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使用范围 什么是公务卡的使用范围

2024-05-06 16:20

1. 公务卡使用范围 什么是公务卡的使用范围

 公务卡主要是用于使用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开支业务流程,未使用存量资金产生的开支业务流程也是可以使用公务卡的。因为公务卡主要是朝向预算单位工作员派发的,其资产主要也是用于进行办公室常用,适用范围包含有旅差费、会议费、接待费及其五万元下列的零星选购开支的,这种全是可以直接使用公务卡来进行清算的,那样可以尽量减少企业的现钱开支。以上就是公务卡使用范围相关内容。
  公务卡的介绍    
   公务卡是中间部门预算公务卡的统称,是依据财政部中华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中央预算企业公务卡管理方法暂行规定》的通告(财命  [2007]63  号)的相关要求,中央预算企业工作员务必拥有和使用的,主要用以日常国家公务开支和财务报销业务流程,并兼具个人消费的银行信用卡,且不能申请办理信用卡附属卡。  2012  年  9  月  27  日,财政部下达通告,将在  2012  年年末前全面实施公务卡。本文主要写的是公务卡使用范围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公务卡使用范围 什么是公务卡的使用范围

2. 公务员的公务卡使用情况?

公务卡使用须知 
  

  



一、为什么实行公务卡这种结算方式?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省本级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根据省财厅、监察厅《关于确定省本级公务卡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琼财库〔2008〕47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被确定为省本级公务卡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二、什么是公务卡?

公务卡是指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消费免息期,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一种信用卡。公务卡作为一种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所有的支付行为都有据可查。公务卡分普卡和金卡。

三、公务卡适用范围:

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如:单位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及零星采购等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以下的小额公用经费支出。

四、公务卡支付、报销管理

1、持卡人在差旅、会议、购买等公务支付结算时,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刷卡支付,并须取得刷卡消费签购单、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报销。

2、在免息还款期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程序依旧,报销后由国库直接还款到个人公务卡。

五、工行公务卡的优点

1、免收公务卡使用年费。

2、免收取挂失、补办、更换新卡片费用。

3、卡片挂失即时生效,零风险。

4、免收取本异地工行现金存款手续费,本地取现手续费。

5、先消费,后还款,公务卡免息期限为25天。(须在到期前三天来财务处报账)

6、免收取公务卡余额变动提醒服务费和还款提醒服务费。

六、持卡人职责

1、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码,并承担因个人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公务卡有关费用。

 2、妥善保管刷卡消费签购单。

3、持卡人对公务消费交易发生疑义,可按发卡银行的相关规定提出交易查询。

4、承担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罚息、滞纳金费用。

5、承担因公务卡进行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并不得以报销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本人公务卡项下欠款。

6、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应按单位要求清理债务,停止公务卡使用。

7、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使用公务卡。

 

七、注意事项

1、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如自行提取现金,所发生的手续费、银行利息等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承担。

2、因工作需要,出差或学习时间较长的,持卡人不能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由持卡人委托所在部门相关人员向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于免息还款期之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持卡人返回单位后按财务部门规定时间补办报销手续。

八、办卡方式

1、由学校集中统一办理。

2、由处室为单位确定需办卡人员名单及透支额度,经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后办理。

3. 单位公务卡使用规定

法律分析:单位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指定工作人员持有,仅用于公务支出与财务报销,以单位为还款责任主体的信用卡。
公务卡包括单位公务卡和个人公务卡两类。个人公务卡是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公务支出与财务报销,并与个人信用记录相关联的信用卡。
法律依据:《江苏省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六条 单位公务卡的持卡人应为预算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持卡人一人一卡,不允许一人持有多张单位公务卡。持卡人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时,预算单位应及时办理销卡手续。持卡人发生变更,单位应注销原持卡人卡片,按照标准申卡流程重新指定新持卡人,办理和使用单位公务卡。
第七条 单位公务卡账户信用额度由预算单位向发卡银行提出申请,由发卡银行予以核定。
每个预算单位的多张单位公务卡共享一个账户信用总额度,试点期间总额度上限暂定为50万元人民币。超过50万元人民币总额上限的,应经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核准结果应提供给发卡银行。预算单位可在总额度内,协商发卡银行调剂分配各张卡的卡片信用额度。账户总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临时需要时,预算单位可向发卡银行申请临时调额。临时调额有关情况要报单位主管部门备案。临时调额期限届满,发卡银行应及时恢复其原有额度。

单位公务卡使用规定

4. 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使用管理要求:公务卡的报销要求建立公务卡制度后,学院现行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审批程序和会计核算办法不变,但在三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一、计财处对持卡人申请报销的公务支出,必须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对刷卡消费的信息进行查询、审核,确认无误后才能予以报销。二、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支出,由计财处签发支票等支付指令,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将报销款项直接划入公务卡账户。。三、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要求,公务卡具有先消费后还款的特点,报销的审批等手续等要在“免息还款期”的前五个工作日办理好交到计财处。公务卡的免息期公务卡的免息期为:20到50天按龙卡公务卡出账单日计算:在出账单日前消费的,在出账单后的20天要还款;在出账单日后消费的,可在下一个到期日前还款。如龙卡公务卡的出账单日为每月7日,你在7号前消费的,须在本月份27日前还款;在8日以后消费的,可在下一个月的27日前还款。公务卡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很多人把公务卡看成是一副良药,可以包治百病,可以完全杜绝一切问题。实际上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中,仍存在一些问题。1、公务卡仍不能从根本上避免腐败。从公务卡消费的执行过程和目的来说,公务卡消费方式解决了以往易发生的凑票报销、虚开报销发票金额等腐败行为,增加了公务消费的透明度,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但它毕竟只是一种技术手段,还存在一些漏洞:一是实行公务卡消费时,仍可能依然存在虚假开支情况。一些人仍可以在与供应商协调好后,打出与所消费不一致的小票与发票。二是公务消费吃回扣的问题将依然存在,公务卡消费达到一定金额后,一些人仍能得到商家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现金返还。作为公务卡,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只能从根基上出台相关措施抑制腐败,才能有效抑制此类问题的发生。2、预算外资金不能真正反映出来。按照我国的财务体制,政府预算分为预算内支出和预算外支出,预算外的部分几乎完全脱离监管。这部分收入,当地政府既可以用来发展,也可以用于各种招待,其中的自由裁量空间巨大。但仍有一些单位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为某些领导干部进行不正常消费提供了渠道。此外,由于预算外收入的管理非常混乱,监督不严,私建的小金库往往都掌握在各单位主要的几个负责人手中,这又为他们贪污腐败行为的滋生提供了土壤。3、公务卡受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持卡人普遍反映,在许多地方从事公务活动时不能刷卡,只能个人先垫付现金,待报销后再到银行取出。此举不仅占用个人资金,而且将原来仅存在于单位提取现金时的安全风险扩大到了所有持卡人,容易引起持卡人对公务卡推广的抵触情绪。我国信用卡刷卡网络系统还不够完善,国内一些中小型城市和小商户的刷卡网点较少。公务卡实行的相关建议为更好地促进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实施,需要预算单位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银行系统加强服务和管理,保障公务卡消费通畅,持卡人提高用卡意识。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公务卡结算。结合单位实际和业务特点,完善关于转账结算、公务卡结算和公务卡结算后现金使用规定等管理办法,严格限定单位现金支取范围,以确保公务卡结算内容的统一规范。加强财务人员公务卡结算知识的相关业务培训,增设公务卡结算信息维护专门岗位,合理配备财务人员和设置财务岗位。2、加强银行信息化建设,推进公务卡结算。各银行要按照有关部署,及时完成相关业务系统改造和人员培训,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快公务卡产品开发,提升服务能力,加快POS机的更新换代,对偏远地区,要加快公务卡使用的相关支持力度,如通过财政补贴和银行共同出资,对偏远地区建立信用卡使用系统。3、持卡人提高用卡意识,积极使用公务卡。各银行机构、单位财务部门应对持卡人消费进行积极引导,要对使用现金交易的弊端和使用银行卡交易的好处进行合情合理的宣传,促使人们深入地了解使用银行卡的便利,从观念上逐步接受信用卡。持卡人应通过学习,了解透支消费的基本知识,熟悉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提高用卡意识,在公务支出中,积极使用公务卡结算。

5. 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该办法为适应预算单位支付结算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卡制度体系而制定。
目前公务卡制度已成为规范公务消费支出、打造“阳光财政”的一项基础性财政财务管理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基于个人信用且授信额度有限的个人公务卡已不能完全满足预算单位支付结算管理需要,有必要探索推出由单位作为承债主体并能满足大额支付需要的单位公务卡。建立单位公务卡制度,是对现行公务卡制度的丰富和完善,也是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试点地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单位公务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单位公务卡的持卡人应为预算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持卡人一人一卡,不允许一人持有多张单位公务卡。持卡人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时,预算单位应及时办理销卡手续。持卡人发生变更,单位应注销原持卡人卡片,按照标准申卡流程重新指定新持卡人,办理和使用单位公务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是什么

6. 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1、公务卡由财务处负责组织办理。财务处向发卡行申办,并统一组织全校职工填表、发放。申办成功后,将持卡人姓名、卡号等信息录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公务卡支持模块。
2、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财务处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银行卡管理规定,与发卡行协商设定,原则上信用额度控制在2万元以内。持卡人的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消费支出时,应提前向财务处申请增加信用额度,经财务处与发卡行协商同意后进行办理。
3、组织人事处应及时将职工变动(如新进、调出、退休等)的信息通知财务处,财务处及时将变动信息录入公务卡管理系统。新调进职工所持公务卡与本单位发卡行不一致的,应改用本单位发卡行的公务卡。


(一)公务卡的开支范围
公务卡的开支范围,是指省级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等支出。
(二)公务卡的支付
持卡人在信用额度内先支付,后还款。
持卡人在办理公务支付支出结算时,具备刷卡条件的,应当使用公务卡刷卡支付,并须取得公务卡刷卡消费凭证、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持卡人在办理公务支出前,应事先按校院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务卡使用的注意事项
1、公务卡和密码均由职工个人保管。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持卡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及时通知财务处。
2、持卡人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特殊情况因公需要提现的,事前须商财务处并报分管校院领导同意,否则提现产生的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3、公务卡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办理报销手续,校院财务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产生的一切责任。
4、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前3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处报销。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5、持卡人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由持卡人或其所在部门相关人员向财务处提供持卡人姓名、交易日期、流水号和交易金额等信息,办理相关借款手续,经财务处审核同意,于免息还款期之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持卡人返回单位后,按规定时间及时补办手续。

7. 公务卡怎么用的?

公务卡操作可以概括为“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施监控”。以后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公务消费时,可以不再预借现金,而是持公务卡先行刷卡支付,并取得发票及刷卡凭证(即银行的小票)。
例如,某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公务消费时,可以不再预借现金,而是持公务卡先行刷卡支付,并取得发票及刷卡凭证,出差回来后向单位财务申请报销,单位财务审核无误后将报销款项直接划入该工作人员公务卡账户中。

扩展资料所谓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贷记卡。公务卡消费的资金范围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费用。
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能够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是一种新型的财政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同时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的基本属性,提取现金免利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卡

公务卡怎么用的?

8. 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适应预算单位支付结算管理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务卡品种,健全公务卡制度体系,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银行卡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单位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指定工作人员持有,仅用于公务支出与财务报销,以单位为还款责任主体的信用卡。



公务卡包括单位公务卡和个人公务卡两类。个人公务卡是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公务支出与财务报销,并与个人信用记录相关联的信用卡。



第三条 单位公务卡采用发卡行标识代码(Bank Identification Number, BIN)为“628”开头的人民币单币种银联标准信用卡,卡片正面右上方用中文标识“单位公务卡”,卡片正面左下方标识持卡人个人姓名(汉语拼音或英文字母)。单位公务卡统一采用符合PBOC3.0标准的IC芯片介质,禁止发行纯磁条卡。



第四条 预算单位在公务卡代理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单位公务卡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银行)。



第五条 预算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公务支出实际情况,指定少数特定人员持有单位公务卡,每单位一般不超过4人。特殊情况下可酌情增加持卡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8人。



第六条 单位公务卡的持卡人应为预算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持卡人一人一卡,不允许一人持有多张单位公务卡。



持卡人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时,预算单位应及时办理销卡手续。持卡人发生变更,单位应注销原持卡人卡片,按照标准申卡流程重新指定新持卡人,办理和使用单位公务卡。



第七条 单位公务卡账户信用额度由预算单位向发卡银行提出申请,由发卡银行予以核定。



每个预算单位的多张单位公务卡共享一个账户信用总额度,试点期间总额度上限暂定为50万元人民币。超过50万元人民币总额上限的,应经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核准结果应提供给发卡银行。



预算单位可在总额度内,协商发卡银行调剂分配各张卡的卡片信用额度。账户总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临时需要时,预算单位可向发卡银行申请临时调额。临时调额有关情况要报单位主管部门备案。临时调额期限届满,发卡银行应及时恢复其原有额度。



第八条 单位公务卡由预算单位承担还款责任。



第九条单位公务卡只能用于公务支出,禁止用于个人支出,禁止分期付款,禁止存取现金,不产生积分或发卡银行用卡红利返还。



第十条 单位公务卡和个人公务卡都适用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所规定的结算项目。发行单位公务卡后,个人公务卡主要用于结算差旅费支出项目,单位公务卡主要用于结算差旅费之外的其他支出项目。



第十一条 单位公务卡和个人公务卡均可在线下、线上渠道(网上购买商品或服务等)支付结算。单位公务卡用于线下交易必须采用“密码+签名”方式进行核验。线下交易的销售点终端(Point of Sale, POS)签购单、线上交易的记录凭据等,可作为辅助报销凭证。商户发票为必备报销凭证。



第十二条 单位公务卡使用现行代理银行公务卡支持系统(或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的公务卡模块)进行报销,并纳入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范围。报销和动态监控有关规定参照个人公务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