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非法转移贷款罪

2024-05-04 04:29

1. 什么叫非法转移贷款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186条第2款、第3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构成本罪,必须达到“造成重大损失”的标准。由于这类犯罪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相比,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要相对小一些,因此,构成犯罪的数额要求相应高一些。

  本罪立案标准的第1项规定,“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所谓违法发放贷款,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的行为。

  本罪立案标准的第2项规定,“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什么叫非法转移贷款罪

2. 什么是非法转移信贷资金

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是要说明所申请贷款的用途的。该项贷款必须按照所申请的用途使用,不可改作他用。如果未经贷款银行的同意擅自改变该项贷款资金的用途,即为转移信贷资金。如以购房的名义贷款后用于经商,以商业贷款用于炒股。以农业信贷用于建房等。
这是一种违约行为,会给银行信贷增加风险,所以,银行汇有权制止这一行为,或收回资金或加罚利息。

3. 转移贷款用途够罪吗

一、转移贷款用途构罪吗
改变贷款用途一万元以上的是犯罪,一万元以下的不是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涉嫌贷款诈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合法取得贷款后,改变贷款用途必然不构成贷款诈骗罪。使用欺骗手段骗取金融机构贷款后,改变贷款用途可能会成为构成贷款诈骗罪的事由,但仍应区分改变用途的原因,以及实际用于何种目的。第一,对于合法取得贷款后,改变贷款用途的的定性《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指出:“要严格区分贷款诈骗罪与贷款纠纷的界限,对于合法取得贷款后,没有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到期没有归还贷款,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合法取得贷款后,改变贷款用途的为何不构成贷款诈骗罪?一方面,行为人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贷款,客观上没有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骗取贷款的行为。即使事后产生非法占有目的,也不能将事后的非法占有目的归责于前行为,行为人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另一方面,在实务案例中,很多企业以及当事人在申请贷款时的确是为了某项业务的经营,但由于现实情况发生变化项目无法继续开展,或由于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不得不改变贷款用途,此时当事人仍将贷款用于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的,不能证明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第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虚假证明文件等手段骗取贷款后,改变贷款用途也不必然构成贷款诈骗罪构成贷款诈骗罪,首先要求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在此基础上,讨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改变贷款用途,可能是办案机关认定行为而主观上非法占有目的因素,但不能当然得出非法占有目的的结论。
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一般情况下,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具备如下条件:1、借款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2、借款人本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借款人年龄超过18周岁。4、借款人无不良逾期,信用记录良好。5、借款人有足够还款能力。6、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与职业。另外,如果贷款的类型并非信用贷款,借款人一般还需要对贷款进行银行认可的担保。
三、转按揭贷款是什么意思
"转按揭"是一个通称。二手房买卖中的上家原先在银行办理过贷款,可以通过"转按揭"的形式将贷款转移给买房者。如借款人因融资或周转资金等需要,欲利用已抵押给银行的房屋增加贷款额,也可以通过转按揭手续转由其他银行办理贷款。

转移贷款用途够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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