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认证

2024-05-05 08:42

1. 环境标志认证


环境标志认证

2. 环境标志认证:中国环境标志


3. 环境标志认证的认证产品

认证的产品种类和范围1 家用制冷器具 500L以下电机驱动压缩式家用电冰箱2 无铅车用汽油 点燃式内燃机的燃料3 再生纸制品 以废纸生产的再生纸和装饰及建筑材料4 无汞镉铅充电电池 各类充电电池5 无汞干电池 各类干电池6 防虫蛀毛纺织品 防虫蛀类毛纺织品7 包装制品 替代不易降解的塑料膜类、袋类包装制品和纸塑复合包装制品8 软饮料类 不含乙醇的饮料制品9 节能荧光灯 自镇流荧光灯、单端荧光灯、半灯具10 节能低汞型双端荧光灯管 双端荧光灯管11 节能电子镇流器 独立式电子镇流器12 儿童玩具 为14岁以下儿童设计或明显为他们使用的玩具13 低噪音洗衣机 额定洗涤容量在8kg(含)以下的洗衣机(包括脱水机)14 节能、低噪音房间空气调节器 采用全封闭压缩机,制冷量在14000W以下,以创造室内舒适环境为目的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房间空气调节器15 节能、低排放燃气灶具 使用城市燃气的灶具、烤箱、烤箱灶和燃气饭锅16 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制品 与饮用水、饮料或食物接触的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制品17 无氟氯化碳工商用制冷设备 除家用制冷设备和车、船用制冷设备外的各类制冷设备18 家用微波炉 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微波炉19 无石棉建筑制品 各种用其他纤维替代石棉纤维的建筑制品(瓦、管和保温材料)20 替代卤代烷灭火器 ABC干粉灭火器、AFFF水成膜泡沫液、CO2灭火器、水系灭火器、惰性气体、HFC、HCFC等灭火剂制造的灭火器21 磷石膏建材产品 以磷石膏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的各类石膏建材产品(板除外)22 生态纺织品 各类纺织品和各阶段产品如纤维、纱线、辅料等,不含地毯23 非铝质压力炊具 以铁和不锈钢为主体材质制成的各类压力炊具24 安全性防虫蛀剂 以樟脑或拟除虫菊酯为原料生产的衣物、书籍类防虫蛀剂产品25 低辐射彩色电视机 接受彩色广播电视信号的电视接收机26 磁电式防垢水处理器 应用磁、电原理进行水处理。防止水垢产生的产品27 低污染型摩托车 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设计车速大于等于或50km/h的两轮和三轮摩托车28 建筑用塑料管材 替代铸铁管和镀锌管的建筑用塑料管和塑料-金属复合管和管件29 静电复印机 采用干法显影、热定影的复制文献和图纸的普通纸静电复印机30 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产品 替代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各类产品。包括制冷剂、发泡剂、抛射剂、清洗溶液、灭火机、灭菌剂等产品31 无CFCs泡沫塑料 除一次性发泡餐具外的发泡塑料产品32 气雾剂 无CFCs气雾剂产品,不含杀虫气雾剂33 再生塑料制品 以废塑料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再生塑料制品34 一次性餐饮具 以生物降解、光生物降解和易于回收材料制成的一次性餐饮具35 包装用纤维干燥剂 以改性植物纤维制成的包装用干燥剂36 轻型汽车 以点燃式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设计时速不小于50km/h的汽车37 飞碟靶 射击运动中使用的飞碟把38 无烟盘式蚊香 以家用卫生杀虫剂、植物性粉末、碳质粉末、粘合剂和着色剂等原料混合制成的无烟盘式蚊香39 光动能手表 仅以光动能电池系统驱动的手表40 水性涂料 以水为溶剂或分散介质的涂料及其相关产品41 金属焊割气 具有焊割功能的烃类气体和使用添加剂的新型金属焊割气42 塑料门窗 按照统一规范进行组装的、安装的各类塑料门窗43 微型计算机及显示器 电脑主机和显示器44 卫生陶瓷 洗面器、坐便器、净身器、洗涤槽、蹲便器、浴缸等卫生陶瓷45 电话(HJ2508-2011)本标准适用于电话,包括有线电话和移动电话。46 粘合剂 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用粘合剂、木材加工用粘合剂、水基型纸塑复合薄膜用粘合剂、制鞋用和地毯用粘合剂47 轻质墙体板材 石膏板、纤维增强水泥板、加气混凝土板、轻集料混凝土条板、混凝土空心条板、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及复合板等48 建筑砌块 建筑空心砌块49 干式电力变压器 电压等级为35KV级以下的干式电力变压器(包括自耦变压器)50 打印机,传真机和多功能一体机 办公及家用打印机,传真机和多功能一体机51 空气卫生香 由中草药和其它天然植物粉末等材料混合而成的卫生香类产品52 家具 室内家具与配件,包括可移动的、手提式或固定到墙壁上的产品,用于布置房间的产品以及室内用的门53 壁纸 以纸为基材,以PVC为面层的壁纸54 鞋类 运动鞋、职业用鞋、儿童鞋、男士及女士鞋、防冻鞋、休闲鞋、流行款式鞋和室内用鞋等类型的鞋55 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 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的硝基类、聚氨酯类、醇酸类溶剂型面漆和底漆56 水嘴 公称通径为DN15、DN20、DN25,公称压力不大于1.0MPa,介质温度不大于90℃条件下使用的,安装在厨房、盥洗室等卫生设施上的水嘴,如:普通水嘴、面盆水嘴和厨房洗涤水嘴等。本标准不适用于浴盆水嘴和淋浴水嘴。57 复印纸 适用于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办公一体机等办公设备使用的复印纸58 预拌混凝土 适用于集中搅拌站生产的预拌混凝土59 再生鼓粉盒 适用于单色和彩色激光打印机、复印机及多功能一体机用再生鼓粉盒60 橱柜 适用于各种台面的厨柜与配件,厨房用灶具和水池除外。61 杀虫气雾剂 适用于各类杀虫气雾剂产品62 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 适用于溶剂基凹印油墨、溶剂基柔印油墨、水基凹印油墨、水基柔印油墨以及凹印和柔印油墨所使用的溶剂63 胶印油墨 适用于除辐射固化油墨之外的胶印油墨64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 适用于以复印为其基本功能,使用干式显影剂、热定影、普通纸的数字式复印机、数字式多功能一体机(多功能数码复印机、多功能数码复合机、多功能打印复印一体机、彩色复印机等)等复印设备。6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通常分为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建筑群),可按需要分为规划设计阶段和验收阶段两个阶段实施。66 防水卷材 适用于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膨润土防水毯。不适用于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沥青符合胎柔性防水卷材、聚氯乙烯防水卷材。67 刚性防水材料 适用于无机堵漏防水材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沙浆和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68 防水涂料 适用于挥发固化型防水涂料(双组分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单组分丙烯酸脂聚合物乳夜防水涂料)和反应固化型防水涂料(聚酯胺防水涂料、改性环氧防水涂料、聚脲防水涂料。不适用于煤焦油聚氨酯防水涂料。69 家用洗涤剂 适用于家用洗涤剂,包括织物洗涤剂和护理剂、餐具和果蔬用洗涤剂、硬表面清洗剂和洗手液。70 木质门和钢质门 适用于木质门、钢质门和钢木复合门。71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 适用于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其它类型的速印机产品可参照使用。72 采暖散热器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民用建筑中,以热水或蒸汽为热媒的采暖散热器,不适用于钢制闭式串片散热器。73 皮革和合成革 本标准适用于皮革和聚氨酯合成革。74 箱包 本标准适用于由纺织面料、皮革、聚氨酯合成革等材料制成的箱包。2010年7月1日实施。75 鼓粉盒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成像方式的打印设备所使用的,由新零件,或新零件或再使用零件全新制造的鼓粉盒。2010年7月1日实施。76 人造板及其制品 本标准适用于人造板、地板、墙板等产品。本标准替代HBC17-2003。77 文具 本标准适用于以办公、学习等为使用目的的文具或类似用品。78 喷墨盒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喷墨显像技术设备的喷墨盒,包括新品喷墨盒和再生喷墨盒。79 编制技术要求 适用于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制修订。80 木制玩具 本标准适用于木材质量占玩具总质量95%以上的木制玩具。81 喷墨墨水 本标准适用于喷墨设备用墨水,不适用于辐射固化喷墨墨水。82 电线电缆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电线电缆产品。83 壁纸 本标准适用于以纸或布为基材的各类壁纸,不适用于墙毡及其他类似墙挂。本标准替代HBC 23-200484 印刷 第一部分:平版印刷(HJ2503-2011)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平板印刷方式的印刷过程及其产品。85 照相机(HJ2504-2011),本标准适用于照相机 不包括具有拍照功能的移动电话及其它设备。86 移动硬盘(HJ2505-2011),本标准适用于移动硬盘产品。87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HJ2506-2011)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屏幕尺寸和显示方式的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包括阴极射线管、液晶、等离子体等作为显示部件的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主要功能为电视的不具备调谐器的电视显示或监视设备可参照执行。本标准替代HJ/T 306-200688 网络服务器(HJ2507-2011) 本标准适用于网络服务器,从结构分包括台式服务器、机架式服务器和刀片式服务器,从功能分包括计算服务器和存储服务器。89 电话(HJ2508-2011)本标准适用于电话,包括有线电话和移动电话。90.电线电缆(HJ 2501-2010) 本标准规定了电线电缆的有害物质含量、无卤、低烟、毒性、燃烧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电线电缆产品。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环境标志认证的认证产品

4. 环境标志认证的介绍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俗称十环认证,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发放环境标志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环境,它通过两个具体步骤得以实现:一是通过环境标志向消费者传递一个信息,告诉消费者哪些产品有益于环境,并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这类产品;二是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和市场竞争,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使企业环保行为遵守法律、法规,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

5.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概念

中国环境标志图形中心由青山、绿水、太阳组成,表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外围十个环紧密结合,环环相扣,表示公众参与,共同保护环境。其寓意为“全民联合起来,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该标志具有明确的产品技术要求,对产品的各项指标及检测方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I型中国环境标志是一种证明性标志,它作为官方标志表明获准使用该标志的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正是由于这种证明性标志,使得消费者易于了解哪些产品有益于环境,并对自身健康无害,便于消费者进行绿色选购。而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和市场竞争,可以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业结构,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最终达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中国环境标志在认证方式、程序等均按ISO14020系列标准及ISO 14024《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与声明 I型环境标志 原则和程序》标准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施,与各国环境标志计划做法相一致,在与国际“生态标志”技术发展保持同步的同时,积极开展环境标志互认工作,目前已经与德国、韩国、日本以及澳大利亚签订了环境标志互认合作协议,已成为中国企业跨越绿色技术壁垒的有力武器。为促进企业可持续生产战略的实施。2006年10月24日,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该意见中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2007年6月3日,针对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严峻形势,国务院又下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要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认真落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不断扩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中国环境标志已成为国家推动循环经济战略的重要手段。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概念

6. 中国环境标志的认证


7. 环保认证标志

目前,国家认可的主要有Ⅱ型、Ⅲ型环境标志与“十环”的环境标志(Ⅰ型环标),此外还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标志和绿色选择标志。
中国环保产品认证标志认证的范围包括板材、涂料、家具等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环保产品及综合利用类产品。中标认证中心认证(CSC,原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是唯一授予该标志的机构。

1、“十环”(Ⅰ型)标志是目前最高要求的认证标志,是对产品的生产、使用至废弃全面规范的标志。获准使用该标志的产品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保优势。只有证明其在所属行业中位列前30%强的企业,才有资格正式申请认证。国家环保总局成立的环境认证中心(CEC,中环联合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是国家授权的唯一授予该标志的机构,该标志是我国的官方环保标志。 

2、Ⅱ型环标是指企业可根据自身的产品特点,在12个方面(可堆肥、可降解、可拆解设计、延长产品寿命、使用回收能量、可再循环、再循环含量、节能、节约资源、节水、可重复使用和充装、减少废物量)选择一个或多个方面做自我环境声明。如卫生陶瓷的“节水”或一次性餐具的“可降解”等。目前我国有数十家认证机构可授予该标志证书。

3、Ⅲ型环标是以设定的参数为依据,为消费者提供经第三方确认的信息。如家具需提供板材、黏合剂、油漆等甲醛、苯等污染物的详细数值,我国数十家认证机构可授予该标志证书。
4、绿色选择标志是企业按照ISO14025国际标准,公告其产品的一项或多项环保声明,经过认证后被授予绿色选择标志。统一由中国商品学会(CSCS)进行认证。

环保认证标志

8. 如何申请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先了解欲申请的产品,有无认证标准。若没有,可找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索取《环境标志种类建议表》,秘书处将与公司直接联系,为公司开通认证道路。 若该项产品已有认证标准,公司可向所在省级环保局或秘书处领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书》,填写后将有关材料一并报省级环保局初审。 秘书处收到经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后,会尽快发出文件审查通知单和收费通知单(执行国家计委[1999]1610号文),与公司签定正式认证合同。 秘书处将书面通知公司应完成的现场检查前期准备工作,派审核人员赴现场检查、抽样,并负责编写综合评价报告和报批工作。 在公司的认证申请获得批准后,秘书处将通知公司领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具体流程如下:
  1.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产品部办公室进行初审,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认证费用及年度监督检查费用,并向企业下发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受理通知书;
  2.认证中心检查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核,向企业下发文件审核意见。企业按认证中心提出的文审意见进行整改。认证中心检验室根据申请认证企业及产品情况确定抽样方案;
  3.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产品部检查室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同时通知省市环保局派员参加;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
  4.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体系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5.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撰写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6.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7.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8.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9.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