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如何申报?

2024-05-10 14:14

1. 汇算清缴如何申报?

具体过程如下: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上相关材料
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结束后45日内根据财务报表进行税务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税收调整项目清单,减免清单,联合企业股息,股息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等等,负责处理主管税务机关的年度纳税申报表。
(2)税务机关接受申请并审查提交的材料。
A.主管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提交的纳税申报表或者扣缴或者缴纳纳税报告后,应当核实姓名,电话,地址,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之后,如果主管税务机关应管理的内容发生变更,纳税人将被要求提供变更的依据。
B.主管税务机关应审核申报内容,主要检查税项,税率和税收基础是否完整,税额的计算是否准确,所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完整它们在逻辑上是相关的,是否进行了税收调整。
C.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后,企业应当确定当年应交所得税金额和应付企业所得税,或者退还下一年度的多缴企业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
(3)主动纠正报告错误
纳税人在年终后45日内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后,如果发现报告有误,按照“企业所得税结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纳税人办理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后,如果税务机关在汇款期间经税务机关检查后发现报告不真实,可填写“企业所得税自查表”。并向税务机关报告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根据此调整整体。本年度应付所得税金额予以补充和退还。
(4)结算税
纳税人应当按照年度所得税和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应纳税额和退税金额缴纳税款,并在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缴纳税款。纳税人缴纳的税额低于全年应纳税额的,应当在4月底前缴纳税款;如果提前缴纳的税款超过应缴纳的年度税款,则应退税或退税。手续。
(5)申请递延税款
如果纳税不能按时支付,纳税人应在纳税期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一般主管税务机关规定应在期满前15日内提交。限制,请参阅当地税务局的规定。并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递延纳税报告,当前货币资金余额和所有银行存款账户,资产负债表,工资单和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税务机构的报表。
经国家税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高税额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税务机关将在收到递延纳税申报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如果未获批准,纳税人将从纳税期届满之日起收取滞纳金。

扩展资料: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3、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4、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
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如何申报?

2. 汇算清缴如何申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月底前),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A类)适用汇算清缴办法,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类),不进行汇算清缴。A类企业做汇算清缴要从几个方面考虑:1、收入:核查企业收入是否全部入账,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账;2、成本:核查企业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反映企业成本水平;3、费用:核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计提费用项目和税前列支项目是否超过税法规定标准;4、税收:核查企业各项税款是否争取提取并缴纳;5、补亏: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对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合法弥补(5年内);6、调整:对以上项目按税法规定分别进行调增和调减后,依法计算本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并缴纳本年度实际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税额。特别注意: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说的纳税调整,是调表不调账的,在会计方面不做任何业务处理,只是在申报表上进行调整,影响的也只是企业应纳所得税,不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

3. 汇算清缴怎么申报

汇算清缴具体操作步骤为:1、首先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A类)适用汇算清缴办法,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类),不进行汇算清缴。A类企业做汇算清缴要从几个方面考虑:1、收入:核查企业收入是否全部入账,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账;2、成本:核查企业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反映企业成本水平;3、费用:核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计提费用项目和税前列支项目是否超过税法规定标准;4、税收:核查企业各项税款是否争取提取并缴纳;5、补亏: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对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合法弥补(5年内);6、调整:对以上项目按税法规定分别进行调增和调减后,依法计算本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并缴纳本年度实际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税额。特别注意: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说的纳税调整,是调表不调账的,在会计方面不做任何业务处理,只是在申报表上进行调整,影响的也只是企业应纳所得税,不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怎么申报

4. 汇算清缴应该怎么申报

汇算清缴具体操作步骤为:
1、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
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适用汇算清缴办法,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说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是指企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进行计算全年应缴纳所得税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来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的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所需要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一种行为。
二、清算期确定、清算备案和时间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因此,企业清算期所在的年度内,有两个所得税纳税年度,第一个纳税年度为1月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第二个纳税年度为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
1、第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按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2、第二个纳税年度
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
(1)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2)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清算方案或计划书。
(4)欠税报告表。
3、企业在清算期内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仍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分国(地区)不分项原则,采取抵免法,计算按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在我国境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4、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
(1)清算报告或清算方案或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
(2)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应同时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3)资产盘点表;
(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的说明;
(5)具备下列情形的,还需报送资产评估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①资产处置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
②采取可变现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的。
(6)企业清算结束如有尚未处置的财产,同时报送尚未处置的财产清单、清算组指定保管人的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7)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明细表。

5. 汇算清缴怎么申报

汇算清缴具体操作步骤为:
1、首先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
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A类)适用汇算清缴办法,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类),不进行汇算清缴。
A类企业做汇算清缴要从几个方面考虑:
1、收入:核查企业收入是否全部入账,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账;
2、成本:核查企业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反映企业成本水平;
3、费用:核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计提费用项目和税前列支项目是否超过税法规定标准;
4、税收:核查企业各项税款是否争取提取并缴纳;
5、补亏: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对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合法弥补(5年内);
6、调整:对以上项目按税法规定分别进行调增和调减后,依法计算本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并缴纳本年度实际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特别注意: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说的纳税调整,是调表不调账的,在会计方面不做任何业务处理,只是在申报表上进行调整,影响的也只是企业应纳所得税,不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怎么申报

6. 汇算清缴如何申报?

具体过程如下: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上相关材料
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结束后45日内根据财务报表进行税务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税收调整项目清单,减免清单,联合企业股息,股息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等等,负责处理主管税务机关的年度纳税申报表。
(2)税务机关接受申请并审查提交的材料。
A.主管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提交的纳税申报表或者扣缴或者缴纳纳税报告后,应当核实姓名,电话,地址,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之后,如果主管税务机关应管理的内容发生变更,纳税人将被要求提供变更的依据。
B.主管税务机关应审核申报内容,主要检查税项,税率和税收基础是否完整,税额的计算是否准确,所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完整它们在逻辑上是相关的,是否进行了税收调整。
C.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后,企业应当确定当年应交所得税金额和应付企业所得税,或者退还下一年度的多缴企业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
(3)主动纠正报告错误
纳税人在年终后45日内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后,如果发现报告有误,按照“企业所得税结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纳税人办理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后,如果税务机关在汇款期间经税务机关检查后发现报告不真实,可填写“企业所得税自查表”。并向税务机关报告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根据此调整整体。本年度应付所得税金额予以补充和退还。
(4)结算税
纳税人应当按照年度所得税和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应纳税额和退税金额缴纳税款,并在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缴纳税款。纳税人缴纳的税额低于全年应纳税额的,应当在4月底前缴纳税款;如果提前缴纳的税款超过应缴纳的年度税款,则应退税或退税。手续。
(5)申请递延税款
如果纳税不能按时支付,纳税人应在纳税期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一般主管税务机关规定应在期满前15日内提交。限制,请参阅当地税务局的规定。并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递延纳税报告,当前货币资金余额和所有银行存款账户,资产负债表,工资单和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税务机构的报表。
经国家税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高税额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税务机关将在收到递延纳税申报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如果未获批准,纳税人将从纳税期届满之日起收取滞纳金。

扩展资料: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3、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4、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
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7. 汇算清缴怎么申报

法律分析: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汇算清缴怎么申报

8. 汇算清缴怎么申报

第一步:准备申报
  打开个人所得税 APP,可从以下入口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者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对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超过 6 万元的纳税人,进入系统后将看到“简易申报须知”提示,阅读后点击 “我已阅读并知晓”进入简易申报界面,显示“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 “已缴税额”等。

  第二步:确认信息   
  对界面显示的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查看、确认。

  第三步:提交申报  纳税人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第四步:申请退税

  点击【申请退税】后,纳税人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您已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如需新增,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确定】。

  至此,您的整个申报流程就顺利完成了!您可随时通过手机 APP 查看退税进度(路径:首页【我要查询】—【申报查询】—【已完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呼和浩特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框回复【个税】可获取个人所得税APP下载入口,查看退税指南,所得税数额,退税及补税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