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代理公司主要办理什么业务

2024-05-05 03:42

1. 会计代理公司主要办理什么业务

  (一)、税务咨询
  业务范围:为企业办理有关税务策划、涉税审查、汇算清缴等业务。
  服务对象:税务方面涉及很多复杂且多变的法规和实务问题,在税务办理、计算、清缴等方面有疑难的企业都是我们的服务对象。

  (二)、财务咨询
  业务范围:企业财务制度、财务运营及财务分析的每个财务环节企业所有疑难问题 。
  服务对象:所有需要提供财务技术支持的企业。
  具体服务内容:
  1、代为设计财会制度
  2、成本核算流程设计及实施
  3、提供常年财会顾问
  4、提供绩效评价,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三)、代办证照
  业务范围:代办各种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
  服务对象:新设、变更企业
  具体服务内容:
  1、代理申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代理申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收减免证
  3、代理申办减免税和出口退税,延期交税

  (四)、会计代理
  业务范围:代建账、记账、税务代理及清理乱账等。
  服务对象:新设企业及有建帐、记帐需要的企业
  具体服务内容:
  1、代建新帐、代理记帐、编制会计报表
  2、代理税务注册、变更、注销登记、代理申报纳税
  3、清理乱帐  4、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会计代理公司主要办理什么业务

2. 如何办理会计代理公司

1、负责人要具备会计师及以上资格,
2、三名专业人员,
3、注册资本、地址等
4、其他没什么的。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申报条件:


1、 至少有三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同时可以聘用一定数量相同条件的兼职从业人员;


2、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有健全的代理记帐业务规程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4、 机构的设立依法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申报材料:


1、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申请表;


2、批准机构设立的有关证明文件;


3、申请报告;


4、从业人员名单、简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5、 机构负责人的姓名、简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6、 有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规程。


许可程序示意图:



监管措施:


不定期对代理记账机构执业情况及基本情况进行检查。 

参考资料: http://www.accagt.com

3. 会计代理公司主要办理什么业务

代理验资业务,审计业务,税务业务,记账业务等等。最少要有具有一位是会计师职称人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第三条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第四条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五条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第六条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七条 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做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省级以下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做出批准决定的,审批机关应当将批准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第八条 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第九条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第十条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第十二条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第十三条 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的责任;   (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三)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责任;   (五)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第十四条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三)对委托人示意其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第十六条 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第十七条 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   (二)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三)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 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本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在不超过2个月的期限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撤回代理记账资格。   第二十一条 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并收回批准证书或予以公告:   (一)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   (二)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一)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又不向审批机关说明原因的。   第二十三条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   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委托人故意向代理记账机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委托人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不真实会计资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于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期限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七条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 外商投资代理记账机构的申请按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1994年6月23日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94)财会字第24号〕同时废止。  (来源:财政部网站)

会计代理公司主要办理什么业务

4. 办理会计服务公司需要什么手续?给企业代理记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查名(办理机关:市、区工商局)??1、工商局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单》??2、办理时限: 3-5 个工作日??3、出一套章(法人章、股东章、财务章、公章)二、设立验资账户 (办理机关:银行)?1、设立验资户??2、办理时限: 1 至 3 个工作日??3、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单、全体投资人身份证等材料???三、进资金、出具《验资报告》(办理机关:会计师事务所)?1、验资出具验资报告??2、办理时限: 1 至 3 个工作日??3、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材料???四、营业执照(办理机关:市、区工商局)?1、工商局登记,出《营业执照》?2、办理时限: 5 个工作日??3、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公司住所证明等材料??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机关:市、区代码局)??1、代码局登记,出《组织机构代码》、IC卡??2、办理时限: 1 至 3 个工作日??3、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六、税务登记证(办理机关:市、区税务局)?1、税务局登记出税务登记证?2、办理时限: 5-10 个工作日??3、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税务表格等材料??七、基本账户(办理机关:银行)??1、开立基本户《开户许可证》?2、办理时限: 5-10 个工作日??3、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人身份证等材料??八、申领发票(办理机关:市、区税务局)?1、税务局登记《发票购买本》、网上申报材料 等?2、办理时限: 5 至 10 个工作日??3、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

5. 代理会计需要什么条件

(一)个体工商户应办理证件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不开基本户可以不办理) 
3、国税登记证 
4、地税登记证 
5、章一套(公、财、私) 
全套手续办理完毕大概需要15个工作日 
(二)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另外:如果你经营范围涉及食品,要先到当地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如果涉及烟草还要到当地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证,取得营业执照以后到当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即可.
关于楼主说的国税和地税,是需要交的,至于交多少,是核定征收,每个地方,每个行业都会不同。

代理会计需要什么条件

6. 办会计代理公司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第三条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第四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第六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七条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省级以下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审批机关应当将批准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第八条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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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开会计代理记账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行政许可的审批条件: 
1.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二、申请人又需要提交那些资料呢?
1.《从事代理会计记账业务机构申请表》;
2.《申请资料清单》;
3.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4.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见《从事代理会计记账业务机构申请表》)
6.办公地址及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资料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9.从事代理会计记账业务机构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开会计代理记账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8. 办理会计代理记账公司需要些什么

1、需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可到工商局注册公司。

2、会计代理记账审批:
申报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管代理记帐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固定的办公场所;
4)健全的代理记帐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5)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机构协议或者章程;
(2) 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帐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证明材料;
(3) 主管代理记帐的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从业的书面承诺;
(4) 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5) 代理记帐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6)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