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07 03:02

1. 重庆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重庆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 重庆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保障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确定的工资适用本规定。
  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的工资规定,不得与本规定相抵触。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本规定实施工作的领导。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协助配合。第四条 各级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权对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检举和控告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第五条 劳动者有获得最低工资保障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义务。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该取得的劳动报酬的最低限额。
  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第七条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休假、探亲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不得扣减工资。第八条 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日计算。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等支付形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月、日最低工资标准额进行折算。第九条 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测算并提出方案,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下达执行。
  在同一区县(自治县、市)行政区域内必须执行同一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每年7月1日前确定或调整一次。第十条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参考上年和当年度的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经济发展水平。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均不得低于的在区县(自治县、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低于劳动者所在区县(自治县、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发最低工资差额,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欠付时间1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最低工资差额20%的赔偿金;
  (二)欠付时间3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最低工资差额50%的赔偿金;
  (三)欠付时间6个月以上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最低工资差额100%的赔偿金。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拒绝补发最低工资差额和拒绝支付赔偿金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给予警告,仍不改正的,可处以欠付最低工资差额和赔偿金总额1至3倍的罚款。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按照当年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确有困难的,应当与本单位工会协商,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与半数以上职工同意推举的代表协商,达成协议后,可向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在一定时期内暂缓执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暂缓执行本规定的申请时,应当征求同级工会的意见。第十五条 因执行本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按照《重庆市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处理。第十六条 本规定适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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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等23个区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
(二)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八条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拟订标准和说明。劳动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
劳动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

4. 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2〕7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全市各用人单位:
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5月1日起,我市各区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
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等23个区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0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0.5元/小时。
二、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9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9.5元/小时。
三、北部新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0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0.5元/小时。
调整后,重庆市辖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适用。
此前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停止执行。
 
纵横法律网-重庆劲源律师事务所-杨洪律师

5. 重庆2012最低工资标准

执行第一档每月1050元的区县: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北部新区等24个区县。 上述地区的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5元/小时。 执行第二档每月950元的县: 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 上述地区的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5元/小时。 华龙网讯(记者童江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又涨了!昨日,市人社局发布消息称,从5月1日起,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三档调整为两档,具体额度分别调整为1050元/月和950元/月。同时,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从三档调整为两档,具体额度分别为10.5元/小时、9.5元/小时。 这次调整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首次突破千元。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称,我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处于全国中游水平,居全国第15位。 14个区县跨入一档水平 “以前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主城9区和北部新区为一档。”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由原来的三档调整为两档,将原为二档的区县全部纳入一档,包括万州、黔江、涪陵、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潼南、铜梁、荣昌、璧山等14个区县,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50元。原为三档的15个县,这次全部进入二档,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950元。 据了解,这是我市自1996年以来的第9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见图)。该负责人说,本次调整后,一档标准水平(与原来的一档870元和二档750元对比)少的上涨了180元、多的上涨了300元;二档标准水平(与原来的三档710元对比)上涨了240元。 最低工资不含加班工资 加班费是否计入最低工资标准?该负责人说,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但是,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因延长工作时间而获得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换句话来说,评价劳动者月工资收入是否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时,不应计算加班加点工资。 该负责人提醒劳动者,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违规或支付赔偿金 该负责人说,从5月1日起,全市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均应按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向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全体劳动者公示。 对拒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对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予以处理。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人力社保部门将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额度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政策解读 部分劳动者公积金缴费水平将提高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如何出炉的?为什么要这样调?昨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就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相关问题作出了解答。 如何出炉的? 分析10.4万人薪酬 该负责人透露,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前,市人社局组织人员深入全市31个区县历时近一年的调研,综合分析了1007户企业的10.4万名职工的薪酬情况,形成了现在的调整标准,服务行业占了调查的60%。 为何这样调? 适应一圈两翼发展 该负责人解释,新的最低工资档次设置和标准,将更加适应我市“一圈两翼”经济发展战略布局,有利于缩小城乡、区域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增强我市吸引劳动力资源的能力,调动企业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从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处于啥水平? 新标准居全国第15位 该负责人说,此次调整后,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占城镇职工平均收入的30%以上,新的标准处于全国中游水平,居全国第15位。这次调整,不影响劳动者的社保费缴纳,但可能影响部分低收入劳动者的住房公积金计算,因为住房公积金是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收入的比例缴纳,将随着最低工资标准上涨而提高。 相关新闻 今年“五一”全加班能拿304元 又讯(记者童江华)今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如果劳动者加班,那么能拿多少加班费?昨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称,假如连续3天加班,以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一档计算,至少应该拿到304.84元的加班费。 这个加班费又是怎么算出来的呢?该负责人解释,今年“五一”期间的加班费计算有点特殊,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5月1日执行,4月29日和30日这两天假期的加班费是按旧标准计算。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节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属于法定节假日,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4月29日和4月30日,如果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给补休,则应当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以主城区为例,4月29日和30日的加班费是按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870元/月计算,则每天加班费应为80元。而5月1日是法定节假日,按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计算,则加班费应为144.84元。假如这3天全加班,那么加班费最低304.84元。

重庆2012最低工资标准

6. 重庆最低工资标准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7. 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2018

2018年重庆最低工资标准:一、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等23个区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二、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

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2018

8. 重庆最低工资标准

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实行两档制,两档分别比原标准1800元/月和1700元/月提高了300元。新标准从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其中,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等26个区及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

  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2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减少收入分配矛盾,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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