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会计的特点

2024-05-06 18:52

1. 证券公司会计的特点

券商是特殊的金融企业,特殊的证券经营业务决定其在会计核算上有着与其他企业不同的特点。
(一)资产特点
1.独特的资产结构。券商账面资产的绝大部分是流动资产,只有极少数的长期资产,且流动资产中大部分资产的所有权并不属于公司,而是他人资产,即客户资产。如现金类资产中的银行存款包含公司存款和客户存款两部分。其中,客户存款是指由经纪业务所引起的客户存放在公司中用于证券交易的资金,这类资金按照规定必须与自有资产分开核算与管理,券商不得动用。
2.独特的科目设置。券商主要资产的会计科目均按其业务性质分别设置,而不同于一般企业按资产的经济性质来设置。如券商自营业务设有“自营证券”和“自营证券跌价”科目;投资银行业务(承销业务)设置了“代发行证券”和“代转发行费用”科目;资产管理业务设置了“受托资金”科目;代理业务设置了“代兑付债券”科目;证券回购业务设置了“买入返售证券”科目等。
3.独特的应收及递延资产项目。券商经营的投资银行业务、银行间同业拆借业务以及与证券交易所、证券清算机构间的往来业务,都会产生一些独特的应收及递延项目。如“待转发行费用”实质上是由承销业务所引起的应收项目:“交易席位费”则是券商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交纳的一项费用,由于交易席位费的数额较大,会计制度规定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由此形成券商一项独特的递延资产:“拆出资金”是券商进行银行间同业拆借所产生的一种应收项目。
此外,在券商的总体资产中,证券类资产比重较大,长期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比重较小。这是因为我国证券业正处在发展初期,资本金不足,经纪业务的摊子铺得太大,另外网上经纪业务的发展又势在必行,因此,券商在现阶段不可能加大对固定资产的投入。
(二)负债特点
1.特定的融资渠道。券商债务资金来源反映了公司债务资金的融资渠道。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我国券商现阶段的债务资金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间同业拆借、国债回购、股票质押贷款和发行债券等。券商短期债务资金来源主要有银行间同业拆借、国债回购、股票质押贷款以及公司经营业务所产生的短期债务资金;长期债务资金来源主要有发行债券、股票质押贷款和融资租赁。
2.特殊的债务构成。券商的短期债务资金主要用于调剂公司的资金头寸,如质押借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证券款等。而代买卖证券款、代发行证券款、代兑付证券款及受托资金则是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所形成的债务资金,这些债务资金在性质上不同于一般企业的债务资金。一般企业的债务资金主要用于公司自身的经营,属于企业资本结构管理的内容。公司长期债务资金科目设置主要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及“长期应付款”等。
(三)所有者权益特点
券商大多数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其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设置与其他企业基本相同,惟独“一般风险准备”科目是券商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显著标志。一般风险准备是在法定盈余公积的基础上,根据券商高风险的经营特征所设立的另一项后备基金。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稳健经营,高度防范因经营风险所造成的资本亏空,以双重保险形式来保障公司投资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一般风险准备的用途与盈余公积基本相同,一般仅用于弥补券商的经营亏损。
(四)损益特点
1.主营业务损益按两种方式进行核算。券商主营业务损益按其核算方式的不同分为两大类:一类按收入、成本费用分开核算的方式设置会计科目。如银行间同业拆借业务、代理业务和其他业务,均专设“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手续费支出”、“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用于核算成本费用。同时,又专设“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手续费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用于核算相对应的收入。另一类则按收入、成本费用不分开核算的方式设置会计科目。如自营业务中“证券销售”科目,既核算自营业务买卖中的销售收入,又核算销售成本及其差价,即在一个科目内实现自营业务的损益核算。投资银行业务中“证券发行”科目也是如此,该科目用于核算承销业务中以全额包销方式代理发行证券的发行收入、发行成本和发行费用,余额直接反映承销业务所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此外,券商证券回购业务中所设置的“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和“卖出回购证券支出”科目,分别用于核算证券回购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和所发生的费用。从经济意义上讲,这两个科目实质上是核算券商融资、融券所发生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因券商本身经营的就是资金、证券等特殊商品,所以,将其作为经营业务收入和经营业务支出分别列示于损益类科目中。
2.特有的损失性科目。由于证券自营业务风险巨大,为遵循会计的稳健性原则,确保公司资产和收益的稳定性,现行券商会计制度特在损益类科目中设立了“自营证券跌价损失”这样一个损失性科目。
3.无完整的期间费用类科目。券商经营货币、证券等特殊金融产品的特征,决定其不单独设置期间费用类科目。公司间接成本与管理费用等支出均在“营业费用”科目中核算。

证券公司会计的特点

2. 拥有证券从业和会计从业可做什么工作?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我看你的描述你除了想做会计一块的话,就是想做办公室文员类的,会计没办法,必须要有资格证啥的,你尽量考点这方面的知识是必须的,重来没做过会计,企业也很难接受的,所以你要先从会计助理或则帮会计办事员这种学点现场经验才行。

  如果实在找不到,我建议你先找下行政、人事方面,门槛相对比较低一些,像采购、仓库类比较适合男性,门槛也低,但是你就比较难学习到相关专业的知识与实践操作了。

  首要明白,注册会计师(CPA)与企业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是不一样的概念。CPA主要是在会计师事务所里面上班,与律师的性质有一些类似,都是中介机构的性质,比如公司要上市,都是需要律师、注册会计师提供中介服务的。注册会计师的主要业务,就是第三方独立审计财务报表,这跟企业里的会计师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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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证券公司是做什么的

你好,证券公司是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主要从事的都是与证券相关的业务,比如证券经济、证券投资咨询、证券交易、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等。
证券公司按照功能可分为三类:
1、证券经纪商:是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会收取一定的买卖佣金。
2、证券自营商:是综合型证券公司,可以代理买卖证券,也可以自行买卖证券,特点是资金实力雄厚。
3、证券承销商: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
目前很多证券公司兼营以上3种业务,所以大部分证券公司都可以满足投资者买卖证券的需求。

证券公司是做什么的

4. 证券公司是做什么的?

证券公司到底是干什么的?与我们个人有什么关系呢?我们买基金、股票、还有理财,可以通过证券公司吗?

5. 证券公司是做什么的,具体的?

证券经纪业务:是指为促成证券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而进行的一种中介服务。

证券自营业务:证券经营机构用自己可以自主支配的资金或证券,通过证券市场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买卖证券的经营行为。


投资银行业务:我国券商的投资银行业务最初只是一级市场的承销,但随着《证券法》对券商实行分类管理之后,该业务日益成为衡量券商实力的重要指标。目前,一些实力较强、具备一定专业水准的国内券商已开始尝试将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成集发行承销、资产管理、购并重组、财务顾问、管理咨询等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大投行”概念。

资产管理:是证券公司作为受托人与委托人签订受托投资管理合同,根据委托人的投资意愿,将委托人委托的资产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组合投资的一种业务。

证券公司是做什么的,具体的?

6. 证券公司是做什么的,有哪些主要业务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 000万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其注册资金必须是实缴资金。
拓展资料业务规则
1、业务风险隔离制度
《证券法》第13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2、证券自营规则
《证券法》第137条规定,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3、自主经营的权利
《证券法》第138条规定,证券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其合法经营不受干涉。
4、客户资金的管理
《证券法》第139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非因客户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5、委托书的设置与保管
《证券法》第140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应当置备统一制定的证券买卖委托书,供委托人使用。采取其他委托方式的必须作出委托记录。客户的证券买卖,不论是否成交,其委托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于证券公司。
6、办理委托事宜要求
《证券法》第141条规定,证券公司接受证券买卖的委托,应当根据委托书载明的证券名称、买卖数量、出价方式、价格幅度等,按照交易规则代理买卖证券,如实进行交易记录;买卖成交后,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买卖成交报告单交付客户。证券交易中确认交易行为及其交易结果的对账单必须真实,并由交易经办人员以外的审核人员逐笔审核,保证账面证券余额与实际持有的证券相一致。
7、禁止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证券法》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8、禁止对客户作出收益或赔偿的承诺
《证券法》第144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9、禁止私下接受客户委托
《证券法》第145条规定,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经营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10、证券公司的责任
《证券法》第14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11、资料的保存
《证券法》第147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12、信息、资料的提供与要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证券法》第148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业务、财务等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股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资料。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股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13、审计与评估
《证券法》第149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状况、资产价值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7. 证券公司是做什么的

证券公司是做股票经纪、投行业务、证券承销等的,在国外就叫投行,两者也没有什么很大的区别。

投行即中介,只是体量更大更复杂一些。
中介都干些什么?上下牵头,帮卖方找买方,帮买方找卖方,做销售做中间人。
为了做好销售,你需要做些什么?做行业研究,做公司研究,衡量价值,计算价格,设计产品,做ppt,最后针对性的pitch,close the deal。
为了做好中间人,搞清政策,研究相关法律规则制度,明确责任划分,设定上下限,规范管理流程,查漏补缺,做到利益最大化。

国内目前的金融市场还不是非常完善。

证券公司是做什么的

8. 证券公司是做什么的?

证券公司主要是从事与证券有关的业务,例如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等等。
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



证券公司的业务
(1)证券承销业务:证券承销是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证券承销的方式分代销和包销两种。
(2)证券经纪业务:证券经纪是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其买卖证券的行为。
(3)证券自营业务。是证券经营机构为本机构投资买卖证券、赚取买卖差价并承担相应风险的行为。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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