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鑫福一生是款什么样的保险产品

2024-05-06 03:43

1. 中国人寿鑫福一生是款什么样的保险产品

中国人寿鑫福一生是一款养老理财保险,赠送的鑫账户是它的亮点,官网年化利率5.05%,保底2.5%,那也是比银行利率高的,另外鑫账户可以追加保额,可以继承,是同业保险公司不能比的

中国人寿鑫福一生是款什么样的保险产品

2. 中国人寿鑫福一生保险

您好!鑫福一生是中国人寿针对出生28天至70周岁人群推出的一款分红型终身寿险产品,它的交费方式较为灵活,包括三年交、五年交、十年交这三种,而祝寿金领取时间为40岁、45岁、50岁、55岁、60岁、65岁、70岁、75岁、80岁、85岁这10种,消费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交费方式和领取年龄。值得注意的是,鑫福一生具有收益多(生存金、祝寿金、身故金、转换年金)、收益稳(鑫账户保底年化2.5%)、返本早(最早40返本)、功能强(鑫账户可复利计息)、享VIP分红等亮点,能很好地满足广大消费者的生命保障、投资理财和养老规划需求,受到众多消费者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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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人寿鑫福一生是款什么样的保险产品

这是一款生死两全险,保障利益有身故保险金,红利,生存保险金,以及祝福金等四种利益。其中涉及到保额的有身故保险金以及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为在领取祝寿金以后身故,赔付金额取合同的现金价值以及基本保额两者之间得最大者;生存保险金则是在合同生效年满三年以后,每年可以领取基本保额的15%的生存保险金直至祝福金领取日。所以根据你总投入的资金来看,总体上鑫福一生能够提够保底1.5%的单利收入,同时具有不确定性的红利收入。不过虽然算上红利鑫福一生可能还是会有不错的收益,可是我个人还是认为买保险就是要确定性。如果买分红险倒不如自己做个基金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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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鑫福一生是款什么样的保险产品

4. 中国人寿鑫福一生的条款

中国人寿〔2016〕两全保险008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第四条  祝福金领取年龄和领取日

祝福金领取年龄分为四十周岁、四十五周岁、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六十周岁、六十五周岁、七十周岁、七十五周岁、八十周岁和八十五周岁十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祝福金领取年龄。祝福金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本合同的祝福金领取日为本合同的祝福金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第五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祝福金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约定的祝福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祝福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祝福金领取日,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祝福金。

三、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祝福金领取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十八周岁及以上,且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祝福金领取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2.本合同现金价值。

 

第六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本公司红利的分配。

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第八条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九条  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一、申请生存保险金和祝福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二、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第十条  借款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本合同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但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九十,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日偿还。未能按期偿还的,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中,视同重新借款。

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欠交的保险费、借款及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一条  转换年金权益

受益人在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可选择一次领取,或者将身故保险金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领取。若转换成年金领取,转换年金领取金额根据转换年金当时本公司提供的年金领取标准确定。

转换的身故保险金不得低于本公司当时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基本条款中“借款”事项不适用于本合同。

二、本合同基本条款与本合同利益条款相抵触的,以本合同利益条款为准。

 

第十三条  释义

基本保险金额:指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

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

暴乱: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5. 中国人寿鑫福一生保什么险和

中国人寿个险渠道推出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简称“鑫福一生”)、国寿附加豁免保险费意外保障定期寿险(简称“附加豁免意外”)、国寿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简称“附加豁免重疾”)、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尊享版)[简称“鑫账户(尊享版)”]等产品,那么,中国人寿鑫福一生好不好?下面是金投保险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解答。国寿鑫福一生的五大亮点多:超多收益领终身,受益不只是三代生存保险金:3年后,每年领取基本保额的15%;祝寿金领取后(含当年),每年领取基本保额的12%至终身。祝寿金:在约定的祝寿金领取年龄,一次性领取全部所交保费。身故保险金:祝寿金领取日前身故,返还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祝寿金领取日后身故,返还保额与现金价值较大者。(投保年龄大于18岁,第一年身故返还保费的120%)转换年金:受益人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可一次领取,或转换为年金,年年享分红,受益不只是三代。稳:超多收益写进条款,动荡时期收益稳定除此之外,鑫账户给你保底年化2.5%,央企的承诺就是这么稳妥大气。早:返本早,收益看得到最早40返本,最快15年返本。强:加鑫时代,鑫账户更强收益。功能强大的鑫账户,所有返还金和分红金自动进入理财鑫账户,复利计息,下有保底2.5%,上不封顶,最新年化5.05%。账户更可免费追加,支取便捷。追加+复利=聚宝盆。年缴10万10年交,今年追加200万到鑫账户,按5.05%年化,单利的收益就有10万+,相当于免费获得一个聚宝盆。红:坐享央企分红,做央企的股东,享VIP分红今年1月27日中国人寿集团旗下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透露,国寿投资公司2015年经营业绩再创新高,公司积极推进落实“大资管、大健康、大养老”发展战略,在直接投资、不动产投资、养老养生投资、基础设施投资等多个领域全面发力,另类投资资产管理规模跃上千亿大关,达1261亿元,净利润突破16亿元。在这样的成绩和央企的背景下,你说分红会低吗?【业内声音】“鑫福一生”具有投保范围宽、返还较早的特点,凡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均可投保,10种祝福金领取年龄可以供客户自由选择,最早40岁即可返还所交保险费;“附加豁免意外”和“附加豁免重疾”分别涵盖了意外、重疾、高残和身故等各项豁免责任;“鑫账户(尊享版)”是中国人寿对以往万能险的升级产品,在保留原有账户收益有保底、结算更透明的基础上,资金支配更加灵活。无论是为孩子规划未来的父母,还是想要提高保障兼顾养老的中、老年人,“鑫福一生”与豁免附加险和万能账户的组合,都能为其提供一个稳定、持续的现金流,满足人生各个阶段的保障和财务需求。市民可以单独购买“鑫福一生”,也可与上述豁免附加险中的任意一款组合购买。同时,还能将“鑫福一生”的祝福金、生存保险金、年度红利转入“鑫账户(尊享版)”或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中,进行二次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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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鑫福一生保什么险和

6. 国寿鑫福一生尊享版投保案例介绍

      中国人寿是一款投保范围广泛的分红险,最快40岁就能返还所交保费,附加尊享版鑫账户。那么,这款产品能够提供什么样的保障?下面,我们通过投保示例来了解一下吧。国寿鑫福一生尊享版投保示例介绍投保方案:0岁福宝宝,投保鑫福一生,年缴5万,10年缴费,保额40120,40岁领取祝福金;生存金、祝福金、年度红利进入万能账户进行累积生息,假设中途不领取。可获得保障有:      鑫账户尊享版温馨提醒:      ,专为新老车主量身定制最实惠的购买方案,最高返利40%,可直接提现,省钱看得到。

7. 中国人寿保险鑫福保险

不同的人对幸福有不同的理解,你是怎么理解的?作为普通的老百姓,我们希望老有所养、幼有所教、财富稳定增长、家庭和谐幸福。国寿鑫福年年组合计划,轻松实现您的家庭财富梦想,给您满满的幸福。投保人为被保险人同时投保了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和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选择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和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5年交,年交100,000元保险费,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为年满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并与本公司约定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和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产生的每笔年金、养老年金、祝寿金以及满期保险金作为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的保险费自动转入个人账户。产品特色持续稳定的现金流从保单生效之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首次给付的年金为鑫福年年首次交纳保险费的12%,以后每年给付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至79周岁,即交即领,年年返还,让您拥有持续稳定的现金流。超快返还所交保险费若被保险人生存,在符合条款约定的情况下,鑫福年年最早55岁可以返还,让您的资金安全可靠,同时鑫福年年中的养老年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还可年年按基本保险金额15%领取养老年金。高成长的财富金可选择将鑫福年年产生的每笔年金、养老年金、祝寿金和满期保险金转入鑫账户(钻石版),实现财富的二次增值,从容应对通货膨胀。灵活领取的养老金如果选择将钻石鑫账户用作养老储备,可以选择退休后领取丰厚的退休金,退休年龄灵活选择,满足养老需求,享受金色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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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鑫福保险

8. 人寿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

中国人寿〔2016〕两全保险008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第二条  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第三条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第四条  祝福金领取年龄和领取日祝福金领取年龄分为四十周岁、四十五周岁、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六十周岁、六十五周岁、七十周岁、七十五周岁、八十周岁和八十五周岁十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祝福金领取年龄。祝福金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本合同的祝福金领取日为本合同的祝福金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第五条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生存保险金自本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祝福金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生存保险金。自本合同约定的祝福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二、祝福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祝福金领取日,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祝福金。三、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祝福金领取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十八周岁及以上,且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2.本合同现金价值。被保险人于祝福金领取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1.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本合同现金价值。第六条  责任免除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条  红利事项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一、现金领取;二、累积生息: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本公司红利的分配。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第八条  保险费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第九条  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一、申请生存保险金和祝福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1.保险单;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二、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1.保险单;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第十条  借款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本合同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但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九十,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日偿还。未能按期偿还的,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中,视同重新借款。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欠交的保险费、借款及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第十一条  转换年金权益受益人在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可选择一次领取,或者将身故保险金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领取。若转换成年金领取,转换年金领取金额根据转换年金当时本公司提供的年金领取标准确定。转换的身故保险金不得低于本公司当时规定的最低限额。第十二条  附则一、本合同基本条款中“借款”事项不适用于本合同。二、本合同基本条款与本合同利益条款相抵触的,以本合同利益条款为准。第十三条  释义基本保险金额:指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暴乱: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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