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用光,还能办理委托贷款吗?

2024-05-18 00:40

1. 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用光,还能办理委托贷款吗?

  可以咨询这个企业的银行,如果委托贷款也占用授信额度的话,就办定期存款质押贷款、这个不占用授信额度。

  企业银行授信额度是在单个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后,银行根据相关信息确定的给予该企业最高贷款额度,在额度内随时贷款。

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用光,还能办理委托贷款吗?

2. 证券公司是否可以将资金交给银行做委托贷款

可以的,证券公司作为委托方,提供《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允许的资金。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由受托方(通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并不承担信用风险。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拟规定商业银行严禁接受下列资金发放委托贷款:一是国家规定具有特殊用途的各类专项基金;二是银行授信资金;三是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四是筹集的他人资金;五是无法证明来源的资金。同时,委托贷款不得用于以下用途:一是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和项目;二是从事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理财产品、股本权益等投资;三是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或增资扩股;四是国家明确规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3. 建设资金监督管理 可否不通过银行进行

首先,资金提供方将资金存入中国建设银行后,中国建设银行对资金提供专业监管服务,保障资金的安全性。资金接收方按照与资金提供方签订的合同履行相应义务或在满足特定的管理要求的情况下,即可获得相应的资金,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其次,资金提供方将资金存入建设银行可以获得存款利息收入,监管期间资金还可实现保值。同时,交易各方在建设银行网银上即可完成协议签约、监管资金存入、资金划转支付,手续非常简便。此外,交易各方还有机会享受到建设银行提供的咨询顾问等相关配套服务。

建设资金监督管理 可否不通过银行进行

4. 银行做委托贷款时,在什么情况下有可能占用银行自有资金

银行做委托贷款是不可能占有银行自有资金的。委托贷款是2家企业之间互借资金然后通过银行走账,最终银行收取一定费用的一种形式。如果要占有到银行自由资金的话那就不称为委托贷款了。

5.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是好消息吗

为规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经营,加强委托贷款业务管理,促进委托贷款业务健康发展,银监会近日起草了《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日前,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办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主要是什么?
一是目前没有相关制度对委托贷款的适用范围、业务管理、风险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二是近年来,委托贷款业务快速增长,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比如受托银行越位承担风险、借道规避监管要求等。
二、《办法》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办法》的总体思路是“准确定位、回归本源,限制范围、避免套利,问题导向、严格设限,加强管理、规范发展”。
三、《办法》的主要结构和内容是什么?
《办法》分为五章,共三十四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委托贷款适用范围、定义和原则,明确委托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业务,商业银行履行相应职责,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信用风险。
第二章业务管理,规范了委托贷款的申请前提、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合同要求、账户管理、账务处理等。强调商业银行严禁接受国家规定具有特殊用途的各类专项基金、银行授信资金、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筹集的他人资金等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第三章风险管理,从资金审查、授权管理、账务核算、信息报送、业务检查等多维度提出管理要求,其中强调商业银行应对委托贷款业务与自营贷款业务实行分账核算,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制度要求记录委托贷款业务。
第四章法律责任,提出银监会对违规办理委托贷款业务,代委托人或借款人承担风险,以及未及时、准确向监管部门报送委托贷款业务信息的商业银行应采取的监管措施和监管处罚。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办法解释权、实施时间。
四、《办法》如何对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进行规范?


《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严禁接受下列资金发放委托贷款:一是国家规定具有特殊用途的各类专项基金;二是银行授信资金;三是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四是筹集的他人资金;五是无法证明来源的资金。
五、《办法》对委托贷款的资金用途作了哪些规定?
《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受托发放的贷款应有明确用途,资金用途应符合法律规定和信贷政策。资金用途不得为以下方面:一是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和项目;二是从事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理财产品、股本权益等投资;三是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或增资扩股;四是国家明确规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是好消息吗

6. 您好,请问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对揽储有什么帮助,是如何实现的?

首先,银行为什么要用理财资金来给企业发放贷款,大致有以下几个原因:
1)银行贷款额度趋紧,这是最主要的原因;
2)揽储、倒存贷时点规模(一般结合上面那个原因);
3)客户项目在合规上有瑕疵,无法授信,但又不想放弃;
4)增加中间业务比例,丰富银行产品线条,满足私人银行客户需求(也是为了揽储)。
所以,应当是优质到银行不想放弃或者因为信贷规模原因无法自己放贷的客户,才是银行理财资金放贷的目标群体。
其二,银行利用理财资金表外放贷的主要程序,简而言之就是只要成本足够,银行兜底,可以千变万化,比如信托、有限合伙、联保、政府引导基金、券商、公募基金子公司、保险、保理等等。
虽然银监会发了72号文件限制银行理财资金通过信托放贷,券商开始替代信托做银行的通道。
1)这是最基本的银证信通道融资框架,券商资管风控闭着眼睛做,在资金出口(信托端)可以继续设计直到满足企业的条件:

2)券商的变式一,委贷/资产收益权:可以通过券商资管内部风控的项目,可以省去信托直接由券商放款。

3)券商的变式二,债权:由银行指定的两家企业(或者是子母公司)来操作,A公司(图中的保证方)向B公司(实际用款方)发放委托贷款(保证方委托贷款为虚线,因为这个债权其实可以无中生有),银行把钱给券商,券商来买A公司对B公司的债权。A公司对B公司偿还债权提供担保或到期回购债权。所有资金在银行系统内划转。

总之,银行愿意拿理财资金来放贷的企业,应当是能通过银行内部授信审批的客户,其次该企业可以通过表外合作者的风控审批(一般银行过了,大家都闭眼做啦,反正不承担实质风险)。
在几种表外合作者中,信托是最熟练的,融资租赁、保理、基金资管等等规模比较小,按需选择吧。

7.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委托贷款业务行为,防范业务风险,促进委托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贷款通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由我司作为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我司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币种、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由银行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第三条 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签订合同、提供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第二章 借款人基本条件
第四条 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由我司以书面形式确定,并通知受托行。
第五条 借款人申请委托贷款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通过年检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行政许可的,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
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付息的能力。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贷款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信用状况已恢复正常的。
(四)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五)我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8. 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可以转让其它银行贷款使用吗

综合授信额度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核定的短期授信业务的存量管理指标,只要授信余额不超过对应的业务品种指标,无论累计发放金额和发放次数为多少,商业银行业务部门均可快速向客户提供短期授信,即企业可便捷地循环使用银行的短期授信资金,从而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快捷性和便利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