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是什么意思?

2024-05-04 19:49

1. 限制高消费是什么意思?

限制高消费是指通过法令或者相关规定限制人们超过人们自身正常的消费,近乎奢侈的浪费,向高端的消费靠近的消费。
限制高消费是指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上述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行为,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对其中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限制高消费是什么意思?

2. 为什么被限制高消费

限制高消费是什么意思 

3. 为什么被限制高消费

身份证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情况出现是因为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以才会被限制高消费。会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只要被法院列入了“失信黑名单”,就会被限制高消费。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不得在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2、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等等。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是因为当事人欠债未还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会被限制消费,交通事故也会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偿清所有债务之后,并且承担应尽的赔偿义务后,就可以申请解除高消费限制令。对于虽然债务没有还清,但是在获得提出申请执行限制高消费令的人同意之后,也可以由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交同意解除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令的申请书。拓展资料: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为什么被限制高消费

4. 限制高消费是什么意思?怎么才能解除限制呢?

限制高消费是一种法律制裁措施,也叫限制消费令被限制人的机制,在很多高消费场所都无法正常进行消费,需要执行法院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解除。限制高消费多出现在一些被执行人身上,也就是平时人们所说的“老赖”。

怎样才能解除限制高消费
想要解除限制高消费令,就要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已履行完毕,也可以是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这时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以后,会把被执行人从失信名单中解除,三天以内就会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执行程序终结,通过网络执行查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没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是也会解除限制高消费令,另外那些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执行或者终结执行的都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限制高消费是有法可依的,在被限制高消费以后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要尽快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争取早日把高消费限制令解除。

限制高消费包括哪些方面
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以后,就会失去乘坐飞机,豪华客船以及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的机会,还不能使用高档的通讯工具,另外他们在入住高级宾馆酒楼和进入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档消费场所时,也会受到限制,会失去在这些地方消费的权利。

被限制高消费的人还不能购买新建装修房屋,更不能出外旅游度假,也不能为其家庭成员支出大额的消费,更不能出入境,同时他的对外投资也会受到限制,会失去开办公司和购买股票的权利,也就是说被限制高消费的人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的都要被列为执行财产的范畴。

5. 什么情况会被限制高消费

只要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就会被限制高消费。限制高消费令的条件是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或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为单位,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应予准许。限制高消费后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不得在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限高消费多久自动解除  限高消费不会自动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是2年,两年后会解除,但如果是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法律文书,履行完毕后才能删除名单。被执行人具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什么情况会被限制高消费

6. 什么情况下会被限制高消费

【法律分析】只要列入“失信黑名单”,就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和欠多少钱没有关系。同时限高令对自然人以及法人还包括以下措施:一、限制高消费令一、对自然人的限制。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2、不得在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5、不得出国出境;6、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限制。1、不得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2、不得以公款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3、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4、不得出国出境;5、不得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和分配红利;6.其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人名单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7. 什么情况会被限制高消费

只要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就会被限制高消费。限制高消费令的条件是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或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为单位,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应予准许。限制高消费后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不得在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限高消费多久自动解除限高消费不会自动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是2年,两年后会解除,但如果是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法律文书,履行完毕后才能删除名单。被执行人具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什么情况会被限制高消费

8. 什么情况下会被限制高消费?

法律分析:只要列入“失信黑名单”,就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和欠多少钱没有关系。同时限高令对自然人以及法人还包括以下措施:一、限制高消费令一、对自然人的限制。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2、不得在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5、不得出国出境;6、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限制。1、不得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2、不得以公款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3、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4、不得出国出境;5、不得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和分配红利;6.其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人名单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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