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证如何办理

2024-05-13 16:45

1. 深圳居住证如何办理

1、申请:办理人要用本人的居住证账号登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然后按照平台显示的步骤一步一步的完成,先填好真实的个人信息,然后把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选择下,再提出申请。在提交资料的时候,如果没有时间去拿居住证,可以选择通过快递或者邮政寄到申请人手上,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都需要办理人承担。2、受理:点击办理居住证,然后填写申报条件,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要注意的是要安装系统提示的要求上传办理人的身份证照片,通过了受理点的实名认证后才审核。3、审核:政府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在十五天内完成制卡。4、领取证件:申请人在领取居住证时,要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当时选择的受理点领取居住证。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深圳居住证办理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深圳居住证如何办理

2. 深圳居住证怎么办理?

深圳市居住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二)、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三)、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
提醒:海南市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深圳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深圳市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深圳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深圳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3. 深圳居住证怎么办理

首先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向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提出申请,系统出具受理回执。然后领取证件,申领人应当凭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其申请时选定的居住证受理点领取。
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七条
居住登记实行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制度。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居住的,申报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主动申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
第八条
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为申报义务人。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用人单位、学校宿舍的,用人单位、学校为申报义务人。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旅馆业或者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经营者为申报义务人。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自购(建)房屋的,本人为申报义务人。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前款所列情形以外房屋的,居所提供者为申报义务人。受他人委托实际管理房屋的,实际管理人为申报义务人。
第九条
申报义务人应当申报非深户籍人员的下列居住登记信息:
(一)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二)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
(三)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业和服务处所、同住非深户籍人员之间的身份关系;
(四)入住、搬离现居住地的时间;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报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
申报义务人可以通过网络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第十一条
下列申报义务人应当即时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一)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
(二)旅馆业单位;
(三)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经营者。
第十二条
下列申报义务人应当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搬离之日起七日内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一)不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
(二)为员工提供宿舍的用人单位。
房屋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为非深户籍人员提供居所的,非深户籍人员应当向房屋承租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居住登记信息,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承租人应当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搬离之日起三日内,向房屋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如实提供非深户籍人员的居住登记信息。
第十三条
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以外的申报义务人应当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之日起十五日内、搬离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居住登记信息。对居住时间不满十五日的非深户籍人员,可以不申报其居住登记信息。
第十四条
非深户籍人员应当向申报义务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居住登记信息,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深圳居住证怎么办理

4. 深圳居住证怎么办理

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居住登记、社会保险等相关材料。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核实后,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申领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二十条,申领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以下简称申领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申请。申领人应当提供本人相关身份信息和近期照片。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核实申领人的居住登记、社会保险等记录。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申领人说明理由,申领人要求书面答复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二十一条,居住证的式样由市公安机关制定并统一制作、签发。
初次申领居住证的,免收工本费;补领、换领、再次申领居住证的,工本费由申领人承担。
 

5. 深圳居住证怎么办理


深圳居住证怎么办理

6. 深圳居住证怎么办理?


7. 深圳居住证怎么办理

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申领居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深圳居住证怎么办理

8. 深圳居住证怎么办理

深圳市居住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二)、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三)、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
提醒:海南市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深圳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深圳市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深圳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深圳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