目的。从另一角度,外汇管理的方法又可分为数量管制、汇价管制和综合管制3种。即或从外汇业务的数量上,或从汇价上、或从二者的结合上实行外汇管理。 

外汇管制的内容各国各时期不尽相同,主要包括以下一些方面:①贸易外汇管制,又分为进口外汇管制和出口外汇管制。前者如实行进口许可证制和进口配额制;后者除实行出口许可证等限制措施外,还包括一些鼓励出口的措施。②非贸易外汇管制,即对贸易和资本项目外的外汇收支实行管制。③资本输出入管制。④本币、外币和黄金出入境管制。⑤外汇买卖管制。 


一、什么是外汇管制 
外汇管制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外汇管制指一国政府对居民在经常项目下的外汇买卖和国际结算进行限制。广义的外汇管制指一国政府对居民和非居民的涉及外汇流入和流出的活动进行限制性管理。 
外汇管制依照该国法律、政府颁布的方针政策和各种规定和条例进行。 
外汇管制的执行者是政府授权的中央银行、财政部或另设的其他专门机构,如外汇管理局。 
外汇管制所针对的自然人和法人通常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各国的外汇管制法规通常对居民管制较严,对非居民管制较松。 
外汇管制所针对的物包括外国钞票和铸币、外币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和黄金;有的国家还涉及白银、白金和钻石。 
外汇管制法规生效的范围一般以本国领土为界限。在设立特区的国家中,某些外汇管制法规可能不适用于特区。一个国家对不同国家货币的外汇管制宽严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 
外汇管制针对的活动涉及外汇收付、外汇买卖、国际借贷、外汇转移和使用;本国货币汇率的决定;本国货币的可兑换性;以及本币和黄金、白银的跨国界流动。 
外汇管制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大体上分为价格管制和数量管制两种类型:前者指对本币汇率做出的各种限制,后者指外汇配给控制和外汇结汇控制。 

二、外汇管制的目的 
1.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或改善国际收支状况。 
2.稳定本币汇率,减少涉外经济活动中的外汇风险。 
3.防止资本外逃或大规模的投机性资本流动,维护本国金融市场的稳定。 
4.增加本国的国际储备。 
5.有效利用外汇资金,推动重点产业优先发展。 
6.增强本国产品国际竞争能力。 
7.增强金融安全。 

三、外汇管制的基本方式 
一.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 
在出口外汇管制中,最严格的规定是出口商必须把全部外汇收按官方汇率结售给指定银行。出口商在申请出口许可证时,要填明出口商品的价格、数量、结算货币、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并交验信用证。 
二.对进口外汇的管制 
对进口外汇的管制通常表现为进口商只有得到管汇当局的批准,才能在指定银行购买一定数量的外汇。管汇当局根据进口许可证决定是否批准进口商的买汇申请。有些国家将进口批汇手续与进口许可证的颁发同时办理。 
三.对非贸易外汇的管制 
非贸易外汇涉及除贸易收支与资本输出入以外的各种外汇收支。 
对非贸易外汇收入的管制类似于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即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把全部或部分外汇收支按官方汇率结售给指定银行。为了鼓励人们获取非贸易外汇收入,各国政府可能实行一些其他措施,如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允许居民将个人劳务收入和携入款项在外汇指定银行开设外汇账户,并免征利息所得税。 
四.对资本输入的外汇管制 
发达国家采取限制资本输入的措施通常是为了稳定金融市场和稳定汇率,避免资本流入造成国际储备过多和通货膨胀。它们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对银行吸收非居民存款规定较高的存款准备金;对非居民存款不付利息或倒数利息;限制非居民购买本国有价证券等。 
五.对资本输出的外汇管制 
发达国家一般采取鼓励资本输出的政策,但是它们在特定时期,如面临国际收支严重逆差之时,也采取一些限制资本输出的政策,其中主要措施包括:规定银行对外贷款的最高额度;限制企业对外投资的国别和部门;对居民境外投资征收利息平衡税等。 
六.对黄金、现钞输出入的管制 
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一般禁止个人和企业携带、托带或邮寄黄金、白金或白银出境,或限制其出境的数量。 
对于本国现钞的输入,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往往实行登记制度,规定输入的限额并要求用于指定用途。 对于本国现钞的输出则由外汇管制机构进行审批,规定相应的限额。不允许货币自由兑换的国家禁止本国现钞输出。 
七.复汇率制 
对外汇进行价格管制必然形成事实上的各种各样的复汇率制。复汇率制指一国规章制度和政府行为导致该国货币与其他国家的货币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汇率。 

四、货币可兑换与不可兑换 
货币不可兑换是指一国在严格的外汇管制中,对经常项目和金融与资本项目中的对外支付和资金转移实行全面的汇兑限制。 
与之相对应的货币可兑换是指任何一个货币持有者可以按照市场汇率自由地把该货币兑换成外汇。该概念表明,货币可兑换的主体是任何一个货币持有者,包括居民和非居民,自然人和法人。其次,它强调兑换是自由的,即货币当局原则上不对外汇交易和对外支付进行限制。此外,它要求货币兑换按市场汇率进行;若一国只允许人们按官方汇率进行货币兑换且官方汇率显著偏离市场汇率,则这种允许并不属于货币可兑换。 
货币可包括完全自由兑换和经常项目下可兑换两种基本类型。 

五、《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八条规定 
成为《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中第八条会员国,是一国实现经常项目下货币可兑换的标志。根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八条的规定,如果一国解除了对经常项目下支付转移的限制,实现了经常项目下的货币可兑换,便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会员国。具体说来,第八条会员国所承担的义务是: 
1.居民从国外购买经常项目下的商品和服务所对应的对外支付和资金转移不应受到限制。 
2.不得实行歧视性的复汇率制。 
3.对其他会员国在经常性往来中积存的本国货币,在对方提出要求后,应无条件地使用外汇换回。 
但是,要求兑换的国家应当证明这种积存是由经常性交易获得的,而且这种兑换是为了支付经常性交易。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并未要求所有会员国在加入该组织时立即成为第八条会员国。《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十四条做出了一些过渡性安排,允许会员国暂保留一些汇兑限制,但要每年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报告,并针对取消外汇管制的步骤与时间安排与基金组织进行磋商。 

六、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的条件 
实现经常项目下货币可兑换,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首先,汇率水平比较合理,能真实反映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否则,实现货币可兑换将导致外汇供求严重失衡,使它难以持续下去。其次,政府拥有充足的国际清偿能力,能够应付人们的兑换要求。第三,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例如,高失业、高通货膨胀率、严重的财政赤字等,都会对货币可兑换形成冲击。第四,市场机制有效运行,产品和要素市场价格信号做出积极反应。 
在1996年底,我国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的条件已经成熟,具体表现: 
(1)经过多年努力,人民币汇率已经调整到基本反映外汇市场供求关系的水平; 
(2)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国际收支连年顺差,国家外汇储备大幅度增加; 
(3)从总体上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客观经济形势较好; 
(4)经过多年的价格放开和企业制度改革,我国的市场机制在经济运行中已经发挥了重大调节作用; 
(5)1994年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有条件可兑换,为我国于1996年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外汇管制的弊端: 
1.破坏国际分工,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 
2.破坏外汇市场机制,限制市场调节作用的发挥. 
3.手续繁多,交易成本上升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379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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