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在试用期前,还是试用期后?

2024-05-07 00:55

1.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在试用期前,还是试用期后?

先向你详细介绍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的劳动合同的要点,然后再谈谈试用期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按照劳动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于劳动者在该单位第一个工作日之前签订。
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使用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范本完全遵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注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对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项内容都有严格的约定。
劳动合同范本的部分条款留有填空之处,需要当事人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劳动合同范本没有涵盖的特定条款,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予以补充。
劳动合同经双方同意签字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之内将其送到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进行鉴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审核,如果所有条款(包括双方约定填写和补充的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即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鉴证专用章”。至此,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的劳动合同才算完成。
用人单位自行印制的劳动合同,往往会忽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甚至为了规避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对有关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保护,参加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要么不予约定,要么模棱两可,解释权归单位所有,对单位如何有利就如何解释。
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时,需要向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会保障部门对单位自行印制的劳动合同,或者虽然是范本的劳动合同但未经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鉴证盖章的不予认可,这些劳动合同不能作为参加社会保险的依据。
现在谈谈试用期问题。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决定去留,而约定的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劳动法规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满6个月的,应约定试用期。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满3年及其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益处在于: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违约,也就不存在违约责任和支付违约金。
鉴于以上劳动法规的规定,试用期也要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满6个月的)。
要是不签该咋办?先与单位沟通,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单位实在不把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里,也就是要在试用期满3个月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问题也不大,因为你有足够的时间权衡利弊并作出决定(利:公司较为正规,工作还算对口。弊:有无支付违约金之类对你不利的)。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在试用期前,还是试用期后?

2.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对应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包含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中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几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是试用期;
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是有其他承诺,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一、试用期为多长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时间: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员工试用期单位缴纳保险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单位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员工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 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包括试用期吗?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都会约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期,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呢?《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综上,《劳动合同法》不仅规定了不同长短的劳动合同下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也规定了不能单独约定试用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包括试用期吗?

4.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包含试用期吗?

劳动合同包含试用期,主要依据如下: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扩展资料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5. 劳动合同签订和试用期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签订环节
1、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支付双倍工资,员工能否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偿?对于双倍工资差额,能否追加25%、或100%的赔偿金?
答案:劳动者可以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取消了25%或100%的赔偿金。

2、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到底是基本工资还是工资总额,具体包括哪些工资结构项目?
答案:月工资,即是月实际的工资总额,例如一月你拿了300工资,还拿了500的过节费,双倍就是按月发的工资的双倍,不包括500的过节费。

3、未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第2年开始是否仍需继续支付双倍工资?
答案:必须的,这是惩罚性条款。

4、补签或倒签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是否仍需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操作时要注意哪些技巧?
答案:不要打算同劳动者抖机灵,大家都不傻。这个问题我就不回答了。

5、企业是否需要与法人代表、董事长、专职股东签订劳动合同,不签有何风险?
答案:法人代表、董事长如果专职在企业工作,则应该签署劳动合同,简言之:
只要是同企业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应签署劳动合同;特例是,法人代表、董事长如在股东公司供职,则不需要签署劳动合同;专职股东的提法第一次听说,股东同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投资人与被投资人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不需要签署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不使用劳动部门的合同范本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未经劳动部门备案是否有效? 
答案:这要看各地的规定,北京的公司就可以使用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文本,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而南京就必须采用劳动部门颁发的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必须到劳动部门备案。如未备案则会面临劳动部门的处罚。

7、如果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如何应对? 
答案:我们的处理方式是:必须签定劳动合同后才办理入司手续,同时,对劳动者拒绝签定劳动合同的,应保留好公司要求其签定劳动合同的录音、录像或电子邮件等证据。

8、入职后第25天签订合同有无风险,什么时候为最佳时间,签署劳动合同?
答案:公司应明确规定必须先签定劳动合同方可入司,这也是公司规范化管理的体现。如果发生你所提出的问题,建议时间应倒签。

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在尚未用工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答案:劳动合同一经签定即证明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解除无法定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二、试用期管理环节
1、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到底有无效力,存在哪些风险?与新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意味着在试用期间难以解雇新员工?
答案:试用期协议也是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新员工入司签定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明确的规定。

2、企业高层决定延长新员工的试用期,有哪些风险?HR人员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才能避免法律风险?
答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违反该规定就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惩罚性条款,并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执法监察;所以,你懂的。(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劳动者离职后再次入职,企业与其约定试用期,是否构成非法约定试用期?
答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试用期满后,辞退员工,到底要不要赔偿?试用期最后1天辞退员工,企业赔偿的概率非常高,企业该如何完善试用期的解雇流程,才避免案件败诉?
答案:试用期满后,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该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员工出现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出现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应支付补偿金;其它情形解除属于违法解除,支付的补偿金加倍。
另外,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建立在充分的证据链基础上:员工入司应签署规章制度、签署考核指标、签署承诺书和试用期考核规定,这样的话就比较好处理。

5、企业设定员工试用期间的工作目标或任务,但是试用期未满就辞退员工,由此引起的争议60%都是企业败诉,企业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怎样规避风险?
答案:同上,不再赘述。

6、试用期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雇劳动者是否存在风险,该如何化解?
答案:考核的标准必须是劳动者确认的,客观公正的,否则败诉的可能性确实很大。
7、“不符合岗位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不合格”到底怎样表述,才避免企业解雇员工时引发法律风险?
答案:做好岗位的职位分析、任职资格体系建设后再来看这个问题就不是事情了。

8、企业以“不符合岗位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不合格”解雇劳动者引发争议,企业该提供哪些证据,才确保立于不败之地?
答案:同上。

9、《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如果表述不当,很可能成为劳动者主张非法解雇的有力反证,那么企业该如何书写,才确保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风险?
答案:同上。

10、试用期满,企业给员工加工资,很可能反过来被认定试用期不足额支付工资,企业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怎样做才避免败诉?
答案:关键是用没有加工资的依据(制度),该制度是否已经正式告知劳动者,如果企业有制度规定,试用期满后即可增加工资,并且员工也签字认可该制度,这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小结:作为一个长期从事劳资纠纷解决的工作人员,我曾经试图仅从法律着手来规避风险,达到确保公司没有任何法律风险的目标,但通过认真的思考,我认为可能是过于注重细枝末节而忽视了关键环节,企业的核心是人,劳动者是企业最大的资产。劳动者同企业之间是平等的,那么,我们就应该在日常制度建设中充分挖掘人力资源,做到从员工入职、培训、晋升、降职、离司等各环节全方位的制度覆盖,辅助以职业规划的细心安排,通过E-HR系统的帮助实现对全员的实时考核和评价,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效用。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 
一点建议,仅供参考。

劳动合同签订和试用期的问题

6. 劳动合同跟试用期合同同时签署,有问题吗?

根据劳动法、劳动部的规章以及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均是包含在劳动期限之内的,一般劳动合同里面可以不写入试用期的条款,但是如果要约定试用期的,那么试用期的约定是作为正式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是不能试用期劳动合同和所谓的正式劳动合同分开来签的,如果这样签的话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说约定了试用期的,试用期不存在,试用期就是合同期限。实际上相当于这种情况下试用期的约定是无效的。所以这样的签法是违法的。
这样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属于十分不正规的单位,可能部分单位希望通过这样的一个正式合同之前的试用期合同来逃避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这样对劳动者的保障也是十分不利的。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胡律师

7. 新签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如果你是新到这个公司,可以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至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年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新签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8.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包含试用期吗?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包含试用期吗?劳动合同包含试用期。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包含试用期的,并且试用期跟劳动合同的年限是相挂钩的,您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