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人员能做什么兼职?

2024-05-06 06:20

1. 银行人员能做什么兼职?

银行员工禁止从事与本机构有利害关系的第二职业或违反规定单独或合伙承包办企业,以及以各种名义私自在企业兼职,收受好处,为个人谋取私利,不得盗用、借用银行名义私 自对外担保;其他的副业都可以自行选择,例如兼职老师、服务员等。拓展资料1.兼职指职工或学生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也被称作为第二职业或者是副业。2.各国法律一般并不禁止职工或学生兼职,但有的情况下,企业、单位并不特别赞成本企业单位职工兼职。职工个人是否兼职,要看各种情况而定。中国有关劳动法规规定:科学研究、教学、医疗、工农业生产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聘请中、高级科学技术人员担任顾问或承担讲课、讲学、科研、设计等兼职任务。兼职人员根据自己完成的工作量和工作成绩取得一定报酬。此外,中国还有一些兼职是不另取报酬的。如科技人员兼任学术团体领导职务,学生兼职期间如果和自己在学校的学业和学习发生冲突时,还是要以完成学业为主。3.中国一般不实行兼职的政策 ,但在经济体制改革中 ,允许职工在完成6-8小时工作任务外,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允许教师、科技人员、律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并取得相应的报酬。此外,中国还有些兼职是不宜领取报酬的。如行政人员兼教学,教师兼行政职务等。4.我国在改革开放前的30年间,是不允许人们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有报酬的第二职业的。那时从事兼职被看作不安心本职工作“不务正业”是“种资本主义的自留地”。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在我们国家,从事兼职才是合法的。

银行人员能做什么兼职?

2.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能不能兼职?

不可以。从制度上讲,国有企业员工是不能在盈利性组织中兼职,即使是在非盈利性组织中兼职(如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会会员等公益性职务)也需要经单位批准,而且还不得领取报酬。当然,个人发表作品(文学、艺术等)领取报酬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三)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五十三条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其在任职期间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商业银行的设立商业银行设立是银行创办人依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建商业银行以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一系列法律行为。设立商业银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有符合法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符合任职资格规定的管理人员;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设施。申请设立时,需经过两个阶段。在筹建申请阶段,发起人应向金融管理当局提供下列材料:筹建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及营业计划;发起人名单及背景资料;资本总额;本行及分行所在地;管理当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管理当局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起人是否批准其申请,获得批准的发起人,从批准之日起可开始筹建。在簿建并申请开业阶段,发起人应向管理当局提交下列资料:章程草案;筹建情况及开业申请报告;拟任职负责人的资格材料;最低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持有注册资本10%以上的股东的资信证明及有关资料;股东或出资人名单及其股份或出资数额;营业场所和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预期的经营方针和计划。管理当局收到开业申请文件后,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起人是否批准申请。获得批准的发起人即可得到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证。

3.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能不能兼职?

不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五十二条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
(三)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三条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其在任职期间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三)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四)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四十条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
(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第四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第四十三条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能不能兼职?

4. 银行从业人员兼职规定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三)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5.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可以兼职吗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可以兼职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
(三)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五十三条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其在任职期间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商业银行的设立商业银行设立是银行创办人依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建商业银行以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一系列法律行为。设立商业银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有符合法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符合任职资格规定的管理人员;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设施。申请设立时,需经过两个阶段。在筹建申请阶段,发起人应向金融管理当局提供下列材料:筹建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及营业计划;发起人名单及背景资料;资本总额;本行及分行所在地;管理当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管理当局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起人是否批准其申请,获得批准的发起人,从批准之日起可开始筹建。在簿建并申请开业阶段,发起人应向管理当局提交下列资料:章程草案;筹建情况及开业申请报告;拟任职负责人的资格材料;最低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持有注册资本10%以上的股东的资信证明及有关资料;股东或出资人名单及其股份或出资数额;营业场所和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预期的经营方针和计划。管理当局收到开业申请文件后,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起人是否批准申请。获得批准的发起人即可得到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证。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可以兼职吗

6. 银行从业人员兼职标准

法律分析:
不可以的。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三)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7. 银行人员兼职、副业

1、兼职企业财务人员,利用你在银行的信贷政策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编辑,指导,助其融资,现在大一点的企业都有融资经理,就是专门跑贷款的,不过这个兼职,政策是不允许的。
2、做多个银行的产品代理,不知道你是哪个行的,当地肯定有小银行,他们新产品上线都要推广的,你可以帮他们做信用卡、理财等业务,挣取佣金。
3、做其他金融机构的代理,比如保险、证券,利用你手里的客户资源,争取佣金。

银行人员兼职、副业

8. 银行员工兼职违法吗?

法律分析:银行员工兼职不违法。但是不能违反以下规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其在任职期间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包括非盈利性质的经济组织,并且需要向所在银行披漏自己的兼职身份。银行员工不得从事与本机构有利害关系的第二职业或违反规定单独或合伙承包办企业,以及以各种名义私自在企业兼职,收受好处,为个人谋取私利;银行工作人员禁止涉黄、涉赌、涉毒以及投资经商、大额举债等行为,控制风险源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三)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五十三条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其在任职期间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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