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参与并购有什么案例

2024-05-06 04:22

1. 投资银行参与并购有什么案例

【摘要】
投资银行参与并购有什么案例【提问】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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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参与并购有什么案例

2. 企业并购一定有投行参与吗

企业并购不一定有投行参与,但是投资银行的参与会使企业并购时更加的安全,顺利。在签约并购后,投资银行为企业提供了安全保证,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
一、企业并购分类是什么
企业并购分类:
1.购买式。这种形式一般是以现金购买为条件,将目标企业的整体产权买断。
2.承担债务式。即在目标企业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目标企业的债务为条件接受其资产。
3.吸收股份式。即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企业的一个股东。
4.控股式。
二、公司合并的纠纷法律有哪些
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
三、撤县设区的利与弊
利:
土地:市能够比县有更为灵活的土地政策,可以争取更多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对一些大型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等的投资肯定会相应增加,城市规划和建设水平可以再上新台阶。
基础设施:由于县级市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有更高的要求,因此会更加注重城建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这点确实是可以让老百姓享受到切实利益的,可以让人民更好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幸福指数。
政策:由地级市政府直管转变为省政府直管、地级市代管,隶属层次不一样,行政管理权限更大,优惠政策也可以争取到更多,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城市的发展动力。
称号:县长变市长,县民变市民,人们内心自豪感提升
招商引资:城市形象较好,有助于招商引资,带动产业结构升级,进而拉动经济发展。
弊:
农业优惠变少:因县域发展重心转变了,肯定是不利于向上争取更多农业发展方面的倾斜政策,以前的农业优惠政策变少。所以这点对一些农业大县未必可以带来多大好处。
增加企业赋税:在城建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计征比率提高约2个百分点,会增加纳税企业负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3. 企业并购一定有投行参与吗

法律分析:企业并购不一定有投行参与,但是投资银行的参与会使企业并购时更加的安全,顺利。在签约并购后,投资银行为企业提供了安全保证,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企业并购一定有投行参与吗

4. 外资并购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中国银行业获得了较快发展,目前已形成了大中小不同规模、国有独资和股份制形式的发展格局。据中国相关实际数据表示,这一多元化、多层次的银行体系在促进中国经济市场化发展进程有着积极地推动效应。联系我国的实际,外资并购我国银行业具有以下积极效应。
1、外资并购有助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资产占全国金融机构总资产的66%,在整个金融市场中起到了领头羊作用。这四大银行对我国国有经济的发展举足轻重。在2003年全球大银行排名中,中国银行位居第15位,中国工商银行位居第16位。同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新增贷款为
12,977亿元,同比多增加
3,579亿元。国内一些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企业一直是这四大银行的传统主要客户。根据我国加入WTO以后新的形势,通过引进外资,建立由国有商业银行控股的大型合资银行,利用国外资金和管理技术来改造和激活国有商业银行的存量资产,优化、提高国有经济质量,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2、推动我国银行业产权制度的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产权单一所产生的效率低下、治理结构不健。全、中小企业融资难以及金融创新能力差等诸多问题,已经使银行业产权制度多元化改革成为整个金融业改革的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近年来许多学者都纷纷提出,应通过引入境外和民营战略投资者来推进银行业的产权制度改革。而外国跨国银行、国际金融机构、外国投资银行以及海外私人权益基金通过股权并购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股东之一,恰好符合不断深化的银行业改革的需要,成为了推动我国金融业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外部因素。
3、有利于中资银行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
治理结构问题,是我国商业银行目前面临的核心问题。通过外资并购,可以打破目前单一的产权格局,形成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有利于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使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从而使我国的商业银行摆脱长期束缚其发展的各级政府的行政干预,以现代商业银行的利润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宗旨为经营目标,完善和强化三会职能以及相互之间的制衡关系,建立、健全激励和监督机制,形成科学的治理结构,提高我国银行业的治理效率。
4、资并购有助于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发育。
首先,外资并购可能引起金融市场垄断,影响国民经济发展。外资公司的最终目的是追求垄断地位。谋取高额利润,一旦控制市场就可能压抑竞争,降低市场效率。扭曲市场结构,造成一种垄断代替另一种垄断局面。其次,对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构成潜在威胁。外资通过证券市场交易行为获取我国银行的控制权,在一定程度上绕开了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从而形成对金融监管当局的冲击。由于至今我国在银行业并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几乎是一批空白,导致金融监管出现真空地带,因而对于外资的股权并购行为并无有效的约束力。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外资通过股权并购方式进入我国银行业既有利也有弊,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趋利除弊。纵观银行业并购非常活跃的欧美国家,各国的基本经验都是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对银行并购进行控制和监管,以维护本国金融体系的安全,降低或消除银行并购所带来的负效应。因此,我国金融监管当局应加快银行并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对银行并购的审查和监管纳入法制化、透明化的轨道上,就能更好的利用外资推进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5. 企业并购中投资银行可为收购方提供的服务有哪些

制定收购计划,包括融资方式,收购方式,具体操作等。投资银行在并购中一般担当财务顾问的角色,作用是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和交易机会,咨询,撮合交易,设计方案和交易结构,估值,提供融资安排,为交易提供交易市场引导和维护。它自己的好处是:不菲的财务顾问费, 提供融资的费用,及相关自主交易中赚取的丰厚收益。拓展资料企业并购(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M&A)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构成由于规模经济、交易成本、价值低估以及代理理论等的长足发展,使得企业并购理论和实践的发展非常迅速,成为西方经济学最活跃的领域之一。竞争优势并购动机理论的出发点是竞争优势理论的原因在于以下三方面:第一,并购的动机根源于竞争的压力,并购方在竞争中通过消除或控制对方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实力。第二,企业竞争优势的存在是企业并购产生的基础,企业通过并购从外部获得竞争优势。第三,并购动机的实现过程是竞争优势的双向选择过程,并产生新的竞争优势。并购方在选择目标企业时正是针对自己所需的目标企业的特定优势。规模经济古典经济学和产业组织理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规模经济的追求给予解释。古典经济学主要从成本的角度论证企业经济规模的确定取决于多大的规模能使包括各工厂成本在内的企业总成本最小。产业组织理论主要从市场结构效应的理论方面论证行业规模经济,同一行业内的众多生产者应考虑竞争费用和效用的比较。企业并购可以获得企业所需要的产权及资产,实行一体化经营,获得规模效益。

企业并购中投资银行可为收购方提供的服务有哪些

6. 投资银行为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提供哪些服务

 制定收购计划,包括融资方式,收购方式,具体操作等。
  投资银行在并购中一般担当财务顾问的角色,作用是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和交易机会,咨询,撮合交易,设计方案和交易结构,估值,提供融资安排,为交易提供交易市场引导和维护。

  它自己的好处是:不菲的财务顾问费, 提供融资的费用,及相关自主交易中赚取的丰厚收益。

7. 投资银行更愿意参与卖方并购而非买方并购吗?为什么?

我听说国外投行喜欢做卖方顾问,据说有两点原因:首先,卖方顾问稳定,把握住了卖方,无论卖给谁业务机会都跑不掉;其次,卖方顾问好收费,按照交易额提成天经地义,让得到钱的出钱总比让花钱的出钱要容易。没有境外投行的经历,但相信这个观点是有道理的,可能也是被实践验证过的。

仔细琢磨下上述卖方顾问的优势,无碍乎是“稳定”和“收费”两个关键词。境外投行在卖方业务价值应该是价值发现和估值定价能力,这两点都需要对行业有深度的理解。做卖方业务稳定潜在的含义是客户的粘性,即服务应该具有排他性。因为对行业熟悉所以知道交易机会在哪里,有估值定价能力意味着能卖出好价钱。
但是对于国内投行而言,尤其是从牌照业务转型的券商机构,无论是行业理解还是估值定价能力都不具备,所以作卖方顾问没有那么容易。要么客户关系不稳定,要么交易成了收不到啥钱。主要投行无法提供有价值的卖方顾问服务,交易双方也不认投行估值定价,嫁得好彩礼拿得多是因为天生丽质,投行起不到形象设计师的功能,最多在边上跟着夸几句“太好看了”。

国内券商投行还是在买方业务上更具有优势。首先,国内并购交易的买方多是上市公司,主要支付工具是发行股份。在现行的法规框架下还具有牌照业务的特点,必须有独立财务顾问角色。其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也可以配套融资,让并购业务的收费也相对好些;再次,基于产业并购扩张的买方业务也具有持续性,投行也有机会伴着公司一并成长。
国内卖方顾问比较现实的问题是将标的卖给上市公司,必须要同上市公司固有的财务顾问(通常是保荐机构)抢夺位置。在这点上无疑是很难的,除非卖方足够的强势并坚持,否则卖方顾问机会不大。

总之,在未形成境外投行市场化服务能力之前,境内投行的并购基于牌照业务切入是现实的选择。基于牌照业务带来的业务机会中苦练内功。在项目实操中积累对交易的理解、行业的认知以及估值作价能力。在投行转型进程中并非刻意远离牌照,而是有效利用但提高牌照之外的能力。

投资银行更愿意参与卖方并购而非买方并购吗?为什么?

8. 在并购业务中,投行都在做什么?作为什么角色参与到并购案中

并购业务中,投行可以做以下事情:
1、智囊:为交易提供财务顾问;
2、媒人:撮合交易的中介;
3、资金方/投资人:提供过桥融资或者自己出资参与投资;
4、买卖人:获取公司控制权,进行资产重组再卖掉,其中方式包括私有化再IPO;即buy out。
境内投行目前主要做“智囊”、“媒人”这两件事;由于业务范围受证监会限制,暂时没法提供并购资金,也做不了买卖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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