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区别是什么?

2024-05-12 20:09

1. 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区别:
1.社会团体可以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能举办社会团体;
2.社会团体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3.社会团体是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会员制组织,其组织结构具有松散性,活动具有不定期性,与社会团体相比,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4.是社会团体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有一类具有法人资格,其余两类不具有法人资格。

资料拓展:
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可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以非营利为目的两类社会团体。前者如合作社、公司等;后者如政治、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机关登记,有的还须依法申请许可等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个新概念。它是于1996年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针对以往的民办事业单位这一概念所作出的修正。即:事业单位是国家举办的,而民间不应再称事业单位。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界定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以上资料参考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团体
百度百科—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区别是什么?

2. 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到底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

民办学校是民间非营利组织,属于企业性质,是企业单位。
企业单位的特点是自收自支,通过成本核算,进行盈亏配比,通过自身的盈利解决自身的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扩展资料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单位

3. 1、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以下哪个单位性质? 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高校。

1、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以下哪个单位性质? 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高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济类型为社会团体。我国习惯上把单位分为四类:机关单位、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劳动合同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可在申请教师资格时非要填写劳动结束时间,该怎么填写?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面只需要写明合同的开始时间即可。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1、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以下哪个单位性质? 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高校。

4. 民办学校是否属于企业单位

  民办学校是民间非营利组织,属于企业性质,是企业单位。

  教师也就属于该企业的员工。被聘用后应该是签订劳动合同。

  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5. 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区别是什么?

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区别,具体如下:1、概念不同: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如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机关登记,有的还须依法申请许可等。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个新概念。是于1996年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针对以往的民办事业单位这一概念所作出的修正。即:事业单位是国家举办的,而民间不应再称事业单位;2、职能不同;3、性质不同:社会团体可以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能举办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不得设立分支机构;4、结构不同:社会团体是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会员制组织,其组织结构具有松散性,活动具有不定期性,与社会团体相比,民办非企业单位是面向社会开展服务的组织,其活动特点是连续的、经常的,其组织结构具有实体性;5、法人资格不同:社会团体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有一类具有法人资格,其余两类不具有法人资格。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办事流程,具体如下:1、举办单位或申请人将申请登记所需的各种材料报送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初审认为材料齐全的,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记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备案表》;3、登记管理机关收到填报的登记申请表后,开具《民办非企业单位受理通知书》,并在60日作出准予或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举办单位或申请人:4、经审核准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别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或(合伙)或(个体)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凭登记证书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区别是什么?

6. 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的区别在哪

民办非单位与社会团体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社会团体可以举办民办非单位,而民办非单位不能举办社会团体;
2、社会团体可以设立分支,而民办非单位则不得设立分支;
3、社会团体是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会员制组织,而民办非单位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民办非单位是个新概念。它是于1996年中央和领导针对以往的民办事业单位这一概念所作出的修正。即:事业单位是国家举办的,而民间不应再称事业单位。1998年10月,颁布了《民办非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民办非单位界定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

7. 民办学校属于什么性质

问题一:民办学校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民办学校系指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照国家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设置标准,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机构。 
  通俗一点说:民办学校是指依法经国家批准办学文号的民办高校,举办者一般是由大型的公司、企业、或民间组织团体办学。 
  性质属于事业单位。不是企业单位。 
  
   问题二:民办学校的性质是什么?  民办院校一般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动者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一般发生纠纷的适用劳动法。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要求进行。 
  
   问题三:民办学校属于什么性质?是事业单位吗?  是属于企业性质,教师也就属于该企业的员工。被聘用后应该是签订劳动合同。 
  
   问题四:民办学校应当是什么性质的法人机构  民办学校应当是什么性质的法人机构?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西安高校网 人气:172 发布时间:2014-08-07 
  摘要:一、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缺乏法律依据 1.民法认定民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颁布),我国法人机构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 
  一、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缺乏法律依据 
  1.民法认定民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颁布),我国法人机构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四类。 
  “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第五类”法人,当然与我国出现民办医院、民办学校有关。鉴于人事部和民政部行政管理权限发生交叉重叠,经国务院协调,于1996年将民办的一部分从事业单位中分出由民政部继续管理,并由民政部成立社团管理司专管民办事业单位(后来才被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两类机构。1996年, *** 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6〕22号); 1999年12月,民政部发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虽然民办学校在这些法规政策中被定性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但按照法律高于行政法规的法理规则,这些行政法规或政策文件因违背民法这一基本法律,均缺乏法律依据。 
  2.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明确民政部门是民办学校的唯一登记机关。《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颁布)第18条规定:“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3月5日国务院令第399号公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第18条补充了民办学校登记手续的规定。但二者均没有提到登记机关一定就是民政部门。 
  而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发布)中也没有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法律高于行政法规”和“后法高于前法”的法理规则,民政部门受理民办学校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已经缺乏法律依据。 
  
  二、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自筹自支事业单位”有法可依 
  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民办学校单位性质问题已有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虽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曾经规定不能以国有资产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但《民办促进法》并没有禁止以国有资产出资举办民办学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7条更是明确规定可以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学校。 
  在理论上,《民办教育促进法》在法律层级高于行政法规,更是制定政策的依据。国务院制定的两个行政法规不应存在互相对立的矛盾。实践上,同属于国务院令,应依照“后法高于前法”的法理规则,立即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依法恢复民办学校“民办自筹自支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考虑目前我市人事、民政部门实际,建议市 *** 采取以下方式实现依法行政:即由人事部门受理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自筹自支事业单位”,由民政部门受理以纯民间资产举办的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自筹......>> 
  
   问题五:民办学校属于什么性质,是社会团体还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学校是民间组织的一类。民间组织按照有关法规分为三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问题六: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到底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  民办学校是民间非营利组织,这个是企业单位。 
  
   问题七:民办学校指什么?  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学校是培养人才,传授知识的地方。从培养人才的层次上,可分为小学、中学、高等学校;从是否直接培养职业技能来看,可分为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从组织形式来看,可以分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如培训中心、培训部等。民办学校和非民办学校则是从办学主体上来区分的。民办学校有三个明显特征: 
  1.举办人不是国家机构; 
  2.资金来源于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3.面向社会举办学校,也就是面向社会招收学生和学员,服务于不特定的群体和公民个人,而不是只招收某个团体、企业、行业、系统和特定群体的人为学生或学员。 
  凡是符合上述三个标准的,属于民办学校。 
  从现实情况来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主要有:公民个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从资金来源渠道来看,有个人自筹资金、个人智力投入(无资金投入)、个人和企业的投资、集资或入股以及捐资等。对于一个特定的民办学校来说,资金来源并不完全是单一的,可以是个人、集体、企业资金的混合。同时,非财政性经费并不排除国有资产的注入。 
  
   问题八:学校(民办)是否属于企业?  民办学校是民间组织的一类。民间组织按照有关法规分为三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问题九:”民办公助”类型的学校是什么意思?民办还是公办的学校?  就是字面的意思啊== 民办,国家给点支持,但归根结底还是民办,只不过听上去稍微好听点罢了。 
  
   问题十:国有民办属于什么性质  您好!国有民办一般指的是国有学校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承办。一般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由某某董事长或其它实业家兼法人代表,但它的校长是由国家教委任命的,独立学院由本部的校长办公室决定的。一般国有民办的学校,存在历史较短,只是为了解决生源扩招而诞生的一种新型学校,它的办学理念一般借鉴国外的学校。所以它比国内一些完全国有的高校更具有创新性,学费一般,师资力量依据所在地不同,可以尽量聘用有教经验的教授、副教授或者讲师。谢谢阅读!

民办学校属于什么性质

8.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区别

法律分析:1.社会团体可以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能举办社会团体;2.社会团体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不得设立分支机构;3.社会团体是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会员制组织,其组织结构具有松散性,活动具有不定期性,与社会团体相比,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4.是社会团体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有一类具有法人资格,其余两类不具有法人资格。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
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
第四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