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益诉讼

2024-05-08 06:23

1. 什么是公益诉讼

目前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另一种观点认为指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违反法律、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活动。

什么是公益诉讼

2. 公益诉讼流程

法律分析: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依法督促法律规定的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建议辖区内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过诉前程序,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没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就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 公益诉讼的范围

公益诉讼的范围五大类:1、污染环境类;2、破坏资源类;3、食品药品安全类;4、英烈权益保护类;5、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类。【法律依据】《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益诉讼的范围

4. 公益诉讼包括

公益诉讼包括:
1、因破坏生态环境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
2、因破坏资源提起的公益诉讼;
3、因食品药品安全提起的公益诉讼;
4、因保护英烈权益提起的公益诉讼;
5、因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提起的公益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规定: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2018年3月2日,最高检与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解释》在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基础上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新的案件类型。

5. 公益诉讼是什么

公益诉讼是指为维护公共利益提起的民事诉讼;具体如下:1、对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组织提起的保护公共利益的诉讼,一般认为属于公益诉讼,但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提起的保护公共利益的诉讼是否应属于公益诉讼目前尚有争议;2、2012年民事诉讼法从我国的现行管理体制和减少滥诉风险的角度出发,将公益诉讼的提出主体限定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排除了自然人或者法人作为公益诉讼主体的可能;3、考虑到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主要维护者和公共事务的管理者,作为诉讼主体较为合适,但提起公益诉讼的机关原则上应当与案件涉及的公共利益相关联,须是法律规定的机关”,如环境保护机关就不适合对消费者群体权益受损事件提起公益诉讼;4、提起公益诉讼的组织原则上也应当与所起诉的事项有一定关联,如对污染环境的公益诉讼,原则上应当由环保组织提起;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利益的公益诉讼,原则上应当由消费者协会提起。哪些组织适宜提起公益诉讼,尚需在司法实践中逐步探索。至于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可以根据普通民事诉讼达到直接保护个人利益,间接保护公共利益的效果,故不必成为公益诉讼的主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原告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请求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原告认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主张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公益诉讼是什么

6. 公益诉讼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因此,建立一种互补的多元制主体模式将更符合现实所需。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保护者,予公民公益诉讼起诉权是法律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7. 公益诉讼

法律分析: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任务,是通过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支持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公益诉讼

8. 公益诉讼程序

一、起诉主体
  
 1.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2.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城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挺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二、支持起诉
  
 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已经提起公益诉讼的,检院可以支持起派
  
 三、起诉条件
  
 1.有明确的被告。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3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的初步证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管辖
    
 2.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结果地或采取预防污染措管辖施地海事法院管辖。
    
 五、告知程序
  
 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六、其它机关组织参诉
  
 1.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其他依法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组织,可以在开庭其他机关、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准许的,列为共同原告。
    
 七、和解、调解
  
 1.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
  
 2.和解、调解协议应当公告不少于30日,公告期满经审查:
  
 (1)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出具调解书,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判
  
 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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