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破产重整是利好还是利空

2024-05-05 08:01

1. 子公司破产重整是利好还是利空

从短期来看,破产重整会导致散户的利益受损,属于利空。从长期来看,破产重整可能会为公司注入新的活力,散户可能会获利是利好。从总体上看,破产重整是为了资产得以激活,并以此重新获得经营的能力,算是对股票利好的。一方面是让公司获得重新经营的能力,另外一方面是提高债权人偿还率,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拓展资料】公司破产,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破产程序:所谓和解,是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协议,而不是通过人民法院破产还债的方式解决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四章专门规定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和解和整顿,具体内容有:一、提出整顿申请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申请三个月内,被申请的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被申请的破产企业进行整顿,法律规定,整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二、提出和解协议草案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在人民法院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草案的主要内容应有清偿债务的期限、数额及要求减免的数额请求。三、和解协议的讨论在全体债权人召开的会议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和解协议进行讨论、表决,一旦通过,经人民法院认可,人民法院即发布整顿公告,中止破产程序。四、制定整顿方案企业主管部门见到整顿公告后,应协助企业拟定整顿方案,并交企业职工大会讨论,原企业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持整顿工作。五、企业整顿情况的监督拟破产的企业进入整顿阶段,其整顿的情况由企业职工大会和债权人进行监督,负责整顿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向职工大会和债权人会议报告整顿情况。对企业整顿的过程,职工大会和债权会议应作全程监督,监督企业是否认真执行和解协议,有无隐匿、私分、无偿转移财产或非正常压价出售财物、放弃债权等不法行为,如发现有不法行为,应立即向人民法院报告,终止整顿,恢复破产程序。六、裁决整顿结果企业经和解整顿后,能按和解协议解决与债权人的债务纠纷,按协议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应公告终止破产程序,恢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反之公告终止整顿,恢复破产程序。

子公司破产重整是利好还是利空

2.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是利好还是利空 ?

毫无疑问是利好!
当前最大的问题是质押风险,如果放任问题股、垃圾股持续下跌,而不闻不问,不救不扶有可能遭受强平的大股东,很有可能会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
光靠国资注入来解决,是很难满足的。还需要吸收各种力量。
而那些IPO被否的企业,并非完全都是不好的公司,只要符合条件还是可以上市的。
将这类企业由3年降到6个月即可借壳上市或通过并购重组上市,不但可以拯救遭受困境的上市公司,为上市公司带来活水。同时也给自己上市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当然,这样就会导致壳资源又开始变得珍贵起来。
可能曾经一文不值的ST股,又会被炒高。
可能曾经经营不善不务正业的公司,又有可能因为卖壳而被炒高。
这些炒作,都是市场行为,是不是有价值,最后还是会回归它的本来面目。

短期看给市场又提供了一个炒作题材,明日这类具备壳资源的股,有可能又会被炒作。
市场短期的热度,其实都是需要有题材引导传染,才会活跃。
相对于一潭死水来说,现在上面更愿意看到题材肆绽的繁荣。
为化风险,最近也是连连出招,目的非常明确,这当然是利好!

至于长远看,这会不会又是重蹈覆辙呢? 管它呢。

3. 上市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是利好还是利空

利好。一般来说,破产重整表示上市公司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等,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所以一般都会退市,所以破产重整一般是一个利空消息。公司宣布破产重整后,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直接进行破产清算,清算后公司退出交易市场后;另一种是转移至三板市场进行交易,如果在老三板市场,未来连续三年盈利,可申请到主板交易。但无论哪一种处理方式,对投资者来说都是利空消息,因此,遇到上市公司宣布破产重整的股票要及时远离。此外,投资者要注意区分“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破产重组是指上市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使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重组的处理方式有:兼并、收购、借壳,股权分拆,控制权变更等。因此,能重组成功就是一个大利好消息。拓展资料: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多数情况下,破产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而人们有时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经营也叫作破产。1.经济意义上的破产是指债务人的一种特殊经济状态。在此状态中,债务人已无力支付其到期债务,而最终不得不倾其所有以偿债务。法律意义上的破产是指一种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序。通过这种手段和程序,概括性地解决债务人和众多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2.一般而言,破产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事实状态,也称事实上的破产,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债务人丧失了继续经营事业的财产承受能力;另一类指债务人发生了债务清偿不能的财务危机。但是在法律上使用“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所适用的偿债程序和该程序终结后债务人的身份地位受限制的法律状态。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以将债务人所有财产公平清偿给所有债权人为目的审判上的程序。4.破产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原因。支付不能或债务超过,都显示了债务人无法进行清偿债务的状态,因而进行破产这样的清算型处理。5.债务人不能支付时,法院根据申请以决定宣告破产;债务人停止支付时,推定为支付不能。6.“倒产”指债务人在偿还期满不能偿还债务的状态,即处于已无可挽回的经济状态。表现为:债务人签出的所有有价票据无效;受到银行停止交易处分的通知;正在进行破产以及其它倒产程序的申请。在日本,现行倒产制度包括破产、和议、公司整顿、特别清算、公司更生等。“破产”一般包含两层意思:(1)作为程序和制度的破产概念。即将倒产的按照破产法典作为审判上处理的程序和制度来理解,这种程序把握住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对其进行股价拍卖,将所得价金在所有债权人之间分配。(2)作为债务人的经济上崩溃状态的破产概念,传统上指“某人因经济崩溃,其拥有的总财产对所有债权人已无法偿还其所欠债务之状态。6.取得债务人的财产并予以变价,按债权受偿的先后顺序把债务人的财产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的一种程序。7.破产可以是一个法律概念,也可以是一个非法律概念。法律意义上的破产,即按破产法所规定的程序对债务人所进行的清算或整顿。

上市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是利好还是利空

4.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是利好还是利空 ?

利空。
从短期来看,破产重整会导致散户的利益受损,属于利空。从长期来看,破产重整可能会为公司注入新的活力,散户可能会获利是利好。从总体上看,破产重整是为了资产得以激活,并以此重新获得经营的能力,算是对股票利好的。一方面是让公司获得重新经营的能力,另外一方面是提高债权人偿还率,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注意事项: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5.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是利好还是利空 ?

利空。
从短期来看,破产重整会导致散户的利益受损,属于利空。从长期来看,破产重整可能会为公司注入新的活力,散户可能会获利是利好。从总体上看,破产重整是为了资产得以激活,并以此重新获得经营的能力,算是对股票利好的。一方面是让公司获得重新经营的能力,另外一方面是提高债权人偿还率,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注意事项: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是利好还是利空 ?

6. 上市公司子公司破产是不是利好

上市公司子公司申请破产被法院驳回,实际上是因为债务无法解决,这样的话上市公司很可能会因为连带责任遭受利空,因此上市公司子公司破产是不是利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上市公司哪些情况终止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终止上市,就是失去了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格,又称为摘牌。《证券法》也明确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应按《公司法》的规定退出市场。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国证监会终止其股票上市的通知后,应当在指定报纸发布《终止股票上市公告书》,并应载明以下内容:
(1)终止上市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终止上市的日期。
(2)中国证监会终止其上市的决定。
(3)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它内容。
(4)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其它内容。不过,目前中国沪深两市还没有出现公司摘牌的先例。
二、上市公司与普通公司的区别
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披露要求更为严格。
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个国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动。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他们的问责制度不一样。
4、上市公司上市具备的条件是:股本部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
最后,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会资源的权利(如公开发行增发股票)非上市公司则没有这个权利。

7. 上市公司子公司分拆上市是利好还是利空

一 利好,分拆上市可能利好。通过分拆上市,母公司可以独立开发有潜力和前景的子公司,并通过发展子公司在股票市场套现。同时,母公司可以控制子公司的股权。这时候子公司发展好了,有一个理想的股价也会给母公司带来超额利润。这样,母公司会更加重视对子公司业务运营的管理,使子公司获得更好的发展资源,形成良性循环。  二,利空 ,分拆上市可能利空。在分拆上市 之后,如果子公司的经营效果不是很好,没有良好的业绩,就会影响母公司的经营状况,这很可能会导致整体业绩下降,从而导致股价下跌,使投资者对股票失去信心。因此,公司的分拆上市不仅要考虑一个方面,还要综合考虑所有的可能性。前景明显广阔的项目,考虑分拆上市,前景不确定的项目,慎重考虑。拓展资料: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一,分拆上市可以提升母公司市值、增强公司融资能力、增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等,但是随着分拆上市条件的降低,符合分拆上市条件的公司大大增加,市场炒作难度也在增加,优质标的则少之又少,且目前来说分拆的市场乱象依旧防不胜防。所以,分拆上市对于企业来说既有利好的一面,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应当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分析。二,分拆上市形成股权二次溢价,证监会放行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消息甫出,市场最直接、最普遍的解读为创业板将面临迅速扩容,属特大利空。“硬币”的另一面,则正如多家券商所言主板中PE型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凸显,投资机会巨大。 分拆一个公司,增厚一份业绩。相比创投概念对公司业绩的支撑,分拆概念能够将利益再次扩大,那些手中拥有大量优质子公司的企业将成为市场新宠,深掘A股分拆概念股也将是大势所趋。 分拆上市的相关要求规定:1,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2,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上市公司子公司分拆上市是利好还是利空

8. 上市公司子公司破产对母公司的影响

法律分析:在法律上,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在法律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互不连带。一般情况下母公司无需承担子公司的债权债务责任,除非子公司财产与母公司财产有牵连。但如果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或公司资产混同,母公司需要相应承担子公司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