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股票价格的常见手段

2024-05-06 13:11

1. 操纵股票价格的常见手段

(一)洗售
根据我国证券法,洗售是指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第七十一条第三项)。据对我国实践的考察,1996年以来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公布处罚决定的所有操纵股票价格的案例中,除极少数外,违法行为人都涉及开立多个账户进行自买自卖的情节,说明此种行为是我国证券市场上最主要的操纵市场的违法形态,应当作为法律首要规制的对象。
(二)相对委托
按照我国证券法的规定,相对委托是指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第七十一条第二项)。相对委托在操作技术上与前述洗售行为类似,都是利用虚伪交易方式,创造某种证券交易活跃的假象,以诱使其他投资者跟进买卖。与洗售不同之处在于相对委托中参加交易的账户为合谋的数人所有,而洗售则归属于同一人。应当注意的是,相对委托的行为人事先约定的价格未必是相互等同的委托价格,而可能是交替上升(或下降)的“买—卖”或“卖—买”价格,以实现行为人控制某种证券价格或价格走势的目的。在我国证券市场实践中,中国证监会也曾处罚过类似相对委托的违法案例。
(三)不法炒作
按照我国证券法规定,不法炒作是指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第七十一条第一项)。不法炒作的违法行为与证券市场上以博取短线差价为目的的投机行为界限不甚清晰,特别在股票交易换手率高企、投机气氛浓厚的我国证券市场上,立法不宜对活跃交易的短线操作持过分打压的态度。为避免立法上违法乃至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欠严谨,法律执行中的管制面积过大,笔者建议在立法修订时,可以比照美国及日本立法例,为违法行为构成增列“以诱使他人购买或出售该种证券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实践中为防止举证过分困难,可以考虑将主观标准客观化,即衡量行为人的买卖交易事实及当时的市场客观情况,只要满足一定标准,即可推断行为人具有上述的主观意图,而行为人则可以自己举证推翻此一推断。
一、操纵股票市场是什么罪
刑法中没有操纵股票市场罪这一罪名,操纵股票市场罪就是刑法中的操纵证券市场罪,该罪认定的要件有四个方面。
(一)主观方面
行为人主观上应有操纵证券市场的故意并基于该故意在客观上实施了操纵市场、欺诈其他投资者的行为。没有操纵证券市场的故意不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实践中,在主观意图的判断上,一般从行为人的客观行为推导其主观状态,通过行为人具体的交易行为,以及行为人实施交易行为前后的证券价格和交易量的变化,对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进行综合认定。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主要考虑以下两项因素:(1)行为人是否存在不正当的操纵手段;(2)行为人的操纵行为是否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1、操纵手段的认定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操纵手段主要包括:(1)连续交易操纵,即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2)约定交易操纵,即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3)洗售操纵,即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4)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其他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主要包括:蛊惑交易操纵、抢帽子交易操纵、虚假申报操纵、特定时间的价格或价值操纵、尾市交易操纵。
2、影响证券交易价格、证券交易量的认定
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致使证券交易价格异常或形成虚拟的价格水平,或者行为人的行为致使证券交易量异常或形成虚拟的交易量水平。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可以认定构成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交易量:(1)致使相关证券当日价格达涨幅限制价位或跌幅限制价位或形成虚拟的价格水平,或者致使相关证券当日交易量异常放大或萎缩或形成虚拟的交易量水平的;(2)致使相关证券的价格走势明显偏离可比指数的;(3)致使相关证券的价格走势明显偏离发行人基本面情况的;(4)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交易量的情形。

操纵股票价格的常见手段

2. 关于股票内幕交易的问题

是内幕交易,根据情况可以入刑。依据的是以下的第3条。
内幕交易罪,是指评判或者通晓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或者单位,在涉及股票、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支股票、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股票、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下列各项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过受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8、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l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13、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1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1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16、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17、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1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3. 操纵证券价格行为有几种

  操纵市场——

  证券市场中的操纵市场是指某一组织和个人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它有虚买虚卖、合谋和连续交易操纵等行为方式。

  虚买虚卖——

  虚买虚卖是指以影响证券市场行情为目的,人为创造证券交易的虚假繁荣,从事所有权非真实转移的交易行为。

  合谋——

  合谋指行为人意图影响市场行情而与他人同谋,由一方作出交易委托,另一方按对方委托的内容,在同一时间、地点,以同等数量和价格反向委托,并达成交易的行为。

  连续交易操纵——

  连续交易操纵指以抬高或者压低证券交易价格为目的,而自行或与一个或更多的人连续买卖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蓄意造成证券交易繁荣现象的行为。

  事前监管——

  事前监管是对操纵市场行为的一种监管方式,指在发生操纵行为前,证券管理机构采取必要手段以防止损害发生。

  事后补济——

  事后补济是对操纵市场行为的一种监管方式,指证券管理机构对市场操纵行为者的处理及操纵者对受损当事人的损害赔偿。

  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证券管理法规,在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从事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行为。

  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又称内情者交易,指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主要股东、证券市场内部人员或市场管理人员,以获取利益或减少经济损失为目的,利用其地位、职务等便利,获取发行人未公开的、可以影响证券价格的重要信息,进行有价证券交易,或泄露该信息的行为。

  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是指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原则——

  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原则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公开有关的报表文件,发生的重大事件也必须迅速公开。

  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原则——

  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原则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把能够提供投资者判定证券投资价值的情况全部公开。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原则——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原则是指股份公司所公开的情况不得有任何虚假成分,必须与自身客观实际相符。

  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原则——

  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原则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的信息必须尽可能详尽、具体、准确。

  信息披露的方式——

  信息披露的方式在理论上有三种方式:一是经验证后正式签署,二是依规定程序公开刊登或送达,三是向有关部门履行注册备案手续。

操纵证券价格行为有几种

4. 股票中内幕交易行为的特征

内幕交易行为具有如下特征:其一,违法行为主体具有特定性和广泛性。违法行为主体包括禁止证券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泄露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短线交易行为人、“老鼠仓”行为参与人等。《证券法》第74条还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作了归纳。其二,违法行为产生于对信息不对称的利用。即利用行为主体的特殊地位,在信息的获得和利用上形成不对称优势。因此,考虑到作为受害者的中小投资者处于弱势地位,故必须在法律制度上予以特殊保护。其三,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和多样性。即违法行为主体充分利用证券交易制度中的种种不完善与执法不严,规避法律和反监管以获得非法收益。其四,内幕交易行为往往同虚假陈述行为、操纵市场行为相联系,相互配合,前后连接,互为因果。

5. 股市内幕交易如何理解

大吉经济团为您解答: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它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议的行为。
   内幕交易行为人为达到获利或避损的目的,利用其特殊地位或机会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侵犯了投资公众的平等知情权和财产权益。内幕交易丑闻会吓跑众多的投资者,严重影响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同时,内幕交易使证券价格和指数的形成过程失去了时效性和客观性,它使证券价格和指数成为少数人利用内幕信息炒作的结果,而不是投资大众对公司业绩综合评价的结果,最终会使证券市场丧失优化资源配置及作为国民经济晴雨表的作用。
    内幕交易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以下几种:   
    1.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2.内幕人员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3.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者其它途径获得内幕信息,并根据该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内幕交易的刑罚是内幕交易罪。

股市内幕交易如何理解

6. 操纵股价的什么是操纵股价


7. 什么是股价操纵?股价操纵常见手段有哪些?

      股价操纵的含义      什么是股价操纵?机构一般控制N个股票帐户,操纵股价其实就是庄家通过对倒形式,自己卖给自己的打压行为或者自己高位挂单自己高位买进的拉升行为。      简单的讲吧,就是首先有足够多的钱,然后先在低价囤货,然后花另一部分钱用来做拉升成本,最后在高位把囤货出掉。打个比方:市场总市值是100块钱,然后10个人买。而你在低位囤货价值90,市场这个时候就是10个人抢10元的货,这种供需的不平衡拉高价格很容易了,而且价格一旦上涨会引来更多人来抢,直到价格拉到一定程度,一些有经验判断的人开始谨慎,此时开始滞涨,当然如果你自己资金雄厚,完全可以对敲,对你而言最困难的不是怎么拉高,而是怎么在高位把货捣到别人手里。股价操纵手段      拉抬股价→虚假申报→涨停堆单      2009年10月23日和10月27日9时33分,陈国生利用他人证券账户分别买入中捷股份761827股和297699股。2009年10月27日10时14分至11时04分,陈国生反复多次使用“拉抬股价、虚假申报”相结合的操作手法推高中捷股份股价,其先以比市场最后一笔成交价高几个价位的少量申报买入并成交,导致股价上涨;随即挂出大量低于同期市场价几个价位的买入申报,造成大单在低档位买入的假象,推高股价,并迅速撤单。      在陈国生的操纵手法中,尤以涨停堆单的手法引人注意。2009年10月27日11时04分42秒,经过陈国生的一系列操作,中捷股份涨停,接着陈国生在涨停价位已有大量未成交的买单委托下,仍以涨停价连续44笔申报单买入中捷股份4200万股(占该时段市场涨停价位申报买入总量的47%),并都在买入后一两分钟就撤单。      陈国生的整个短线操作,最终以高位出货告终。2009年10月27日至11月4日,陈国生将其10月23日、10月27日买入的515万余股中捷股份全部卖出,获利万元。      力合股份      此外,陈国生还以相同的手法,于2009年8月25日操纵力合股份。在当天的13时41分24秒至14时24分03秒期间,陈国生利用资金优势,大量申报买入“力合股份”股票,并反复多次使用了“拉抬股价,虚假申报”相结合的操作手法,先以比市场最后一笔成交价高几个价位的少量申报买入并成交,导致股价上涨,随即挂出大量低于同期市场价几个价位的买入申报,委托主要集中在第3档和第4档的位置,造成大单在低档位买入的假象,并在1分钟之内迅速撤单,14时24分35秒,“力合股份”开始涨停。之后,陈国生在涨停价反复买入申报并撤单造成买盘汹涌的假象,而力合股份也封住涨停直至收盘。第二天,陈国生将前一天买入的万股全部套现,获利万元。      监管部门对陈国生的处理过程大约是一到两周的时间。虽然陈国生申辩称,无故意操纵的主观行为,盘中接到交易所相关警示和营业部教育后已主动撤单,并接受了交易所限制账户交易两个月的处罚,但证监会仍最终认定其为操纵股价。最终,证监会没收陈国生违法所得万元,并处以等额的罚款。      股票操纵是证监会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什么是股价操纵?股价操纵常见手段有哪些?

8. 操纵股价的操纵股价的手段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生动精辟地指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都滴着肮脏的血。他还形象地指出:为了牟取暴利,资本敢于藐视法律,敢于铤而走险,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在证券市场中,利用资本,操纵股价的现象也是屡屡出现的。他们操纵股价的主要手段有10种:1、挖空心思,炮制题材对操纵市场者来说,所谓的题材就是他们事先设计的一场诱导中小投资者跟风上当的骗局和事先掘好的一口陷阱,是一朵绚丽多彩的罂栗花。而事实上,不明就里的中小投资者经常落入操纵市场者的彀中,成为他们的牺牲品。在1999年的“5.19”行情中,受美国NASDAQ网络股大幅上扬的刺激,国内的某些庄家在一些网络股中大举建仓。2000年,我国股市出现回暖迹象,那些在“5.19”行情中被网络股套牢的庄家以及其他套牢庄家便开始紧急启动网络经济和新经济这一法宝,将自己炒作的个股纷纷披上网络这一美丽动人的外衣,一些个股标榜自己进军网络,介入新经济,同时大幅拉升股价,有些也借纳米概念、光谷概念哄抬股价。但是,时至今日,这些所谓的概念、题材最终兑现的能有几家?真正能为上市公司带来效益、为股东创造回报的又有几家呢?2、上市公司,倾力配合欲话说:苍蝇不盯没缝的鸡蛋。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相关的上市公司紧密配合,没有上市公司一些高管人员的别有用心,操纵市场者在二级市场上将寸步难行,一事无成。为了一己私利,部分上市公司与操纵市场者配合得天衣无缝,要利润包装利润,要洗盘时制造利空,要出局时炮制题材,就是公司未来的经营能力不容乐观也不遗余力地高比例的送股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更有甚者部分上市公司还拿出发行新股、配股或从银行借贷的资金交给庄家们委托理财,而庄家们炒做的股票正是该家上市公司,于是上市公司与操纵市场者便结成了荣辱与共、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这就是部分上市公司为庄家鞍前马后,乐此不疲的根本原因。3、内幕交易,黑箱操作所谓的内幕交易就是内幕知情人士利用内幕消息在二级市场上赚取非法利润的行为。而操纵市场者操纵股价之所以大行其道,很重要的手段就是通过内幕交易和黑箱操作来实现的。我们撇开部分券商炒做自身承销的新股和配股不说,仅仅以发生控制权,第一大股东移位的重组类公司为例来揭开操纵市场者利用内幕交易,黑箱操作操纵股价,操纵市场的冰山一角。一般来说,重组类公司的内幕人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被收购方的高层人士;二是收购方的高层人士;三是财务顾问;四是所谓的二级市场炒做方,即所谓的庄家。一般来说,收购方和二级市场的炒作者是合二为一的。如果二级市场无利可图,收购方收购所谓壳资源公司的积极性将大打折扣。收购方和二级市场的炒作者合二为一便构成了完完全全的内幕交易。以亿安科技(0008)为例。亿安科技的前身为深锦兴,从K线图可以看出,庄家开始进驻亿安科技的时间为1998年10月下旬,完成建仓的时间为1999年1月。在1998年11月29日至1999年1月14日的55个交易日里,亿安科技的累计成交量高达8191万股,换手率高达232.12%。按此计算,主力庄家底位仓的成本为10元。1999年5月,第一大股东易主为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这说明内幕人士和庄家至少在1998年10月后就得知了亿安科技的重组内幕。4、联手操纵,翻云覆雨2001年2月5日的《粤港信息日报》转载了肖进安的一篇文章,作者利用2000年深沪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信息资料,通过实证分析揭露了庄家们(该文主要针对券商)是怎样通过联手操纵,在二级市场上翻云覆雨的。该文将联手操纵分为单一券商营业部之间的关联关系、同城(地)券商之间的关联关系和关联关系中的异类三种。他发现某某证券公司在12只股票中存在关联关系、某某证券公司在26只股票中存在关联关系、其他一些证券公司也有不少类似的情况。该文还披露了一批券商联手操纵行为。5、控盘操作,虚拟价格所谓的庄家,依照笔者的理解,是指高度控制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流通筹码的机构或大户,这里的高度控制是指控制的流通筹码至少占流通股本的60%以上。截止1999年12月31日,亿安科技(0008)的筹码集中度达82.91%,中科创业(0048)的筹码集中度达81.13%。由于庄家们控制了某只股票的流通筹码,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该只股票的供求关系,其价格制定就不再取决于该股的经营业绩和内在的投资价值,而是完全决定于庄家的操作计划和资金实力,因此,扭曲了该只股票的价格定位,出现了虚幻的价格,从而放大了股市的泡沫。2000年超过1000倍市盈率的个股,多达30只。6、多开帐户,逃避监管为了隐蔽操作,逃避监管,庄家们通过在多家营业部利用多个个人帐户分散筹码,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例如被中国证监会查处的信达信托公司自1998年4月8日起,集中5亿元资金,利用101个个人股东帐户及2个法人股帐户,通过其下属的北京、成都、长沙、郑州、南京、太原等营业部,大量买入“陕国投A” 股票。持仓量从4月8日的81万股,占总本的0.5%,到最高时的8月24日的4,389万股,占总股本的25%。但是,信达信托对上述事实未向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7、空穴来风,虚假造市要达到诱骗中小投资者跟风炒做的目的,操纵市场者除为炒做的股票编织无数美丽的题材外,还必须向外扩散这些题材。在资讯时代十分发达的今天,操纵市场者要达到这一目的确实不费吹灰之力,于是我们便看到大量的网上传闻。此外,操纵市场者还利用所谓股评家和咨询机构的市场影响力,拼命推荐即将出货的股票,于是我们便看到了大量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试想一想,这些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为什么在股票的底部没有出笼而在股票的顶部却连篇累牍地奉献给投资者了呢?我们再看看中科创业的操纵者是怎样利用舆论蒙骗投资者的。在2000年12月25日之前,关于中科创业的好评如潮,有记者认为中科创业正在进行二次创业,前景辉煌;有股评家认为,中科创业是大市下跌的避风港。1999年8月31日《中国××报》发表了一篇有关康达尔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报告称新入主的股东将通过大规模的资产重组,将康达尔打造成介入金融+农业、生物医药、网络信息设备、网络电信服务、高技术产业投资等多个新兴产业领域,通过项目投资和股权投资等多种投资方式以及其它资本运作手段,康达尔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将有望发展成为“中国的伯克希尔·哈撒韦”。然而事实上,中科创业的现实情况却给了这些抬轿者一记有力的耳光。8、大胆逼空,小心诱多操纵市场者为了达到充分吸筹,拉高出货的目的,近年来纷纷采取了大胆逼空,小心诱多的操作手法,以海虹控股(0503)为例。从海虹控股2000年的日K线图,我们可以看出,主力庄家在1月4日至1月18日吸筹完毕后,采取了期货式的逼空手法,1月18日至2月22日,连续拉出了17个涨停,2月24日至3月1日又连续拉出了5个涨停。庄家一边拉涨停,一边又在悄悄出货,而等一些头脑简单的投资者在最后的涨停板被打开“勇敢”地杀进的时候,那便是世纪之套。9、涨也对倒,跌也对倒关于庄家的对倒行为,2000年第十期发表的《基金黑幕》一文多有披露,本文不再赘述。根据笔者的观察和庄家一般的操作手法,不论是拉抬,还是洗盘,不论是做开盘价,还是做收市价均存在严重的对倒行为。试想一想,庄家的资金实力总是有限的,他不可能将所有的筹码全装进口袋,而且庄家最终出货才能将帐面利润实现实际利润。要用有限的资金推动股价,必须通过对倒才能完成。10、打老鼠仓,送大礼包所谓的“老鼠仓”,排除内幕人士在庄家的成本区建仓的筹码外,还有很重要的一条途径就是庄家为了达到某一目的,在开盘、盘中或收盘时打出的比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便宜的多(有的甚至就是跌停板)的筹码,而当老鼠仓打出后,该股在未来的几个交易日后便开始疯涨。因此,一般来说,老鼠仓就是将巨额利润送给某些重要人物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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