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什么时候结果

2024-05-06 12:44

1. 工伤赔偿什么时候结果

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
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3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交通食宿费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三)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四)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五)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六)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第33条第3款、第34条。(七)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

工伤赔偿什么时候结果

2. 工伤赔偿按什么时间算

 工伤赔偿按什么时间算  工伤赔偿中和时间有关系的是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是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的。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员工受伤前12个月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是根据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工伤赔偿按离职证明时间算吗  工伤赔偿一般会支付医疗费,误工工资,有伤残的支付伤残赔偿的。伤残赔偿一般按离职上年度的标准计算的。
  工伤赔偿时什么算工资  你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你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应当按照你出事前几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我昰13年底发生交通工伤,15年2月初拿到工伤9级.现在工伤赔偿应按什么时间赔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
  关于工伤赔偿时间问题  你好,工作中受伤可以申请工伤,治疗终结后去劳动鉴定委员会评残!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如果你对法律不太清楚的,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本律师在工伤赔偿案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同时也处理过大量的工伤赔偿的案件,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当事人你的利益,可以来电详细阐述案件要点,以便提供更贴切的解决方案136 1170 3563  **************************************  江浙沪地区详细咨询直接拨打右侧律师电话  如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好评。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上班时间打牌猝死算工伤赔偿吗  劳动者上班时间打牌猝死是算工伤的,应当按照工亡的标准进行赔偿。  一、工亡待遇: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如果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亡待遇,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影印件1份;相关证据影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资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工伤赔偿一次头头次赔偿多长时间  工伤第一次赔偿应该是指医疗费用报销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需要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向人社局申请工伤待遇稽核后下发。在申请之后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在15天左右下发,最长不超过60天。
  评不上级的工伤赔偿时间  工伤鉴定未评上伤残等级,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医疗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专案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停工留薪期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怎么计算工伤赔偿  一般要实际发生费用后才能要求赔偿,除非医院出具证明,证明这笔费用是必然要发生的。  可办理  需要做鉴定。
   

3. 工伤赔偿什么时候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工伤 赔偿一般要3到4个月才能到账。 1、发生 工伤事故 后,由 工伤保险 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都本人;如果经过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部分费用在完成 工伤鉴定 ,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后,一个月左右可以到公司账户,至于公司什么时候转到工伤职工账户,要看用人单位的效率; 3、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部分是按月支付,比如 停工留薪期 的 工资 ,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 伤残 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费用是在受伤职工离职之后才支付的。 相关法律规定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 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 伤残等级 ,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工伤赔偿什么时候

4. 工伤赔偿什么时候赔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 赔偿一般要3到4个月才能到账。 1、发生 工伤事故 后,由 工伤保险 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都本人;如果经过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部分费用在完成 工伤鉴定 ,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后,一个月左右可以到公司账户,至于公司什么时候转到工伤职工账户,要看用人单位的效率; 3、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部分是按月支付,比如 停工留薪期 的 工资 ,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 伤残 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费用是在受伤职工离职之后才支付的。

5. 工伤赔偿的赔偿期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发生工伤后,工伤事故赔偿的期限也就是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工伤赔偿的赔偿期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6. 工伤保险赔偿支付期限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一、其他有关工伤赔偿的期限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一定的时间是:48小时内。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工伤争议仲裁裁决期限:受理仲裁申请的45日内,案情复杂的为60日内。者不服工伤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二、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期限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说是在海门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南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二是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三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待遇赔偿,所以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把握好初鉴和复鉴的期限。

7. 工伤保险什么时候赔偿

关于“ 工伤保险 一般在什么时候赔偿”的相关解答如下: 1-6个月。 1、发生 工伤事故 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都本人;如果经过 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 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部分费用在完成 工伤鉴定 ,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后,一个月左右可以到公司账户,至于公司什么时候转到工伤职工账户,要看用人单位的效率; 3、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部分是按月支付,比如 停工留薪期 的 工资 ,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 伤残 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费用是在受伤职工离职之后才支付的; 4、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 医疗费用 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 护理费 ;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 伤残津贴 ; (七)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 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 工资福利 ; (二)五级、 六级伤残 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什么时候赔偿

8. 工伤保险什么时候赔偿

工伤赔偿金涉及两个支付单位:用人单位支付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
(1)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部分应该在工伤发生后持续支付,如停工留薪待遇;
(2)一部分应该是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