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现金存取相关规定

2024-05-16 01:57

1. 个人现金存取相关规定

《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印发,办法要求,2022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个人现金存取相关规定

2. 个人大额现金存款规定

一、大额储蓄存取款业务系指单笔存款或取款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储蓄业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可根据辖内情况,在1万元至10万元内规定专项管理大额储蓄存取款业务的金额起点。二、大、中型储蓄所应开设大户室或服务专柜办理大额储蓄存取款业务。三、柜员制储蓄所办理大额储蓄存取款业务必须双人办理,款要复点,帐要复核。四、上机储蓄所的大额储蓄存取款业务作为高级别业务处理。五、上机储蓄所对储户当日在同一储蓄分户帐里存款累计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储蓄业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可根据辖内情况,在1万元至10万元内规定专项管理此类业务的累计金额起点)要双人办理,核对账款,并作为高级别业务处理。【拓展资料】储蓄机构办理大额支付现金业务,对储户身份确认的特殊环节,就是审查取款人的身份证件。依照银发(1997)363号等文件的规定,对于一日一次性提取现金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上的,应当审核取款人的身份证件。这里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取款人”应当理解为:在储户亲自支取时,取款人为储户本人,储蓄机构应当审查储户的有效身份证件;在储户委托他人代为支取时,取款人为代理人,储蓄机构负有审查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件的义务。第二、“有效证件”的范围,依照银发(1997)363号文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第三、“审核”的标准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室《关于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办函(2000)816号]的规定,“审核”取款人提供的身份证件姓名是否与存单、存折姓名一致,即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第四、“委托他人代取”,中国人民银行以银条法[1991]15号文件解释为,委托他人代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即储户用足以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包括工作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及存单或存折为委托授权的标志,交他人代为提取存款的行为。第五、5万元是指本息合计数,而非仅为本金的数额。

3. 银行存取现金规定

银行存取现金规定具体如下:银行存取现金填制现金缴款单一式两联,连同现金一并送缴开户中央发行库。商业银行根据中央银行退回的现金缴款单回单,打印记账凭证,现金缴款单回单联作为记账凭证附件。其会计分录编制如下。银行存取现金根据货币发行制度的规定,商业银行需核定各行处业务库必须保留的现金限额,并报开户银行发行库备案。当现金超过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时,需缴存开户中央银行发行库;银行存取现金当库存现金不足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到中央银行发行库提取。向中央银行缴存现金的核算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现金时,银行存取现金填制现金缴款单一式两联,连同现金一并送缴开户中央发行库。商业银行根据中央银行退回的现金缴款单回单,打印记账凭证,银行存取现金现金缴款单回单联作为记账凭证附件。而根据2022年1月末下发的新规,3月1日起,个人到银行存取现金超过5万元或者1万美金以上的,需核实身份,登记资金来源和用途;个人账户境内转账金额超过50万,境外转账金额超过20万,均需说明资金用途和资金来源,转出时需要说明用途,转入的需要说明资金来源以及属性;对公账号转账金额超过200万元,转出的需要说清楚资金用途,转入的需要说明资金来源。简单来说,自3月1日起,对于个人储户来说,存取5万元以上均需要进行相应的登记说明。就是对银行业务中的存取款进行相对应的数额限制,一旦超过限定的范围,就会被重点管理。除此之外还需要接受调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够继续完成相应的存储业务。

银行存取现金规定

4. 个人大额现金存款规定

法律分析:2022年3月1日起,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但是目前该规定暂缓办理。法律依据:《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5. 银行现金存取新规

1.个人存取款10万以上须登记了,部分城市地区将会对存取款金额设置一定限制额度,达到这个额度标准将需要登记才能进行。2.大、中型储蓄所应开设大户室或服务专柜办理大额储蓄存取款业务。3.柜员制储蓄所办理大额储蓄存取款业务必须双人办理,款要复点,账要复核。4.大额储蓄存取款业务作为高级别业务处理。【拓展资料】我国银行业资产规模、税后利润逐年大幅增长,2011年中国银行业所实现利润占全球银行业总利润的近三分之一。我国银行业规模发展迅速,但是利率市场化加快、内外竞争加剧、盈利增速下滑背景下,银行金融机构必须在业务结构、资源配置以及区域布局上均做出相应战略性调整。而随着银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银行业金融机构愈来愈重视对行业发展环境与市场需求的跟踪研究,特别是对银行业务发展环境和客户需求趋势变化的深入研究。正因为如此,一大批国内优秀的银行机构迅速崛起,逐渐形成自己的业务特色并成为行业的翘楚或新秀!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它的存在方便了社会资金的筹措与融通,它是金融机构里面非常重要的一员。我们可以看出银行的业务,一方面,它以吸收存款的方式,把社会上闲置的货币资金和小额货币节余集中起来,然后以贷款的形式借给需要补充货币的人去使用;在这里,银行充当贷款人和借款人的中介。另一方面,银行为商品生产者和商人办理货币的收付、结算等业务,它又充当支付中介。总之,银行起信用中介作用。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包括:信用中介、支付中介、信用创造、金融服务。

银行现金存取新规

6. 央行解读个人现金存取相关规定,这对普通人的影响大吗?

不会影响,实施1号令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资金安全和利益。金融机构执行该规定不会影响居民正常现金存取款业务,业务便利程度亦不会受到影响。个人信息和客户隐私受到法律保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需要去银行存取现金,在过去存取现金只需要携带银行卡和身份证就可以在柜台办理,即使金额比较大也没有限制。然而根据银行新规定,以后凡是在银行一次性存取现金超过5万的都需要登记。

要了解,如今移动支付、电子支付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早已十分比较发达了,应用十分普遍了,薪水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收益大部分也是派发到储蓄卡里,交易也是用移动支付,非常少地区会使用现金了,大部分平常人如今一年也不会使用一次现金,在那样的情形下,非常少人去银行现金存取5多万元的业务流程。客观性而言,因为要备案来源于或主要用途,有一些人就不愿意去银行存取现金业务流程了,会继而应用非现金付款方式,因此,这也会推动非现金付款方式的发展趋势,由于电子支付、移动支付并不一定备案。

这是一个电子支付十分便捷的时代,尤其是在国内,就算是去菜市场买菜也可以用手机扫码支付,实际上人们现在存取现金的需求在逐渐下降。存取现金超过5万的情况对于很多人来说几乎成为了不可能事件,因此即使是银行需要登记对大多数人的影响也是可以忽略的。这项规定不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太大的影响,对洗钱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很好的进行抵制,推动了我国非现金支付方式的进展,加快我国经济建设速度。

7. 银行现金存取款新规

法律分析:我国央行再次发布新规,将采取试点的方式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规定。自今年7月至12月,央行将先后在河北、浙江和深圳三个地方开展大额资金管理试点计划。自7月开始,河北率先进行了大额资金管理的试点。试点实行中,对于大额现金流通规定了一条“控制线‘,即对公账户50万,对私账户10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银行现金存取款新规

8. 银行存钱规定

银行存钱规定:凡是从2022年3月1日起到各大银行办理存款、取款超过5万元以上者,或者办理外币等值10000美元以上现金存、取者,会核实办理人的身份。【拓展资料】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应慎重处理。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二、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而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三、在国外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等在国内储蓄机构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四、在我国定居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者),存入我国储蓄机构的存款,其存款过户或提取手续,与我国公民存款处理手续相同,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的具体规定办理。五、继承人在国外者,可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国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继承人所在国如系禁汇国家,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困难时,可由当地侨团、友好社团和爱国侨领、友好人士提供证明,并由我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后,向我国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再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继承人所在国如未与我建交,应根据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居住国外的继承人继承在我国内储蓄机构的存款,能否汇出国外,按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六、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按财政部门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可转归集体所有。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都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