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2024-05-12 22:25

1. 利息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一、正面回答利息支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企业接受的货款服务支付的利息及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均不得抵扣进项税。利息支出是指临时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以收付实现制作为记帐基础的前提条件下,所谓支出应以实际支付为标准,即资金流出,标志着现金、银行存款的减少。二、分析详情利息支出是指临时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以收付实现制作为记帐基础的前提条件下,所谓支出应以实际支付为标准,即资金流出,标志着现金、银行存款的减少。就利息支出而言、给个人帐户计息,其资金并没有流出,现金、银行存款并没有减少,因此,给个人计息不应作为利息支出列支。三、进项税计算公式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在编制会计分录的时候记在借方。

利息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2. 企业取得的借款利息是否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企业间的贷款取得的利息属于贷款服务,取得的利息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 企业取得的借款利息是否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企业的利息收入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营改增后,存在借款的一般纳税人非常关注借款利息是否能够抵扣的问题,如果借款利息能够抵扣进项税额,则对存在借款的一般纳税人绝对是一大利好。不过根据《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同时,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下列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
(2)国家助学贷款。
(3)国债、地方政府债。
(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6)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
(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8)金融同业往来。
①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包括人民银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
②银行联行往来业务。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业务。
③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④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
取得对方的利息收入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可抵扣进项税额?
问:我公司向进货商进货,因延迟付款,对方收取价外费用(延迟付款利息),并分别开具货款和价外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公司,我公司取得对方单独开的“价外费用——利息收入”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销售方单独开的“价外费用——利息收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取得的借款利息是否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4. 企业取得的借款利息是否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企业取得的借款利息是不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同时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税额抵扣又称“税额扣除”、“扣除税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缴纳税款时对于以前环节缴纳的税款准予扣除的一种税收优惠。由于税额抵扣是对已缴纳税款的全部或部分抵扣,是一种特殊的免税、减税,因而又称之为税额减免。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是进项税额=买价乘以扣除率;4、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5. 为什么利息是税收的抵扣项目?

这个描述不清晰
利息,做为企业借款融资支付的成本,属于企业正常的费用支出,
不管是哪个税种,利息支出本身并不能直接抵扣税收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为企业经营利润
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一定程度上与企业按会计核算的利润有所不同,部分费用从税法角度考虑不允许列为正常的经营费用,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调整
只有从这个角度 考虑,才能说利息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为什么利息是税收的抵扣项目?

6. 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房贷利息抵税其实就和五险一金一样,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提前减去。以后个税的计算方法就要比现在的计算方法多了一项,减去专项扣除费用。个税计算方法将变成:应纳税额=工资薪金-五险一金-房贷利息等专项扣除,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工资多少扣税
2021年工资扣个税标准: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除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最新规定工资扣除标准为每月五千元。扣除五险一金后的月收入减去五千元就是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工资能达到国家规定的缴纳工资税的标准,那么工资超出的部分就是要根据相关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二、税后工资怎么计算?
税后工资新计算方法新个税法规定,从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工资薪金适用七级超额累进制,具体如下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起征点是5000。
计算方法是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三、税前工资8000税后多少?
如果个人月工资税前收入8000元(视为已扣社保),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条例,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5000)x3%=90元;税后实发工资=8000-90=7910元。
简要分析如下:工资薪金所得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免征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8000-5000=3000元,确定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我国现行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即免征额),计算方法如下:
1、应交个人所得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5000;
3、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应交个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7. 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企业的利息收入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营改增后,存在借款的一般纳税人非常关注借款利息是否能够抵扣的问题,如果借款利息能够抵扣进项税额,则对存在借款的一般纳税人绝对是一大利好。不过根据《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同时,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下列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
(2)国家助学贷款。
(3)国债、地方政府债。
(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6)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
(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8)金融同业往来。
①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包括人民银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
②银行联行往来业务。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业务。
③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④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

取得对方的利息收入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可抵扣进项税额?

问:我公司向进货商进货,因延迟付款,对方收取价外费用(延迟付款利息),并分别开具货款和价外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公司,我公司取得对方单独开的“价外费用——利息收入”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销售方单独开的“价外费用——利息收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8. 贷款利息可以抵扣进项吗

贷款利息不可以抵扣进项。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五)项对贷款服务作出了注释: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同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进一步明确,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