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需要公证吗

2024-05-05 02:32

1. 婚前财产需要公证吗

法律分析:婚前财产不一定需要公证,但是办理公证登记之后,双方的婚前财产协议会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公证后的婚前财产,同时还可以避免婚内纠纷的产生。双方订立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进行公证之后,也是可以更改的。但是要变更经过公证的协议,同样需要办理相应的公证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需要公证吗

2. 婚前财产需要公证吗


3. 婚前财产是否要公证才有效

婚前财产不是需要公证才有效。法律没有规定对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做公证。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一、二手房买卖不过户能否公证
可以对买卖合同进行公证,但是不过户仍然不是房屋所有人。《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婚前财产是否要公证才有效

4. 婚前财产需要公证才能生效吗

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对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做公证。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
一、二婚婚前协议怎么写
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是产生争议。婚前协议的要求主要有:
(一)在我国婚前协议只要内容合法在法律上是生效的。
(二)婚前协议一般是对双方的财产权利作出约定。也可以是双方父母抚养问题、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对过错方造成的离婚赔偿问题等等。
(三)如果该婚前协议只是就夫妻财产的约定,而不涉及人身权利,自然双方是具有处分权的。但是,由于对“出轨行为”的表述并不明确,也导致了该合同缺乏可操作性。
(四)婚前协议没有严格的格式要求,只要内容条款能够表达双方的真实意思就生效。
(五)最后,是否公证并不能决定该合同的效力,合同自成立时起即生效。所以,不打算去公证处而有见证人,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婚前协议该包括的内容主要有:
(一)婚前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婚前财产婚后归属情况;
(三)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或者责任规定;
(四)双方对于共同债权、债务的分担情况约定;
(五)住房问题的约定;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七)双方当事人签名及签名时间。
二、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效力
虽然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是必须办理公证,但对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进行公证,不仅可以更明确地划分夫妻财产和债务,还可以对外产生较强的法律效力。公证分两种:一种是对婚前财产协议做公证,另一种是对婚后财产协议做公证,两种都既可以在婚前办理,也可在婚后办理。
办理公证时,需提交财产约定协议,协议中应写明以下事项:当事人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现有财产及债务名称、数量、种类、价值、状况等;现有财产及债务归属(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债务的归属);另有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清偿等。携带的有关证明材料有房产证、已婚夫妻结婚证等。
公证书的效力并不是绝对的,就是说,不是任何公证书一经出具就必然有以上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有这样的规定:“经过法律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项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是:“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无效。”这两条规定说明,如果夫妻双方是为了逃避本应承担的债务、抚养和赡养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做出约定,约定无效,即使这个约定经过公证也不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5. 婚前财产公证是否是有效的

婚前财产公证是有效的,但是否公证并不直接影响婚前财产约定的效力。该协议生效的条件包括,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只是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更具有证据效力,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一、有诱导性的录音证据材料的证据效力如何
有诱导性的录音证据材料的证据效力一般。
可以要求不采纳为证据,首先录音是可以制作的,在一个有诱导性的也可以不予采纳。不过证据本身并不是主要的,还要看法官是否采纳为证据才行。
证据效力指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明公证对象真实、合法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而且,公证证明的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同一事项所出具证明的效力。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而对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证明文书,人民法院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证明效力。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学界对证据制度的研究已经形成一门专门科目,称为证据学或证据法学。
二、公证的房子有法律效力吗
公证房屋有法律效力,房产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我国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三、民法典中遗嘱公证是否有效
遗嘱公证后并不表示遗嘱就是有效的。即遗嘱有没有效与公证没有关系,公证只是为了证明遗嘱的效力,并不意味着公证的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的生效条件为,意思表示真实、遗嘱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规定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婚前财产公证是否是有效的

6. 婚前财产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婚前财产不是需要公证才有效。法律没有规定对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做公证。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一、离婚后签的协议效力如何
离婚后签订的协议效力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威胁,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约定婚前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或者各自所有,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没有公证的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签的协议不公证也是有效的。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

7. 婚前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婚前财产公证就是在结婚之前明确区分各自财产的行为,有人说婚前财产公证捍卫了爱情,也有人说婚前财产公证损坏了爱情,具体来说对于婚前财产公证这种现象,存在老一代不认可和不接受,年轻人接受程度更高,以及不同的人对其看法两极分化,这三种情况,第一种,老一代人不认可婚前财产公证认为这样做伤害了感情,作为老一辈的人来说婚前财产公证是不认可的,他们认为两个人既然结婚了,就应该互相信任不分彼此,两个人的财产应该共有,这才是真爱的体现,如果还没有结婚就把各自的财产进行公证,拿出等于离心离德,这样的婚烟无法长久,第二,年轻人对于婚前财产公证接受程度更高,觉得这样做确保了自己的独立性,与老一辈的看法相比,年轻人对婚前财产公证的接受程度要更高,年轻人非常注意独立性即使是对于婚烟和爱情,也要在具体情况当中体现出自己的独立性,因此才会有婚前财产公证这种现象产生,至于婚前财产公证对于婚烟和爱情的影响,还需要通过更长的时间观察,才能得出结论,第三,不同的人对于婚前财产公证的认识和看法两极分化,总体来说对于婚前财产公证这个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而且呈现两极分化的状态,支持者认为这提现了公正性和独立性,反对者认为这样做让夫妻之间产生了隔膜,至于我的看法,我认为夫妻之间明算账也是有必要的,但是不必通过公证的方式来实现,双方做好约定即可!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祝好运!谢谢!

婚前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8. 婚前财产公证有效吗?

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能够接受婚前财产公证的,我认为婚前财产公证确实是在一定程度上捍卫了爱情,我们对于婚前财产公证不应该过于的排斥和反感,我之所以这样认为,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虽然说很多年轻人认为在结婚的时候进行婚前财产公正是彼此之间缺乏相互信任的一种表现,会给彼 此 之间的婚姻埋下隐患,但是我却不这么看,因为真正的婚姻是建立在彼此之间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的前提下的,而婚前财 产 公证正是出于对于双方的一种真正的理解和尊重了,毕竟对方婚前的财产本来就不属于自己的,做了婚前财产公证之后能够让自己心里面更踏实一些,这样和对方结婚自心里面也不会有太多的顾虑。
而另一方面来说,接受婚前财产公证也能够 打 消双方家长的顾虑,虽然说绝大多数父母都渴望自己的子女在将来的婚姻中能够幸福,婚姻能够稳定,但是很多家长也是很现实和理性的,他们也怕自己的 子 女在婚姻中遇到一些变故,而让自己的子女一下子变得无依无靠而进 行 婚前财产公证,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打消家长的这种顾虑,让这些家长心中更有安全感,当然,如果两个人是真心相爱,真心长久的,把婚姻维持下去的话,那么也不会介意彼此提出的婚前财产公正的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