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优缺点

2024-05-18 04:15

1.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优缺点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优点
1、通过专利等无形资产做质押获得流动资金贷款;

2、获得政府贴息,银行专利质押贷款某些地区实际融资成本低于固定资产抵押贷款且低于基准利率
3、企业知识产权获得银行贷款的同时提高了企业知名度,确认了企业知识产权价值。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缺点
1、法律风险,缺乏相应的保障
由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尚不健全与完善,受知识产权特征所决定,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本身存在较大的权利不稳定性,以及权利人的权属与权益的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权属争议。法律风险的核心风险是确权风险,它决定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否有意义、质押能否成立,以及当出现风险时能否顺利变现。
2、估值风险,缺乏可靠的评估
受知识产权特征所决定,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本身存在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导致其财产权利在市场化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其市场评估价值;由于其价值评估与传统意义上的有形资产估值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评估立场、技术、方法、模型、参数的选择直接影响其市场评估价值。估值风险主要是价值评估的不确定性风险,它决定了贷款额度等基本授信要素,还决定着企业的还款来源和还款意愿。
3、经营风险,缺乏确定的价值
企业作为权利人,其自身经营管理与资源配置决定了商标权或专利权能否创造应有的市场价值,是否能够给企业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即决定了借款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
4、处置风险,缺乏流通的渠道
受产权特征所决定,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的交易方式、手段和场所均有特殊要求,变现过程复杂且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当贷款出现风险时,质物处置通道不畅,风险不能被快速有效地控制、转移、分散或化解,贷款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将会恶化。解决质物处置问题,是商业银行健康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关键问题之一,也将真正考验贷款银行经营风险的能力。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优缺点

2.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防范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的法律风险确切地说是金融风险的法律方面。凡是在贷款期问,足以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消失、转移 或者担保权无法实现的法律事实 都叫法律风险。其中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质物既存的瑕疵 另一类是质物或者担保物在贷款期间发生的既发性的一些法律事件、法律事实或者法律行为,比如法律的变更 或者专利被他人申请宣告无效等 从而导致银行拿到的质物变成空质,或者价值极剧减少。这两类法律风险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一)借款人 出资人资质方面的风险这方面风险除涉及现行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外,也涉及到一些其他的法律法规,比如民法 公司法,包括借款人相关的重要法律文件缺失,或者没有履行必要的年检、登记、变更手续,从而无法符合银行的申请条件等。1、法律文件缺失有一些是权利凭证的缺失 以至从根本上无法确立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作为一项权利 应该是有权利凭证的 一旦一些权利凭证缺失 或者能够证明权利的既授关系的法律文件缺失 会导致无法查证 或者无法确立这项权利的归属。2、我国规定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 要履行一些必要的年检、登记、变更等手续。有些公司没有履行也会造成无法贷款。3 当借款期,或者借款申请的时间跨了年检的年度 例如某公司4月份贷款,6月份应该年检 贷款期到第二年的4月份到期,这个期间就要求由律师和银行的客服经理督促其进行必要的年检 否则会带来金融风险。4、出资人不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出资人是设定担保的人 可以是贷款人,也可以是担保人,但必须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如果出资人没有国家正式授权文件证明其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肯定会造成金融风险。(二)质物存在瑕疵带来的风险1、质物(商标或者专利)没有取得国家商标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权包括正在申请过程中的和已经过期失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能取得贷款。2、质物的权属不清。首先质物必须是借款人或者出资人的 否则它的权属问题可能涉及到很多公司法的问题。可能导致发放贷款以后由于权属问题借款人、出资人或者相关的第三人之间发生争议、纠纷或者诉讼以致质物被冻结、被查封或者无法变现,也可能直接造成借款人不还款。3、质物存在侵权纠纷,或者提前终止 或者被申请宣告无效等法律风险。按照我国专利法 专利权可以在任何时候被申请宣告无效,因此这种法律风险不是质物本身的瑕疵 而是一种继发性。这就需要在事前做一些法律上的防范,从而保证借款的安全。4、其他法律瑕疵。(三)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导致的风险1、权属有争议,权利存在不稳定性。公众对专利或者商标权属有争议 均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或者商标评审机构提出,一经核审,就有可能推翻原来的权属状态。这样就使知识产权的权属处在一个相对不稳定的状态,不利于保护质权人 以及相关受益人的权利。2、知识产权质押要进行登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商标局是专利权或者商标权质押登记的法定行政部门。由于工商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国家商标局没有联网.如果出资人的工商登记有变化,但没有到国家专利局或者工商局做相应权利人的变更,有个别企业会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办理登记手续,影响质权人的权利。3、公示。商标质押后 应该如何公示7对此 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公众很难通过一些便捷的方法查询。这样就使商标的质物权属在审查上有一定的难度。4、相关信息的披露。知识产权的权利上存在的有些权力限制信息,有关行政部门并不主动向公众披露。公众无法通过便捷的方式查询。5、自由裁量。国家商标局办理质押登记部门要求提供质物,要将与质物是 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一并质押。如何评判是 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主观性太强 导致商标局审查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很大 加大了质物审查的难度。(四)其他风险1、银行贷款规程不完备的风险。银行的操作规程和基本政策规定可能不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从而带来法律方面的风险或者漏洞。2、质物处置的风险。国内还没有形成成熟的、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因此,知识产权变现相对困难 也就存在一些处置风险。3、法律和价值评估的交叉风险。法律负责的是质物的质的方面,而评估主要是对其量的规定性做评估,两者之间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交叉部分。在这些交叉点上需要律师和评估机构配合。存在法律瑕疵的质物,即使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亦会导致其价值评价失真;反之法律上符合要求但没有价值的质物是没有意义的。 由于存在上述风险,交通银行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采取了以下对策:(一)律师事务所参与模式、流程的设计和设置。律师运用其专业知识,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的策划、设计与流程制定工作。从制度上预防风险的发生,并且一旦发生风险,也可以有效的控制。(二)律师参与贷前审查、贷后管理、质物处置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经银行认可其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介入金融服务,从法律的专业角度对借款人资质、借款用途、质物权属、出质人资质及借款人借款用途、还款来源、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调查、见证、评审。贷后管理主要是对重大的经营变化进行贷后的监控 例如质权的变化 或者公司的关停并等。而担保机构主要对它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贷前监控。如贷款期内出现法律风险要及时应对 要做好质物处置的法律准备。律师服务要跟踪到质物处置完毕 做好正常还款和对质物做处置两方面的法律准备。同时 资产评估机构在前期评估时 也要考虑将来的处置问题。(三)建立由银行、律师、评估、担保等中介机构参加的金融平台。风险不是孤立存在的 也不是静止的,在贷款之前和贷款期间都是互相联系的 —个风险和一个法律事实都会和其他的事实相互联系 所以仅仅有银行,或者仅仅有律师,或者仅仅有评估师,从防备风险这个角度来说都是不完备的。这几个中介机构同时提供这些服务需要以下条件:各自独立,不互相串通,但是最后要达成共识。(四)参与相关行政部门对一些管理办法的起草、修订的工作,从源头上解决风险的防范问题。

3.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质押的风险
(一)估值风险知识产权因客体的非物质性,及其产生过程的独特性、唯一性,使其价值只有通过评估才能确定。然而,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评估尚未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的体系,价值评估的随意性较大。2020年财政部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和2020年修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虽然规定了无形资产评估的总体标准,但操作性较差,且对于特性差异显著的专利技术、商标和等各类知识产权没有制定单独的评估操作细则,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评估过程中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的规定,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重置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三种,由于三种方法的依据不同,评估结果的差异性也较大。
(二)贬值风险虽然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有一定的保护期,如商标权保护期为10年,专利权为20年,著作权为50年,但由于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具有不稳定性,随着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和市场需求变化,一项知识产权很可能在法律保护期满前其经济价值已发生较大减值,甚至完全丧失原本经济价值,这一特点对专利权而言尤为明显。对于知识产权这种因自身特性而产生的风险,商业银行往往难以有效防控。
(三)处置变现风险与传统的不动产抵押相比,知识产权的流动性较差,因而处置起来相对困难。特别是在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不高、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狭小的情况下,知识产权的流转范围和交易对象相对有限,且拍卖、转让、诉讼及执行的交易成本较高,处置尤为困难。一旦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无力按期偿还贷款,商业银行难以像处置有形资产那样,迅速通过拍卖、转让等方式收回资金。
(四)法律风险知识产权的专业性较强,在有效性审查、登记、风险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均有可能出现法律纠纷。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目前尚不健全,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本身存在较大的权利不稳定性,权利人的权属与权益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权属争议,进而会威胁银行贷款安全。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4. 什么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作为质押物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旨在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因缺少不动产担保而带来的资金紧张难题。
企业将其依法所有的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给金融机构,从金融机构取得一定金额的信贷资金,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授信业务。企业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金融机构有权依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将该知识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著作权是否可以质押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那么著作权能不能质押呢?根据201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著作权可以出质,但以著作权出质的,应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著作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质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
二、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1、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的无论是否约定必须依照规定;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
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还包括被担保的主债务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权属、抵押范围等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
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质押合同自合同签定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质权自标的物交付或登记时生效。

5.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有什么风险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一)估值风险知识产权因客体的非物质性,及其产生过程的独特性、唯一性,使其价值只有通过评估才能确定。然而,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评估尚未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的体系,价值评估的随意性较大。财政部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和修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虽然规定了无形资产评估的总体标准,但操作性较差,且对于特性差异显著的专利技术、商标和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没有制定单独的评估操作细则,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评估过程中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的规定,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重置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三种,由于三种方法的依据不同,评估结果的差异性也较大。
(二)贬值风险虽然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有一定的保护期,如商标权保护期为10年,专利权为20年,著作权为50年,但由于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具有不稳定性,随着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和市场需求变化,一项知识产权很可能在法律保护期满前其经济价值已发生较大减值,甚至完全丧失原本经济价值,这一特点对专利权而言尤为明显。对于知识产权这种因自身特性而产生的风险,商业银行往往难以有效防控。
(三)处置变现风险与传统的不动产抵押相比,知识产权的流动性较差,因而处置起来相对困难。特别是在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不高、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狭小的情况下,知识产权的流转范围和交易对象相对有限,且拍卖、转让、诉讼及执行的交易成本较高,处置尤为困难。一旦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无力按期偿还贷款,商业银行难以像处置有形资产那样,迅速通过拍卖、转让等方式收回资金。
(四)法律风险知识产权的专业性较强,在有效性审查、质押登记、风险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均有可能出现法律纠纷。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目前尚不健全,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本身存在较大的权利不稳定性,权利人的权属与权益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权属争议,进而会威胁银行贷款安全。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有什么风险

6.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是哪些

1、估值风险
2、贬值风险
3、处置变现风险
4、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的专业性较强,在有效性审查、质押登记、风险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均有可能出现法律纠纷。
一、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的风险如下:
(一)抵押登记权的风险。
(二)租赁权对抗抵押权的风险。
(三)土地性质引发的风险。
(四)土地用途变更的风险。
(五)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
(六)以单位房改房设定抵押。
(七)共有财产抵押的风险。
(八)抵押房产评估价格的风险。
(九)房产处置执行难。
二、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及有什么风险防范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按法律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权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风险:质押物价值波动的风险,质押物处置时的风险,质押物选择的风险等。
防范:谨慎选择质押物;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为防止因质押无效而无法转让股权以至银行丧失债权实现的权利,应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
三、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及风险防范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按法律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权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风险:质押物价值波动的风险,质押物处置时的风险,质押物选择的风险等。防范:谨慎选择质押物;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为防止因质押无效而无法转让股权以至银行丧失债权实现的权利,应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五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权利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因此给质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民事责任。

7.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1、估值风险2、贬值风险3、处置变现风险4、法律风险知识产权的专业性较强,在有效性审查、质押登记、风险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均有可能出现法律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五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权利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因此给质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民事责任。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8.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法律分析:1、估值风险
2、贬值风险
3、处置变现风险
4、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的专业性较强,在有效性审查、质押登记、风险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均有可能出现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五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权利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因此给质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民事责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