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上市公司股权注意事项

2024-05-07 04:09

1. 收购上市公司股权注意事项

一.公司收购的三点注意事项1.公司收购前期准备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收购方为了保证并购交易安全,一般会委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人事组成项目小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而目标公司为了促成并购项目成功,一般需向并购方提供必要的资料,披露公司的资产、经营、财务、债权债务、组织机构以及劳动人事等信息,如果遇到恶意并购或者目标公司披露信息不真实就会对另一方造成较大的法律风险。所以,在并购的前期准备阶段,我们建议并购双方签订独家谈判协议,就并购意向、支付担保、商业秘密、披露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初步约定(收购方为上市公司,应特别注意对方的保密及信息披露支持义务),这样即可避免并购进程的随意性,又在并购前期谈判破裂的情况下保障了并购双方的利益。2.公司收购时尽职调查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在尽职调查阶段,律师可以就目标公司提供的材料或者以合法途径调查得到的信息进行法律评估,核实预备阶段获取的相关信息,以备收购方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作出收购决策。3.公司收购后签署协议及手续事项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在达成转让协议后,收购方应该尽快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有限公司的股东发生变更的,应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不动产等特定资产所有权变动的,也需要到相关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才可以取得物权。在收购谈判中,收购方应该尽量争取在转让协议中约定转让方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承担的义务,避免转让方在收到转让款之后故意拖延办理手续的时间,或者是藏匿部分办理手续所需要的文件。二.公司收购的两种概念公司收购是指二手设备收购,指向目标公司的二手设备,废旧物资,进而获取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业务,取得对拆除的控制权。公司收购是指股权收购,指收购向目标公司的股东购买股份,进而获取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收购上市公司股权注意事项

2. 上市公司收购应遵守的原则和规则有哪些?

上市公司收购是通过与目标公司股东对目标公司股份的买卖而使目标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
上市公司收购应遵循的原则
1、股东平等待遇原则。
股东平等待遇原则的具体内容有;
(1)全体持有人规则。在公开要约收购的情况下,收购者必须向所有持有其要约所欲购买股份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2)按比例接纳规则。进行部分收购时,当目标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票数量超过收购者计划购买的数量时,收购者必须按比例从所有同意出卖股份的股东那里购买,而不论股东作出同意出卖其股份的意思表示的先后。
(3)价格平等规则。目标公司股东在收购中平等地享有收购者向任何股东提出的最高价要约。如果收要约人在要约期间内提高收购价格,那么该价格也必须适用于所有的受要约人,不论受要约人在此之前是否已经作出了承诺,也不论承诺额是否已经达到了收购要约人所支付的价格。
2、信息披露原则。
信息披露原则的具体内容有;
(1)大额持股披露。大额持股披露是指股东在持股达到一定比例时,有报告并披露其股份增减状况和持股意图的义务,并且在持股达法定比例时,有强制收购的义务。
(2)收购要约的披露。收购者收购要约的具体内容是目标公司股东作出投资判断的主要依据,因此,为保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防止有关人士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股权交易。
3、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原则。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原则主要体现在强制收购要约或称强制购买剩余股票。强制收购要约是指当收购者收购股份达法定比例(90%)时,强制其向目标公司的剩余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目的在于防止收购者凭借其控股地位压迫中小股东,从而损害他们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则条件
证券法律制度以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作为基本理念,大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垄断及随意控制,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各国根据其经济发展状况,对通过收购行为逐渐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各种资产交易或产权性交易,都给予相当程度的谨慎。
公司收购一旦演化为经济垄断,或者有可能消减市场竞争程度时,国家必然要借助行政手段予以干预和规范,从而形成了上市公司收购上的一系列特殊规则。具有两个层次的法律效果;
(1)证券法的域内效力及规则。依照《证券法》规定,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票5%以上的大股东,其持有公司股票每发生5%的增减,必须履行一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且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继续购买本公司股票。
(2)证券法之域外效力及规则。根据国外反垄断法规则,上市公司收购以及超过一定金额的购并行为,必须在获得国家专门机构审查后才得以实施。对上市公司收购的反垄断审查问题,我国尚无明确规定。
上市公司收购制度是旨在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规范大股东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特殊规则体系。大股东买卖上市股票行为无论是否构成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均受到这一规则体系的限制与规范。
上市公司收购就其性质而言,实际上是一种股份买卖,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股东通过对目标公司股份的买卖而使目标公司控制权发生移转的一种买卖行为。

3. 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要注意什么?

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注意事项有:1、应当调查被收购公司的股权结构,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2、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应当符合被收购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要注意什么?

4. 上市公司收购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 及时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的,公司董事会应当立即书面询问有关当事人并及时公告。
  (二)核查控制股东是否履行相关义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股份时,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或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予以披露并提出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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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收购上市公司作大股东好处

1、对被并购的企业来讲是注入优质资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对并购方来讲是扩大企业规模,缩短投资回报周期。
3、对中小投资者来讲等于弃暗投明。
4、对整个行业来讲,优化资源配置。
5、对普通员工来讲,工作环境以及待遇都是很大的改善啊。
一、从被收购方来看,被上市公司收购的好处,如下:
1、并入上市公司最大的好处体现在资金支持。上市公司是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由于流动性溢价的存在,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可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获得权益资本。
2、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通常要高一些,更容易获得债务融资。对于发展遇到严重资金瓶颈的企业来说,并入上市公司可以推动企业进一步发展。
3、除了资金支持外,并入上市公司能够从各类溢出效应中受益。例如,上市公司的管理和内控相对规范,纳人上市公司体系可以提升被收购方的管理和内控水平。
4、上市公司在市场上通常有一定的知名度,利用上市公司的品牌可以帮助被收购方开拓市场。另外,上市公司的技术、流程、经验可以扩展到被收购方,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
二、被上市公司并购的风险
可是相信绝大多数人创业的初衷一定不是为了做到一定体量,然后被一口吞下的。所以上市公司并购了企业后,企业原股东将会失去自己公司的控制权。而并购之后,上市公司会根据自己的战略逻辑来布局,很可能公司原有的一些业务和经营模式会被改变或打破。
除了可能的整合不成功,还有企业被并购后,原股东获得的上市公司股权会被锁定三年,这三年用来干什么呢?用来完成业绩对赌。被上市公司收购的资产,如果溢价率高,也会需要相应的高盈利承诺来支撑,不然买你进来干什么,你还要这么多的钱。
这三年往往会让企业原管理者更加揪心,比刚创业时简直有过之无不及。想想那么一大笔钱摆在面前,要是完不成业绩对赌,按照出售时的协议,不但有可能要被1元回购所有股权,甚至还会被罚现金,亏了企业又负债。
而收购后的员工安置也是可能会出问题的点,特别许多并购后的大裁员,也是要考虑的。当然还有更多风险,如游戏公司的研发运营能力,市场是否会继续买账等,需要考虑的东西特别多。

收购上市公司作大股东好处

6. 上市公司收购的原则有哪些?

上市公司收购的原则?
一、股东平等待遇原则
1.股东平等待遇原则的含义与意义
股东平等待遇原则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是指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均须获得平等待遇,而属于同一类别的股东必须获得类似的待遇。”
2.股东平等待遇原则的具体内容
股东平等待遇原则基本内容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全体持有人规则。在公开要约收购的情况下,收购者必须向所有持有其要约所欲购买股份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有的国家的法律,如英国《伦敦城收购与合并守则》第14条还规定,如果目标公司有着不同类别的股份,则对不同类别的股份应作出条件类似的要约。在要约条件改变时,收购者还必须抽所有要约人通知要约条件改变的情况。
②按比例接纳规则。进行部分收购时,当目标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票数量超过收购者计划购买的数量时,收购者必须按比例从所有同意出卖股份的股东那里购买,而不论股东作出同意出卖其股份的意思表示的先后,这与一般证券交易中遵循的“时间优先原则”明显不不同。
③价格平等和最高价规则。目标公司股东在收购中平等地享有收购者向任何股东提出的最高价要约,这是股东平等待遇原则最具实质意义的内容。如果收要约人在要约期间内提高收购价格,那么该价格也必须适用于所有的受要约人,不论受要约人在此之前是否已经作出了承诺,也不论承诺额是否已经达到了收购要约人所支付的价格。
二、信息披露原则
从各国规定来看,信息披露制度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大额持股披露。大额持股披露是指股东在持股达到一定比例时,有报告并披露其股份增减状况和持股意图的义务,并且在持股达法定比例时,有强制收购的义务。大额持股往往是收购的前兆,大额持股披露一方面使广大投资堵对迅速积累股票的行为及其可能引起公司控股的变动情势有足够的警觉,另一方面又提醒其对所持有股票的真正价值重新加以评估,以保护投资公众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时自主地作出投资判断,防止大股东以逐步收购的方式形成事实上的信息垄断和对股权的操纵。
(2)收购要约和收购意图的披露。收购者收购要约的具体内容和收购意图是目标公司股东作出投资判断(保有或卖出)的主要依据,因此,为保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防止有关人士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股权交易,各国的上市公司收购立法都对此做出了相当严格的规定。这也是保障股东平等待遇原则得以贯彻的基本前提。
三、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原则
上市公司收购活动中目标公司中小股东的弱者地位应当得到重视,如果他们提不到收购立法哟有力的保护,那么法律的公正性就很难体现,因此各国的收购立法都对中小股东的利益给予了特别的关注。这主要体现在强制收购要约和强制购买剩余股票两个方面。
1.强制收购要约。强制收购要约是指当收购者收购目标公司股份达法定比例时(往往是法定控股比例),法律强制其向目标公司的剩余股份持有者发出全面收购要约。其目的在於防止收购者凭借其控股地位压迫中小股东,从而损害他们的合法权益。法律通过强制要约收购,将是否与新控股者合作的选择交给中小股东,他们可以选择控股股东,也可以出售自己的股份去寻找新的合作者。
2.强制购买剩余股票。这是指当要约期满,要约收购人持有股份达到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绝对优势比例时(一般为90%),目标公司的其余股东有权以同等条件向收购要约人强制出售其股票,该制度的初衷与强制收购要约制度的道理相同,目的也是在於给中小股东以最后选择的权利,以显示法律的公平。

7. 上市公司收购的原则有哪些

上市公司收购的原则有:
1、股东平等待遇原则;
2、信息披露原则;
3、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原则。
一、股权转让包含公司财产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作为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独立的财产,独立的意志以及独立承担责任。基于《公司法》人的独立性,股东股权转让不能包含公司的财产,股权转让包含公司财产的,公司财产部分无效。公司人格独立原则和公司资本维持原则是《公司法》的核心原则,两者相辅相成,不得违背。公司人格独立原则要求公司和股东各是独立民事主体,财产不得混同,股东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行使股东知情权、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而不得直接或擅自支配、使用、处分公司财产。公司资本维持原则要求公司存续过程中应保持一定规模的财产,股东出资、公司增资、减资、公司盈余分配等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股东不得抽逃或变相抽逃公司财产。股东可自由转让股权,但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相关方利益。公司是股东、职工、社会利益的集合体,股东在享有相关权利时必须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行使,否则有可能损害公司及相关方的合法利益。
二、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有哪几点?
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有以下几点:
1、可能影响公司的财务结构、流动率和资产负债率,从而进一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甚至威胁公司的正常运营。虽然回购股份会在短期内增加每股收益等盈利指标,但现金和资产质量的减少必然会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潜力,牺牲其他股东的长期投资利益;
2、可能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由于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较高,大股东在实施股份回购时必然会站在自己的立场,更多地考虑自己的利益,这必然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债权人来说,公司资本是债权设置和债权履行的基础,可能会因股份回购而直接损害公司资本;
4、可能会对二级市场的股价产生重大波动,影响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占股多少可以进入董事会
占股3%以上可以进入董事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制作方法:
1、单独或合计持有3%上述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即有权推荐董事;
2、上市公司股权普遍分散持有15%成为第一大股东的例子很多;
3、有一种选举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叫累计投票制度,保证了中小股东的提案权;
4、董事可能不是股东;
5、选举程序大致是股东向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当然,独立董事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发表意见,交易所也需要审查其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上市公司收购的原则有哪些

8. 上市公司作为收购人时有那些权利

包括一般权利和收购过程中的具体权利两种。
(1)一般权利。一般权利是收购人作为上市公司收购当事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贯穿于上市公司收购的全过程。根据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人的一般权利主要表现为,其作为投资者和收购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而不应受到侵害。具体来说,收购人同时也是证券市场上的股权投资者,应当与一般投资者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应有凌驾于一般投资者之上的特权,但应当维护他作为一个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外作为收购人,有权利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动和实施上市公司收购,其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2)收购过程中的具体权利。A、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选择(在要约收购时)或协商选择(在协议收购时)收购支付方式。B、按照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和要求,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在协议收购时)和过户登记手续。C、收购人取消收购计划,未涉及不当行为调查的,可以申请解除对履约保证金的冻结或者对证券的保管。D、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内可以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更改收购要约条件。E、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选择收购方式。F、收购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取消收购计划。G、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和取得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权利。H、在出现竞争要约时,所有要约收购人享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公平对待的权利。
一、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表示,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
要约收购(即狭义的上市公司收购),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买卖交易使收购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法定比例(《证券法》规定该比例为30%),若继续增持股份,必须依法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与协议收购相比,要约收购要经过较多的环节,操作程序比较繁杂,收购方的收购成本较高。而且一般情况下要约收购都是实质性资产重组,非市场化因素被尽可能淡化,重组的水分极少,有利于改善资产重组的整体质量,促进重组行为的规范化和市场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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