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人死了遗属还有效吗

2024-05-06 04:44

1. 遗嘱继承人死了遗属还有效吗

法律分析:有效,只是关于死亡继承人的遗嘱部分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继承人死了遗属还有效吗

2. 遗嘱继承人死了遗属还有效吗

有效,只是关于死亡继承人的遗嘱部分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一、遗嘱和遗赠的区别有哪些方面
遗嘱和遗赠的区别有
(一)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及以外的个人,而受遗赠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国家、集体单位,而且,受遗赠人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
(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
(三)受遗赠权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当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其受遗赠权便自然消失。当受遗赠人不愿接受遗赠,他也不能将该遗赠财产转给他人。但是,当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 死者的遗产能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吗

不能,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所说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前者是指公民因病、因意外事故或者被人杀害等原因而死亡;后者是指公民因战争、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推定其死亡。
一、遗产继承从哪个时候开始
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同时,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开始。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日期是继承的开始时间。当几个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如果不确定死亡的时间,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会先死亡,死者各有继承人,比如几个死者有不同的生命。推定长辈先死,几个死者的生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没有继承人,由各自的继承人继承。继承纠纷可以协商解决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但要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二、遗嘱继承的范围有哪些?
遗嘱继承财产的范围主要是公民死亡的时候遗留的,属于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主要是被继承人可以指定的遗产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法定继承人也包括其他人。
这里会涉及到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三、婚姻中是不是可以只有一方去世
不会。夫妻一方死亡,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婚姻关系就会自动解除。这里说的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再婚时需到派出所开个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死者的遗产能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吗

4. 死者的遗产能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吗

法律分析:死者的继承人以外的亲属、朋友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得到遗产: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这种人虽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未被列入继承顺序,但他们可以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是法律所赋予的。《民法典》之所以规定分给这种人以适当的遗产,目的是为了保障这些人的基本生活,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死者的近邻。好友、乡亲、同事、保姆等如果在生前对死者在经济上或生活上照顾较多,可以依法得到一些遗产,《民法典》的这一规定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它对于加强人们之间的团结和睦,发扬助人为乐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被遗赠书指定的人:被遗赠书指定的得到遗产的人,必定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指定的人是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那就属于遗嘱继承。遗嘱指定的人是死者的近邻、朋友等就属于民法典上规定的遗赠,公民也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把遗产赠与国家或集体组织。《民法典》设立遗赠制度既有利于保护公民行使对其个人财产的合法处分权利,又是对公民发扬互助互爱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充分肯定。在执行遗嘱中应注意,立遗赠人不能滥用遗赠权而取消或减少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者的遗产份额。执行遗赠时,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税款和所负有的债务。与死者生前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人:遗赠扶养决议是指由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 如何继承亲人遗留的基金资产?

因继承或遗赠发生的非交易过户所需资料:1.继承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2.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及复印件;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4.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其他业务申请表》;(多人共同继承或多只基金共同继承的,申请表需要按人和基金产品提交多份);5.未成年人办理非交易过户手续由其监护人进行,监护人应出具其为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及其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温馨提示:具体可拨打400-773-772,咨询我司工作人员,协助处理

如何继承亲人遗留的基金资产?

6. 死者公积金如何继承

可以全额支取其住房公积金。职工在职期间死亡,可由其继承人全额支取住房公积金,但支取时应提供以下材料:首先要有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其次要有法定继承人的公证书、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最后还需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遗赠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一、存款人死亡配偶要取吗存款人去世配偶能取吗
存款人死亡配偶是不能直接取款的。应该由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证明存款的处理方式,并指定存款支取人。然后凭公证书、死亡证明、指定取款人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取款。若是银行卡,继承人可以直接取款或转存。
二、存款人死亡合法继承人如何取出存款
存款人死亡之后,其合法继承人若要取得其存款的继承权,
必须凭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继承权证明书办理支取手续。
支取现金与一般存款的取款手续相同。
通常情况下,如果存款人本人死亡,其亲属要想拿回存款,可分三种情况提取存款:
1、金额在5万元以下,存款人留有存折和密码,只要凭客户本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期后就可以直接支取;
2、金额在5万元以下,存款人留有存折,但亲属不知道密码,或者知道存折所在银行,
但没有存单或者密码,此时需要继承人的公证机关公正证明和公安机关死亡证明。
同时所有继承人凭公证书全部到银行先办理挂失手续,然后才可支取。
3、金额在5万元以上,存款人留有存折和密码,还需要继承人的公证机关公证证明和公安机关死亡证明。
三、合法继承人证明怎么开具
开具合法继承人证明,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等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先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再凭以上证件和书面材料,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法定继承人,又称无嘱继承人,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
办理继承公证应该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注销户口;
3、已故继承人的注销户口。
二、死亡证明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由死者死亡时的医院或疾病防治中心〈原卫生防疫站〉出具);
2、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遗产证明
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凭证。
四、婚姻证明
1、被继承人生前的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2、已故继承人生前的婚姻状况证明。
五、其他证明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2、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7. 死者公积金如何继承

法律分析:可以全额支取其住房公积金。职工在职期间死亡,可由其继承人全额支取住房公积金,但支取时应提供以下材料:首先要有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其次要有法定继承人的公证书、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最后还需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遗赠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死者公积金如何继承

8. 继承人死亡如何领取公积金?

被继承人死后继承人领取其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书至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销户,审核通过到受托银行全额提取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