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爵的被捕经过

2024-05-11 16:25

1. 马加爵的被捕经过

2004年3月16日上午,经过指纹、笔迹以及DNA鉴定,公安部A级通缉嫌疑犯马加爵的身份得到最终认定。下午2点30分,新闻发布会在三亚市公安局举行。来自三亚市公安局的统计显示,到场媒体超过20家。下午5点,在参加完新闻发布会后,亲自抓获马加爵的民警、三亚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民警胡崇军,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电话采访,向记者描述了抓捕过程——坐举报人摩的赶往现场我是值班民警,15日晚上7点多,去菜市场处理一个买卖纠纷,接近处理尾声时,派出所打来电话。我赶回派出所,见到了举报人。“在哪里?”“在河边。”“在干什么?”“在吃东西。”“坐你的车,你赶快带我去。”我与举报人之间的对话异常简短。另外,没开自己的摩托车,是因为有两个担心,一是怕因为停泊车贻误战机;二是担心举报人临场害怕而躲开,从而贻误战机。“开快点,开快点。”坐上举报人的摩托车后,我一路上都在催。考虑到马加爵身上可能有凶器,对可能发生的搏斗,我是有思想准备的。当时我穿着警服,带了一副手铐。我想,如果真的打起来,我们的群众基础好,看到警察与嫌疑人搏斗,群众是会帮助我们的。几乎在我到现场的同时,我的同事也到了。在距离一米处,我盯着他。马加爵当时正坐在地上,手里拿着一个破馒头在啃,又从垃圾中捡起一块红薯饼慢慢啃了一口,放进了塑料袋里包起来,然后装进了上衣口袋。当时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继续吃东西。他的脸黑乎乎的,看不出什么表情,穿着一身藏青色的衣服,也很脏,蓬头垢面的,像个疯子一样。我离他不到一米,盯着他观察了十几、二十秒,在他又一次抬头看我时,开始问他:“你是哪里人?”“呀呀呀呀……”他含含糊糊的,我什么也听不清楚。“请出示你的身份证。”他还是没有太多反应,但拿起了随身的帆布袋想走。这时,我开始怀疑他。一般来说,真正的疯子是不会有这样的反应的。“别动。”我们没有马上给他戴上手铐,只是用手按住他的右肩膀,限制他的行动,同时通知领导。他说:“我就是马加爵”当时正好是吃过晚饭出来散步的时间,好多群众听说是马加爵被抓了,不少人围观、追随到派出所。开始,他还想蒙混过关,但当检查出他身上的2400多元钱和复读机时,他一下子垮了。警察再次问他:“你是谁?”他说:“我就是马加爵。”

马加爵的被捕经过

2. 马加爵怎么被抓的

2004年3月初 公安部统一指挥针对马加爵的全国大排查,全国出现数十名“疑似者”。警方查明,2月15日,马加爵曾在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现金;2月8日至13日以及2月15日马加爵上过互联网,查询江西省赣州市、湖南邵东县和广州市等地的地理、交通、就业等情况,并浏览了有关身份证的制作、核查等有关规定,访问过互联网上“公安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等网站。
15日晚7时许,一名30多岁的摩托车司机到河西派出所报案称,在三亚市西河西路财政局附近亚航大厦对面的河边有一男子好像是公安部通缉的马加爵。值班干警胡崇军立即和另一名民警与报案人一起赶到三亚河边。
回到所里,民警用水将他的脸洗干净,为其换衣服。审问时,该男子承认他就是疑犯马加爵。民警们又给他量身高,结果与公安部通缉的马加爵一样,该男子的口音也是广西口音。最后,民警还从他的身上搜了几张录音带和2400元现金。公安人员播放了录音带,内容与马加爵杀人有关。
马加爵(1981年5月4日—2004年6月17日),男,汉族,广西宾阳人,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户籍地为广西宾阳县。
1999年至2000年读高中,成绩优异,曾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二等奖,被预评为“省三好学生”;2000年至2004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4年2月13日晚杀一人,2月14日晚杀一人,2月15日再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2004年3月1日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3月15日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2004年4月24日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4年6月17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3. 马加爵案是怎么回事?

1、起因:己因为和同学邵瑞杰打牌发生口角,因此怀恨在心有了杀人动机。
2、经过:在2004年2月13日晚上杀害唐学李,在2月13日杀害了邵瑞杰,接着在2月15日先后杀害了杨开红和龚博,之后就从昆明火车站逃走。2004年2月23日,昆明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内的宿舍柜子中找到了被杀害的四位男性尸体。

扩展资料罪犯性格:
《中国青年报》2004年03月17日报导《马加爵其人》:
平时看起来就给人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特别是有时候在教室楼道内遇到他,由于楼道光线不好,他就会给人一种阴沉沉的感觉,能吓人一跳。他这人太怪了,没有人敢接近他。
当他在篮球场打球时,如果别人没打好或不小心撞到他一下,他就会翻脸骂人,时间一长,也没人敢跟他一起打球了。
《新闻晨报》2004年03月16日报导《马加爵:一个大学生“屠夫”的成长》:
大家都觉得他心理有问题,每次同别人闹不愉快,他从不反思自己,总认为是别人找他麻烦。后来,大家只能以远离的方式对待他,但绝没有料到他会如此极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马加爵

马加爵案是怎么回事?

4. 马加爵案是什么案件?

2004年“马加爵事件“轰动了全国,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那么马加爵事件是什么呢?

5. 马加爵事件是什么?

2004年在云大宿舍连杀四个人,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2004年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报后,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一宿舍柜子内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尸体。
2004年2月25日 云南省公安厅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18万元人民币捉拿云南大学凶杀案犯罪嫌疑人马加爵。4名受害学生均为马加爵的同学。
2004年2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发出通缉令,并悬赏5万元捉拿马加爵。此前,警方查明,马加爵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人。
2004年3月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杀人犯罪嫌疑人马加爵。公安机关悬赏2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缉。2004年3月15日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
2004年6月17日上午9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宣判结束,马加爵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扩展资料
马加爵事件的深层意义:2004年3月17日,邹云翔先生曾说,“有关报道提及贫穷曾经驱使马加爵到搬家公司工作,每天以一个馒头度日,贫穷并不必然导致反社会的性格产生。
但常常与贫穷相伴的自卑却往往使人仇视社会;同时马加爵作为一个在农村长大的学生,到达城市往往又产生了文化上的不适应,妨碍了其对于所生活环境的认同。
当文化的不适应与贫穷交结在一起、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时候,人的性格就会在潜移默化中被扭曲,任何一个小小的挫折都可能导致扭曲的性格的总暴露,从而产生了非理智性的犯罪恶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大学生的精神疾患问题,只停留在精神的“疗治”上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在解决问题的方式上必须特别注重精神、物质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利用,避免简单化。
但是,也必须强调指出:一个人没有得到别人的尊重,或者贫穷,绝不应当用杀人来进行报复。不能把一切都归咎于社会、归咎于他人。
我们要警惕一种貌似深刻的社会学解释,模糊、替代甚至颠覆着维系文明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正当行为规则:每个人只是他自己,他要承担自己行为的一切风险。我们要实施一种普遍的文明教化,把有关人和文明的最基本规则,灌输给每个人,使这些戒律能够在激情、在罪恶的欲望涌动的时候,有效地起到约束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马加爵案的深层思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马加爵

马加爵事件是什么?

6. 马加爵事件是怎么一回事?

马加爵事件是2004年2月23日发生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发生一起恶性凶杀案。
2004年2月上旬,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生马加爵,与同学唐某某、邵某某、杨某某、龚某4人在打牌过程中发生言语冲突,产生了杀害4人的念头。
2004年2月13日晚间,在宿舍里,马加爵用事先准备好的石工锤击打同学唐某某头部,致其死亡,并用塑料袋扎住唐某某的头部藏进衣柜锁好。
2004年2月14日晚,马加爵用同样的手段将邵某某杀害。2月15日,马加爵分别于午时与晚间,再次用同样的杀人手段将同学杨某某、龚某杀害。作案后,马加爵带着现金和作案之前制作的假身份证,乘坐昆明至广州的火车逃离昆明。
2004年3月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马加爵。3月15日晚,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扩展资料
马加爵的抓捕过程
2004年3月在“缉捕马加爵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上,三亚市公安局局长王少山和河西派出所所长陈忠介绍了公安机关抓捕马加爵的过程。  
“在接到陈贤壮报案后,河西派出所的胡崇军、黄宏志等8名公安民警先后来到现场,即‘亚航大厦’对面的河堤上,辨认马加爵。被捕时马加爵不讲话,只是笑,还不停地眨眼,作出疯癫状,民警问话他也不回答。到了派出所,民警们拿通缉令对其辨认了近6分钟。从马加爵身上搜出2400元钱,他还背着个大棉袋,很脏。”
说到这里,陈忠伸开胳膊比划了一下,“就像北方装棉胎用的那种棉布袋子。里面有一个‘步步高’复读机和四盒磁带。里面有两盒我听了,是音乐。另外两盒马加爵特别交代,是自己作案后录的,但内容我目前还不能透露,是用广西白话录的,我只能听懂几句。”
陈忠还特别强调:“马加爵被捕时眼睛没有神,几乎没有反抗。后来接受审讯时说话思路很清楚。根据他的交代,他的逃亡路线是昆明-广州-湛江-三亚。前两趟乘火车,最后乘大巴进入三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马加爵故意杀人案

7. 马加爵事件是怎么一回事?

马加爵事件是2004年2月23日发生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发生一起恶性凶杀案。
2004年2月上旬,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生马加爵,与同学唐某某、邵某某、杨某某、龚某4人在打牌过程中发生言语冲突,产生了杀害4人的念头。
2004年2月13日晚间,在宿舍里,马加爵用事先准备好的石工锤击打同学唐某某头部,致其死亡,并用塑料袋扎住唐某某的头部藏进衣柜锁好。
2004年2月14日晚,马加爵用同样的手段将邵某某杀害。2月15日,马加爵分别于午时与晚间,再次用同样的杀人手段将同学杨某某、龚某杀害。作案后,马加爵带着现金和作案之前制作的假身份证,乘坐昆明至广州的火车逃离昆明。
2004年3月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马加爵。3月15日晚,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扩展资料
马加爵的抓捕过程
2004年3月在“缉捕马加爵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上,三亚市公安局局长王少山和河西派出所所长陈忠介绍了公安机关抓捕马加爵的过程。  
“在接到陈贤壮报案后,河西派出所的胡崇军、黄宏志等8名公安民警先后来到现场,即‘亚航大厦’对面的河堤上,辨认马加爵。被捕时马加爵不讲话,只是笑,还不停地眨眼,作出疯癫状,民警问话他也不回答。到了派出所,民警们拿通缉令对其辨认了近6分钟。从马加爵身上搜出2400元钱,他还背着个大棉袋,很脏。”
说到这里,陈忠伸开胳膊比划了一下,“就像北方装棉胎用的那种棉布袋子。里面有一个‘步步高’复读机和四盒磁带。里面有两盒我听了,是音乐。另外两盒马加爵特别交代,是自己作案后录的,但内容我目前还不能透露,是用广西白话录的,我只能听懂几句。”
陈忠还特别强调:“马加爵被捕时眼睛没有神,几乎没有反抗。后来接受审讯时说话思路很清楚。根据他的交代,他的逃亡路线是昆明-广州-湛江-三亚。前两趟乘火车,最后乘大巴进入三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马加爵故意杀人案

马加爵事件是怎么一回事?

8. 马加爵事件是怎么回事?

马加爵,1981年5月4日出生,广西南宁宾阳县人,1999年至2000年读高中,成绩优异,曾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二等奖,被预评为"省三好学生",2000年至2004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
据同学说,马加爵生性比较粗暴,平时打球,只要有人踢不好或无意间踢到他身上,他便会动怒,有时甚至翻脸骂人。有同学回忆,马加爵以前经过316室,只要听到里面的音乐声大一点就会破口大骂。
2004年年初,正逢学校放寒假,马加爵没有回家,和同样来自广西农村的邵瑞杰等几个同学在打牌时,却被邵瑞杰怀疑其出牌作弊,两人发生了争执,这深深地伤害到了马加爵。
由于其家庭贫困,舍友及同学对他有些瞧不起,长期对他有蔑视,加上自身心理产生的自卑感,在受到这种不礼貌的“待遇”下,使得长期抑郁的心态终于爆发。
2月13日晚,马加爵趁同学唐学李不备,就用事先准备好的石工锤砸死了唐学李,随后用塑料袋扎住唐的头部藏进衣柜锁好,并认真处理好现场;14日晚,邵瑞杰上网回来,马加爵用石工锤将其砸死;15日中午,马加爵用同样手段夺走了杨开红的性命。
被杀害的这4名同学,全部都是头部被石工锤击中致死。马加爵把他们一一藏在宿舍的衣柜内,用黑色塑料袋扎住头部,防止血流出来,然后用胶带纸把报纸蒙住衣柜,用锁锁好。随后,马加爵开始了逃亡之路。
2004年2月23日中午,云南大学鼎鑫学生公寓6幢317室两名同学感觉宿舍有异味,发现宿舍内一个衣柜被一把梅花牌小锁锁着,柜内有液体流出开带有臭味,于是向学校宿管科值班人员报告。
随后,柜锁被撬开后,露出一只人脚,校方立即向昆明市公安局110报警,公安机关在这个宿舍4个储物柜内分别发现了4具男尸。
公安机关通过勘验、核实和学校师生反复辨认,初步认定4名死者是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约一周前5名失踪学生中的4人:唐学李、杨开红、邵瑞杰、龚博。在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及调查走访综合研判后,重大犯罪嫌疑人的目标锁定在另外一名失踪的学生——马加爵身上。
2004年2月25日云南省公安厅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18万元人民币捉拿云南大学凶杀案犯罪嫌疑人马加爵;2004年2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发出通缉令,并悬赏5万元捉拿马加爵;2004年3月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杀人犯罪嫌疑人马加爵。公安机关悬赏2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缉。
2004年3月15日下午,海南省三亚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发现一形似乞丐的青年男子,很像被通缉的马加爵。值班干警赶赴后,上前将其按倒在地,随后带回所里审问。审问时,该男子承认他就是疑犯马加爵。
民警们又给他量身高,结果与公安部通缉的马加爵一样,该男子的口音也是广西口音。最后,民警还从他的身上搜了几张录音带和2400元现金。公安人员播放了录音带,内容与马加爵杀人有关。
2004年4月22日,昆明中院公开审理了马加爵涉嫌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并于4月24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马加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6月17日上午9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宣判结束,马加爵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4名被害学生多为贫苦农村家庭的孩子,事发后,家人悲痛欲绝。2004年3月12日,4名遇害学生尸体在昆明火化,死者家属陆续返回家乡时,有关单位先后共送去了8万元慰问金。



事件结果:
2004年6月17日上午9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宣判结束,马加爵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