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济南怎样提取公积金

2024-05-06 19:28

1. 求问济南怎样提取公积金

(五) 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六) 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七)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八)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九)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支付当年的物业服务费。 符合以上第(二)、(三)、(四)、(五)、(八)项支取条件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销户手续。 符合以上第(一)、(六)、 ( 七 ) 、(九)项支取条件的,可以支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支取金额起点为百元。其中: 1 、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有住房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一次住房,只能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 2 、职工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需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还款满一年可以支取一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或实际偿还完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停止支取住房公积金。 3 、同时符合第(一)、第(六)项支取条件的,按第(六)项支取条件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 1 、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 2 、申请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按照《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规定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内容查阅 “ 济南市政府信息公众网 ” 住房公积金网页。 4 、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 “ 济南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 ”。 三、办理程序: 1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填写支取申请审批表。单位审核同意后在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行政公章,财务部门出具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由单位指定专人,持支取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 、 符合支取条件的,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职工凭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及 “ 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 ” 去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3 、 单位撤消、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专户封存,符合支取条件的,可由本人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 、 市属五县(市、区)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凭上述规定的相关材料先到当地受委托银行进行初步审核,然后通过银行将相关材料及复印件交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支取。 四、办理时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 3 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实际当场就可以确定批准与否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求问济南怎样提取公积金

2. 济南公积金提取流程 济南公积金提取步骤

很多济南职工不清楚济南公积金提取流程,这直接影响到公积金提取效率。为此,搜房网整理了最新的济南公积金提取流程,以飨读者。
济南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经办人或提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批,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提取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已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封存的,可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先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后,再由银行将初审材料交公积金中心复核审批,审批通过的,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也可委托公积金中心每年按签署协议的约定,以自动转账方式将提取金额直接划入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缴存银行其它储蓄账户(此种方式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
(一)办理条件: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且贷款期限在3年(含)以上的职工及配偶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
(二)应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1、所有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申请委托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户口薄)。
3、委托提取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在缴存银行办理的其它储蓄卡。
(三)提取时间:
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根据与委托提取人签订的《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书》中约定的时间和提取额度,将委托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划入提取人本人账户。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2-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搜狐焦点为您提供全面的新房、二手房、租房、家装信息

3. 济南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济南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4. 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流程

       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流程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要求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二)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五)支付物业费的;
         (六)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 50 周岁、女性年满 45 周岁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八)出国(境)定居的;
         (九)正式退休的;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5. 济南市公积金如何提取

1、首先在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前应该按照自己的用途准备好相关资料,比如说要买房,那就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资料。
2、准备好相关资料之后即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公章。
3、 单位的工作人员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会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4、 单位的工作人员将盖了章的提取审批表转交给职工,职工可以以此为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

扩展资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济南市公积金如何提取

6. 济南公积金怎样提取

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有哪些?看看您符合提取的哪一项条件,然后到下面的网页看看具体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②离休、退休。
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④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⑤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非本市户口在本市务工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及出境定居的职工。
⑥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⑦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⑧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物业服务费。
 http://www.gjj.gov.cn/indexManagement.htmls?method=toZswdUtil&url=zswd_zq.jsp&columnId=CLUM20090713162324&pColumnId=CLUM20090713162042

7.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是怎样的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是怎样的

8. 济南市公积金提取资料要哪些,怎么办理济南公积金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扩展资料:
管理部审核提取申请,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提取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并确认个人结算账户。管理中心会计处汇总前一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委托银行将提取款项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对于个人结算账户提取失败在20个工作日(不含)以上管理部尚未修改的,管理中心会计处经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将所提取金额冲回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