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港口煤炭2022年1月13日价格

2024-05-14 14:28

1. 秦皇岛港口煤炭2022年1月13日价格

关于秦皇岛港口煤炭2022年1月13日价格的相关答案如下:

中国最大煤炭运输港口--秦皇岛港的煤炭现货价已加速回落,因煤炭特别是低品质煤炭需求不振,导致港口库存创历史高位。

秦皇岛港目前发热量5,800大卡/公斤的煤炭价格按周回落10%,报790-810元人民币/吨,创5月末以来新低。

经济放缓导致的电力需求疲软已令电厂煤炭库存充裕,与夏初形成鲜明对比,当时中国面临着部分因煤炭供应不足而导致的严重电力短缺。

数据显示,秦皇岛港煤炭库存周四创917万吨历史高位。

广东省一位交易商称:“电厂煤炭库存高企,无购煤意愿,一些电厂的煤炭库存足以用到明年1月份。”

他并表示,许多在沿海的如广东、广西和江苏的发电企业,库存都满了。

根据华南煤炭交易中心网站的数据,广州港煤炭库存本周上涨2%,达236万吨。

但一些分析师注意到了区域的不平衡性。

麦格理证券商品分析师刘晓宁认为:“不能因为港口库存量高,就一概而论地说供应严重过剩。”他并称,沿海地区用电需求正大幅下挫,因当地出口行业疲弱。

刘晓宁表示,中国内陆地区煤炭供应仍偏紧,但预计明年煤价料进一步下滑,即便政府有4万亿的财政刺激方案,需求短期内很难恢复。

一北京贸易商称:“明年国内和出口的合约价格,都会下跌。”该人士并预测煤炭出口合约价格每吨会跌至100美元以下。

他称:“财政刺激计划对煤炭行业效果不会立即显现。”

贸易商和分析师均注意到,一些发电厂仍在市场寻觅优质煤炭,即便当前库存量高企,市场变为买方市场。

一国际贸易公司的贸易商表示:“除非是优质煤炭,否则发电厂不会出手,而且他们现在也讨价还价,另外,目前留存在港口的绝大多数是低热量煤。”

秦皇岛港发热量4,500大卡/公斤的较低品质煤炭价格较上周已下跌近20%,至460-480元/吨,较其7月份高点更跌了近45%。【摘要】
秦皇岛港口煤炭2022年1月13日价格【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您耐心稍等一下,现在正在为您整理答案~【回答】
关于秦皇岛港口煤炭2022年1月13日价格的相关答案如下:

中国最大煤炭运输港口--秦皇岛港的煤炭现货价已加速回落,因煤炭特别是低品质煤炭需求不振,导致港口库存创历史高位。

秦皇岛港目前发热量5,800大卡/公斤的煤炭价格按周回落10%,报790-810元人民币/吨,创5月末以来新低。

经济放缓导致的电力需求疲软已令电厂煤炭库存充裕,与夏初形成鲜明对比,当时中国面临着部分因煤炭供应不足而导致的严重电力短缺。

数据显示,秦皇岛港煤炭库存周四创917万吨历史高位。

广东省一位交易商称:“电厂煤炭库存高企,无购煤意愿,一些电厂的煤炭库存足以用到明年1月份。”

他并表示,许多在沿海的如广东、广西和江苏的发电企业,库存都满了。

根据华南煤炭交易中心网站的数据,广州港煤炭库存本周上涨2%,达236万吨。

但一些分析师注意到了区域的不平衡性。

麦格理证券商品分析师刘晓宁认为:“不能因为港口库存量高,就一概而论地说供应严重过剩。”他并称,沿海地区用电需求正大幅下挫,因当地出口行业疲弱。

刘晓宁表示,中国内陆地区煤炭供应仍偏紧,但预计明年煤价料进一步下滑,即便政府有4万亿的财政刺激方案,需求短期内很难恢复。

一北京贸易商称:“明年国内和出口的合约价格,都会下跌。”该人士并预测煤炭出口合约价格每吨会跌至100美元以下。

他称:“财政刺激计划对煤炭行业效果不会立即显现。”

贸易商和分析师均注意到,一些发电厂仍在市场寻觅优质煤炭,即便当前库存量高企,市场变为买方市场。

一国际贸易公司的贸易商表示:“除非是优质煤炭,否则发电厂不会出手,而且他们现在也讨价还价,另外,目前留存在港口的绝大多数是低热量煤。”

秦皇岛港发热量4,500大卡/公斤的较低品质煤炭价格较上周已下跌近20%,至460-480元/吨,较其7月份高点更跌了近45%。【回答】
[心][心][心][心][心]【提问】

秦皇岛港口煤炭2022年1月13日价格

2. 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现货交易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旨在维护通过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交易市场)进行煤炭交易的正常秩序,规范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商及交易交易市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煤炭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安全、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交易商在交易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本规则是交易交易市场开展业务和交易商通过交易交易市场从事交易行为的规范依据,交易商必须无条件遵循。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六条“交易”是指交易商在自主沟通或在交易市场作为中介下,通过业务大厅交易系统平台,进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收付货款等最终实现货物有效交收的活动。
第七条“交易商”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取得国家煤炭经营资格且具有良好资信,可从事煤炭交易的经营企业。入场交易商指依据交易市场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符合入场交易资格,在秦皇岛煤炭交易交易市场从事煤炭产品交易活动的企业法人。有关入场交易商的资格申请与注销、交易商的权利与义务在交易市场《交易商管理办法》中另作具体规定。
第八条“交易商品”是指经交易市场认定、在---岛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口(以下简称港口)库场存放且可用于在交易双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中交收的标的物,包括煤炭品名、规格、发站、质量指标等属性。
第九条“现货”是指入场交易商在港口存有一定数量且可以立即办理过户或装船手续的存煤。
第十条“交易方式”是指经交易市场认可制定,交易商在各种交易类型下进行煤炭购销合同订立、货款结算、手续办理、违约赔偿等环节最终实现货物交收的各种具体操作方式。交易市场可根据业务需求适时推出新的交易方式或对现有方式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保证金制度”指交易交易市场在为交易商提供交易服务时,为规避交易风险,由交易方按当时交易市场价格计算的交易价值总额的5%-10%向交易交易市场支付履约保证金,交易完毕后,由交易交易市场自行扣除中介服务费用后,余款返还交易方的制度。
第十二条“冻结”是指在交易过程中的交易资金状态,为保护买卖双方安全,对已存入指定帐号的卖方交易保证金、买方货款等交易资金暂时由银行监管,交易商任何一方和本交易交易市场都不能动用。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