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模式区别是什么?

2024-05-07 15:21

1. 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模式区别是什么?

1、处理方法不同
按照成本法企业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发生的亏损总额。


2、计算公示不同


成本法计算公式: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而公允价值模式计算公式为: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转移净收入计算公式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3、定义不同


成本法体现“资产/负债观”,是以估计转销年度的所得税率为依据,计算递延所得税款的一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而公允价值模式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

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模式区别是什么?

2. 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模式区别

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模式区别如下:
1、处理方法不同
按照成本法企业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发生的亏损总额。

2、计算公示不同
成本法计算公式: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而公允价值模式计算公式为: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转移净收入 计算公式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3、定义不同
成本法The balance sheet liability method) 体现“资产/负债观”,是以估计转销年度的所得税率为依据,计算递延所得税款的一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而公允价值模式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
属于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视为能够可靠计量:
1.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存在活跃市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
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以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
3.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交易市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要求采用该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计数的变动区间很小,或者在公允价值估计数变动区间内,各种用于确定公允价值估计数的概率能够合理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本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允价值模式

3. 什么是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的关系怎么理解啊?

公允价值(Fair Value) 亦称公允市价、公允价格。熟悉市场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和自愿的情况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或者一项负债可以被清偿的成交价格。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市场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购买企业对合并业务的记录需要运用公允价值的信息。在实务中,通常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被并企业的净资产进行评估。
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

第一,对于很多交易而言,历史成本的起点和终点都涉及公允价值(或非常接近公允价值):资产或负债的最初购买价和售价。采购和销售日期也是历史成本最为客观的时刻。

其次,尽管名为历史成本,但它也需要更新,虽然更新频率低于公允价值。历史成本最为常见的更新发生在不动产、厂房和设备(PPE)的折旧上。折旧是成本的分配,以反映一项资产在其经济寿命期间的消耗。这涉及到评估,当然无法完全规避主观性。

在历史成本会计核算中,当资产被认定发生了减值,需要估计其使用价值时,主观性表现得尤为突出。这一估计是基于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的预计,其主观性肯定不会比按模型估值所涉及的主观性少。鉴于这一主观性,历史成本会计核算也存在滥用空间。
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许多新CEO走马上任之后,都喜欢“洗大澡”式的减值,以期提升未来几年的盈利水平。

第三,历史成本会计核算所谓的稳定性可能相当具有误导性。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国发生的储蓄和贷款(S&L)危机。

扩展资料
公允价值的理论基础来源于“调适能力理论”(Adaptation Capability Theory),也就是企业需要调整经营活动以适应环境的变迁。其调适能力决定于其处分现有资产可能获得的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离场价值)。
这一计量方式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被引入会计领域。经过40多年的研究和完善,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公允价值会计应用经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允价值

什么是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的关系怎么理解啊?

4. 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感觉没区别啊 到底两者本质区别怎么认定

初始计量时,历史成本就是公允价值。
后续计量时,才分成本模式(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模式
期末,对购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
1、在成本模式下(如购存货)
如果该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也相当于公允价值)大于历史成本,按成本计量。
如果该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小于历史成本,按公允价值计量,并计提减值准备。
即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2、公允价值模式下(如购交易性金融资产)
如果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历史成本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如果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历史成本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 什么是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的关系怎么理解啊?

1,公允价值是指一项资产或负债在自愿双方之间现行交易时,不是强迫销售所达成的购买、销售或结算的金额。其最大的特征就是来自于公平交易的市场,是参与市场交易的理智双方充分考虑了市场的信息后所达成的共识,这种达成共识(一致)的市场交易价格即为允公价值。
2,关于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的关系,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理解:  
(1)虽然公允价值必须在公平交易的不受干扰的市场中才能产生,但若无相反的证据证明所进行的交易是不公正的或非自愿的,市场交易价格即为公允价值。  
(2)计量客体的价值凡不是在市场上达成的,而是其他不同主体的主观价值判断形成的都不能视作公允价值,因为不同主体得出的价值信息缺乏可比性。  
(3)在某些事项不存在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则可在市场上寻找相类似的交易价格作为其公允价值的计量基础。  
(4)有时在市场上也寻找不出相类似的交易价格,则必须在允当、合理的基础上估计相关的计量属性,除非市场上存在相反的证据证明该估计是非确当的。
(5)熟悉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的成交价格。在购买法下,购买企业对合并业务的记录需要运用公允价值的信息。公允价值的确定,需要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在实务中,通常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被并企业的净资产进行评估。
简单来说,历史成本是指,该项资产当时买回来时是多少钱。
公允价值是指,由于各种需要,现在由相关部门对该项资产进行估价,估出的这个价格要被公众所认可。

什么是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的关系怎么理解啊?

6. 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模式区别

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模式区别如下:
1、处理方法不同
按照成本法企业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发生的亏损总额。

2、计算公示不同
成本法计算公式: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而公允价值模式计算公式为: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转移净收入 计算公式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3、定义不同
成本法The balance sheet liability method) 体现“资产/负债观”,是以估计转销年度的所得税率为依据,计算递延所得税款的一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而公允价值模式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
属于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视为能够可靠计量:
1.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存在活跃市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
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以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
3.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交易市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要求采用该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计数的变动区间很小,或者在公允价值估计数变动区间内,各种用于确定公允价值估计数的概率能够合理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本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允价值模式

7. 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模式区别

 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模式区别如下:
   1、处理方法不同 
  按照成本法企业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
  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
   
  贷方余额则为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发生的亏损总额。
  而公允价值模式认为,所得税会计的首要目的应是确认并计量由于会计和税法差异给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带来的影响,将所得税核算影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放在首位。
  而收益表债务法从收入费用观出发,认为首先应考虑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直接确认,
  从收入和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的收益。
  
   2、计算公示不同 
  成本法计算公式: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而公允价值模式计算公式为: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
  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转移净收入 计算公式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3、定义不同 
  成本法The balance sheet liability method) 体现“资产/负债观”,是以估计转销年度的所得税率为依据,计算递延所得税款的一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而公允价值模式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
  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

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模式区别

8. 什么是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的关系怎么理解啊?

1,公允价值是指一项资产或负债在自愿双方之间现行交易时,不是强迫销售所达成的购买、销售或结算的金额。其最大的特征就是来自于公平交易的市场,是参与市场交易的理智双方充分考虑了市场的信息后所达成的共识,这种达成共识(一致)的市场交易价格即为允公价值。
2,关于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的关系,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理解:  
(1)虽然公允价值必须在公平交易的不受干扰的市场中才能产生,但若无相反的证据证明所进行的交易是不公正的或非自愿的,市场交易价格即为公允价值。  
(2)计量客体的价值凡不是在市场上达成的,而是其他不同主体的主观价值判断形成的都不能视作公允价值,因为不同主体得出的价值信息缺乏可比性。  
(3)在某些事项不存在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则可在市场上寻找相类似的交易价格作为其公允价值的计量基础。  
(4)有时在市场上也寻找不出相类似的交易价格,则必须在允当、合理的基础上估计相关的计量属性,除非市场上存在相反的证据证明该估计是非确当的。
(5)熟悉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的成交价格。在购买法下,购买企业对合并业务的记录需要运用公允价值的信息。公允价值的确定,需要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在实务中,通常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被并企业的净资产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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