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主体的证券市场的参与主体

2024-05-06 08:09

1. 证券市场主体的证券市场的参与主体

证券市场由哪些机构组成,又有哪些人参与呢?证券市场参与主体是指:(1)证券发行人,主要包括政府、金融机构、公司;(2)证券投资者,主要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3)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投资咨询机构等;(4)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5)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市场主体的证券市场的参与主体

2. 证券市场参与主体包括什么

证券市场参与主体包括以下几种:1、证券发行人,主要包括政府、金融机构、公司;2、证券投资者,主要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3、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投资咨询机构等;4、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5、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市场与一般商品市场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交易对象不同。一般商品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各种具有不同使用价值、能满足人们某种特定需要的商品。而证券市场的交易对象是作为经济权益凭证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券等有价证券;2、交易目的不同。证券交易的目的是实现投资收益,或筹集资金。而购买商品的目的主要是满足某种消费的需要;3、交易对象的价格决定不同。商品市场的价格,其实质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取决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证券市场的证券价格实质是利润的分割,是预期收益的市场表现,与市场利率的关系密切;4、市场风险不同。一般商品市场由于实行的是等价交换原则,价格波动较小,市场前景的可预测性较强,因而风险较小。而证券市场的影响因素复杂多变,价格波动性大且有不可预测性,投资者的投资能否取得预期收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所以风险较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条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3. 证券市场主体的什么是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指的就是股票市场吗?到底什么是证券市场,证券市场有什么样的功能呢?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证券发行和买卖的场所。证券市场通过证券信用的方式融通资金,通过证券的买卖活动引导资金流动,有效合理地配置社会资源,支持和推动经济发展,因而是资本市场的核心和基础,是金融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包括融资和投资功能、市场定价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证券市场可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基金市场等,股票市场只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证券市场主体的什么是证券市场

4. 证券市场的主体包括哪些

 证券市场的主体是指参与证券市场的各类法律主体,包括证券发行人、投资者、中介机构、交易场所以及自律性组织和监管机构等。
  1、证券发行人,是指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的单位,一般包栝公司、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等。
  2、投资者,是指证券尚买卖者,也是证券融资方式的资金供给者。投资者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指有资格进行证券投资的法人单位,一般包括公司、企业、金融机构、基金组织和政府机构等;个投资者可以直接参与证券的买卖,也可以通过证券经纪人买卖证券。
  3、证券中介机构,是指为证券发行和交易提供服务的各种中介机构,一般包括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公司、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4、证券交易场所,是指为证券发行和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的服务机构,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5、证券自律性组织,通常是指证券业行业协会,如证券业协会、交易所协会等。
  6、证券监管机构,是指代表政府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机构,在我国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需要说明的是,《证券法》中所指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即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

5.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有

1.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中介、自律性组织和证券监管机构等。2.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这些主体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其本身的作用,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券市场参与体系。  1)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证券发行人是证券发行的主体。   2)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是资金供给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购买者。投资者可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截至2007年5月8日,沪深两市账户总数已达9436万。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目前是我国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具有分散性和流动性的特点。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相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拥有资金、信息、人力等优势,他们包括企业、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QFII等。3)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证券市场上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承销商和证券经纪商;具有证券律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资产证券评级机构;证券投资的咨询与服务机构。   4)自律性组织:在我国证券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协会。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5)证券监管机构:依据《证券法》,证券监管机构是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主要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地方证券监管部门。3.综上所述,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中介、自律性组织和证券监管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五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六)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七)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八)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六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传播媒介及其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报道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其工作职责发生利益冲突的证券买卖。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有

6. 证券市场的参与(微观)主体有哪些

1.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
证券发行人是证券发行的主体。
证券发行是把证券向投资者销售的行为。
证券发行可以由发行人直接办理,这种证券发行称之为自办发行或直接发行。
自办发行是比较特殊的发行行为,也比较少见。
20世纪末以来,由于网络技术在发行中的应用,自办发行开始增多。
证券发行一般由证券发行人委托证券公司进行又称承销,或间接发行。
按照发行风险的承担、所筹资金的划拨及手续费高低等因素划分,承销方式有包销和代销两种,包销又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
2.证券投资者
证券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购买者。
证券投资者类型甚多,投资的目的也各不相同。证券投资者可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大类。
(1)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是指相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拥有资金、信息、人力等优势,能影响某个证券价格波动的投资者,包括企业、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养老基金、保险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等。
各类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来源、投资目的、投资方向虽各不相同,但一般都具有投资的资金量大、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强、注重投资的安全性、可通过有效的资产组合以分散投资风险、对市场影响大等特点。
(2)个人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投资的居民,他们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的主要投资目的是追求盈利,谋求资本的保值和增值,所以十分重视本金的安全和资产的流动性。
扩展资料:
证券市场的结构是指证券市场的构成及其各部分之间的量比关系。
常见最基本的证券市场的结构有以下几种:
层次结构
按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而形成的结构关系。可分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又称为“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发行程序,向投资者出售新证券所形成的市场。
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为“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已发行证券通过买卖交易实现流通转让的市场。
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发行市场是流通市场的基础和前提。
流通市场是证券得以持续扩大发行的必要条件。
此外,流通市场的交易价格制约和影响着证券的发行价格,是证券发行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多层次资本市场
体现为区域分布、覆盖公司类型、上市交易制度以及监管要求的多样性。
根据所服务和覆盖的上市公司类型,分为全球市场、全国市场、区域市场;
根据上市公司规模、监管要求等差异,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或高新企业板)等。
品种结构
依有价证券的品种而形成。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品市场。
交易场所结构
按交易活动是否在固定场所进行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
有形市场称为“场内市场”,指有固定场所的证券交易所市场。
有形市场的诞生是证券市场走向集中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把无形市场称为“场外市场”,指没有固定场所的证券交易所市场。
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之间的截然划分已经不复存在,出现了多层次的证券市场结构。
纵向结构关系
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
这是一种按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而形成的结构关系。
按这种顺序关系划分,证券市场的构成可分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发行程序,向投资者出售证券所形成的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作为一个抽象的市场,其买卖成交活动并不局限于一个固定的场所。证券发行市场体现了证券由发行主体流向投资者的市场关系。
发行者之间的竞争和投资者之间的竞争,是证券发行市场赖以形成的契机。
在证券发行市场上,不仅存在着由发行主体向投资者的证券流,而且存在着由投资者向发行主体的货币资本流。
因此,证券发行市场不仅是发行主体筹措资金的市场,也是给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的市场
证券交易市场是已发行的证券通过买卖交易实现流通转让的场所。
相对于发行市场而言,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为“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
证券经过发行市场的承销后,即进入流通市场,它体现了新老投资者之间投资退出和投资进入的市场关系。
因此,证券流通市场具有两个方面的职能:
其一是为证券持有者提供需要现金时按市场价格将证券出卖变现的场所;
其二是为新的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证券交易市场又可以分为有形的交易所市场和无形的场外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紧密联系,互相依存,互相作用。
发行市场是交易市场的存在基础,发行市场的发行条件及发行方式影响着交易市场的价格及流动性。
而交易市场又能促进发行市场的发展,为发行市场所发行的证券提供了变现的场所,同时交易市场的证券价格及流动性又直接影响发行市场新证券的发行规模和发行条件。
横向结构关系
这是依有价证券的品种而形成的结构关系。
这种结构关系的构成主要有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以及衍生证券市场等子市场,并且各个子市场之间是相互联系的。
股票市场是股票发行和买卖交易的场所。
股票市场的发行人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在股票市场上筹集的资金是长期稳定、属于公司自有的资本。股票市场交易的对象是股票,股票的市场价格除了与股份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有关外,还受到其他诸如政治、社会、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
因此,股票价格经常处于波动之中。
债券市场是债券发行和买卖交易的场所。
债券的发行人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债券市场交易的对象是债券。
债券因有固定的票面利率和期限,其市场价格相对股票价格而言比较稳定。
基金市场是基金证券发行和流通的市场。
封闭式基金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开放式基金是通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和赎回实现流通的。
衍生证券市场是以基础证券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的。
其交易品种主要有金融期货与期权、可转换证券、存托凭证、认股权证等。

7. 证券市场主体主要包括哪几个层面

(1)证券发行人,主要包括政府、金融机构、公司;
(2)证券投资者,主要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3)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投资咨询机构等;
(4)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5)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

扩展资料
证券市场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征:
第一,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是价值的直接代表,其本质上只是价值的一种直接表现形式。虽然证券交易的对象是各种各样的有价证券,但由于它们是价值的直接表现形式,所以证券市场本质上是价值的直接交换场所。
第二,证券市场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证券市场上的交易对象是作为经济权益凭证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券等有价证券,它们本身仅是一定量财产权利的代表,所以,代表着对一定数额财产的所有权或债权以及相关的收益权。证券市场实际上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交换场所。
第三,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既是一定收益权利的代表,同时也是一定风险的代表。有价证券的交换在转让出一定收益权的同时,也把该有价证券所特有的风险转让出去。所以,从风险的角度分析,证券市场也是风险的直接交换场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市场主体

证券市场主体主要包括哪几个层面

8. 证券市场主体主要包括哪几个层面

(1)证券发行人,主要包括政府、金融机构、公司;
(2)证券投资者,主要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3)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投资咨询机构等;
(4)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5)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

扩展资料
证券市场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征:
第一,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是价值的直接代表,其本质上只是价值的一种直接表现形式。虽然证券交易的对象是各种各样的有价证券,但由于它们是价值的直接表现形式,所以证券市场本质上是价值的直接交换场所。
第二,证券市场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证券市场上的交易对象是作为经济权益凭证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券等有价证券,它们本身仅是一定量财产权利的代表,所以,代表着对一定数额财产的所有权或债权以及相关的收益权。证券市场实际上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交换场所。
第三,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既是一定收益权利的代表,同时也是一定风险的代表。有价证券的交换在转让出一定收益权的同时,也把该有价证券所特有的风险转让出去。所以,从风险的角度分析,证券市场也是风险的直接交换场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