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管理房屋维修基金吗?

2024-05-06 05:03

1. 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管理房屋维修基金吗?

  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照单幢房屋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公共维修基金的归属和使用做了明确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售房单位应当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之前,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条件具备的小区,经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将维修基金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
  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维修基金不足时,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管理房屋维修基金吗?

2. 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管理房屋维修基金吗

房屋维修基金归谁管解答二:维修基金应由业主管理委员会收取
  众所周知,商品房也像其他商品一样具有保修期。在保修期一年内,发展商必须无偿地对商品房的任何部位,包括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免费维修。这样看来,维修基金应在保修期满后才能使用。
  在正常情况下,在发展商开始售出第一套房子一年后,该小区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在发展商开始卖房子时也应该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虽然最初的物业管理公司是由发展商选聘,但当一年后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重新选聘或续聘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关系,物业管理公司是基于契约关系,即根据与业主委员会所签的委托管理协议进驻小区予以管理。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业主委员会认可的维修基金,另立专门账号,并代为保管。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拥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擅自使用维修基金,只有业主委员会开会决议使用维修基金,并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按照业主委员会通知的使用目的及审定的数额进行使用。

  从上述可以看出,“房屋维修基金归谁管”这一问题到目前为止仍没有确切答案。但是不管房屋维修基金归谁管,小区全体业主都享有房屋维修基金监督权。

3. 业委会有权使用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业委会有权使用维修基金。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重新选聘或续聘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业主委员会认可的维修基金,另立专门账号,并代为保管。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拥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擅自使用维修基金,只有业主委员会开会决议使用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八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下列主要事项作出规定:(一)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二)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三)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与收益分配;(四)业主共同利益的维护;(五)业主共同管理权的行使;(六)业主应尽的义务;(七)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业委会有权使用维修基金吗

4. 业委会有权使用维修基金吗

业委会有权使用维修基金。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重新选聘或续聘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业主委员会认可的维修基金,另立专门账号,并代为保管。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拥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擅自使用维修基金,只有业主委员会开会决议使用维修基金。
一、契税和维修基金应该交给哪个部门
由开发商代收。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
二、房屋维修基金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一)属已购自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以下统称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申请;
2、经居委会核实属房屋维修范围的,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房屋维修费用分担的相关业主名单后,征询业主意见并据此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网上下载及复制件均可使用)送交原售房单位;
3、原售房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到维修基金交存银行打印银行存款对账单并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审批表》、《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支取明细表》后,持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维修基金的审核手续;
4、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持批件及相关资料到交存银行按照居委会意见办理转账,直接转入居委会指定账户,由居委会将维修基金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
(二)属已购直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拟修房屋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拟修房屋维修基金存储情况;
2、区房产管理部门将维修基金查询情况反馈给居委会,居委会征询相关业主意见并提出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
3、由居委会负责委托房屋维修企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
4、居委会持房屋维修预算书、业主明细表及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提交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后,由居委会选聘维修企业、签订维修合同并组织实施;
5、居委会到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

5. 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管理房屋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照单幢房屋设置。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维修基金不足时,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管理房屋维修基金吗

6. 没有业主委员会怎么动用房屋维修基金

原规定:物业维修基金缴至主管部门指定的维修资金专户。
新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所在地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的业主同意,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业主大会可以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在保证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
影响:这是建设部和财政部首次明确业主大会可以在商业银行开设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这样一来,无论业主大会成立前、后,维修资金都由银行掌管,专款专用。不管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如何更换,维修资金不会跟着走,提高了维修资金的安全性。

7. 业委会套取专项住宅维修资金违反了哪一条法律?

(1)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未按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或将房屋交付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买受人的,以及未按规定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开发建设单位在业主按照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前,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业主大会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违反《维修资金办法》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4)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违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投资规定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违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投资规定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业委会套取专项住宅维修资金违反了哪一条法律?

8. 业委会不盖章,至使业主无法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怎么处理?

你好,亲根据你的提问现在为你解答~亲如果业委会不盖章,至使业主无法缴纳房屋维修基金,业主委员会尽是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关,权利的最终所有人一直都是业主大会组成的全体业主。所以在原则上全体业主满足法律规定的比例形成的决议不需要业主委员会审批。超过2/3的业主同意后如果业委会不签字可以起诉。亲希望可以帮到你哦[微笑],疫情期间出门记得带好口罩😷😷😷😷【摘要】
业委会不盖章,至使业主无法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怎么处理?【提问】
你好,亲根据你的提问现在为你解答~亲如果业委会不盖章,至使业主无法缴纳房屋维修基金,业主委员会尽是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关,权利的最终所有人一直都是业主大会组成的全体业主。所以在原则上全体业主满足法律规定的比例形成的决议不需要业主委员会审批。超过2/3的业主同意后如果业委会不签字可以起诉。亲希望可以帮到你哦[微笑],疫情期间出门记得带好口罩😷😷😷😷【回答】
问题是居委会要求业委会盖动用大修基金的章   怎么巧妙回答为好【提问】
这个大修基金是走的应急程序【提问】
在吗【提问】
亲,这就需要协商解决了,实在不行可以报警处理的,亲【回答】
盖,章是属于全体业主的,业委会是全体业主选出来的,代表全体业主的,所以章要盖也可以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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