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有哪些?

2024-05-13 14:38

1. 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有哪些?

医院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措施 
为维护医务人员及其他部门有关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在工作中发生经血传播疾病如:梅毒、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丁型肝炎,尤其是艾滋病等职业暴露感染,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经血传播疾病的病毒感染,特制定具体预防处理方案. 一、 职业暴露 
1. 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防治工作及相关工
作的过程中意外被经血传播疾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经血传播疾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乙肝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2. 数据分析表明:执行严格的安全操作及防护措施,医护及检验等人员的职
业暴露事件是可以避免的. 
二、 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 
1. 医务人员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
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2. 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
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 在诊疗、护理操作工程中,有可能发生病人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
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如:外科手术、口腔治疗、消化道内镜、泌尿系内镜等专科检查诊疗). 
4.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
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
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6.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
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7.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
针头、刀片等锐器. 
三、 职业暴露后的预防处理 
(一) 紧急局部处理: 
首先应立即进行局部紧急处理,包括轻挤出血、清洗、局部消毒等.

1. 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 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洗手液和流动水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 对被乙肝病毒暴露的粘膜或伤口尽早施行被动免疫. (二) 登记、免疫接种、上报、随访制度 
1. 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暴露发生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报告预防科并对暴露者及患者进行相关的血清学检查及随访、监控。 
2. 根据暴露病毒的种类及病毒载量,对暴露人员实行预防用药方案。 (三)不同病原暴露后的处置 
1暴露于HIV(血源性疾病)的处置。有以下三点 (1) 预防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超过24h,并建议使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2) 暴露后尽早获得血液标本进行HIV检查,定期检查血清转化,并及时向医院的有关部门报告,包括其它疾病。 (3) 
医院应立即采取感染源患者的血清学进行检查。 
2 暴露于HBV(血源性疾病)的处置  有以下三点 
(1)对于既往已有免疫,其抗体HBs抗体>10mlU/ml时,不需要进一步治疗。 
(2) 对于没有免疫力的人,应尽早使用预防性肌肉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最好48h内,最迟<1周)。同时进行乙肝疫苗全程接种,即开始时肌肉注射10ug ,1个月时10ug ,6个月时10ug 。 
(3) 暴露于HCV(血源性疾病)的处置  丙型肝炎病毒感染途径同乙型肝炎。目前虽然没有丙型肝炎暴露后的治疗方法,但也必须检查血清转化。对于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感染源患者,也必须检查HCV感染。对暴露者应定期随访监控。追踪6—9个月。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11年6月

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有哪些?

2. 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有哪些?

职业病危害是指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在工作职业中,因身体接触物理、化学、生物、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物物质、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而这些职业病危害因素会给从业人员带来各种职业病和后遗症,会严重危害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劳动能力,其高昂的治疗和康复费用,给从业人员、用人单位、甚至国家都造成很大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从业人员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负有以下义务: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等。

预防职业危害包括前期预防与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两部分:
一、前期预防。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操作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二、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有哪些?

医院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措施 为维护医务人员及其他部门有关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在工作中发生经血传播疾病如:梅毒、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丁型肝炎,尤其是艾滋病等职业暴露感染,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经血传播疾病的病毒感染,特制定具体预防处理方案. 一、 职业暴露 1. 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防治工作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经血传播疾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经血传播疾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乙肝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2. 数据分析表明:执行严格的安全操作及防护措施,医护及检验等人员的职业暴露事件是可以避免的. 二、 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 1. 医务人员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2. 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 在诊疗、护理操作工程中,有可能发生病人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如:外科手术、口腔治疗、消化道内镜、泌尿系内镜等专科检查诊疗). 4.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6.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7.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三、 职业暴露后的预防处理 (一) 紧急局部处理: 首先应立即进行局部紧急处理,包括轻挤出血、清洗、局部消毒等.1. 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 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洗手液和流动水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 对被乙肝病毒暴露的粘膜或伤口尽早施行被动免疫. (二) 登记、免疫接种、上报、随访制度 1. 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暴露发生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报告预防科并对暴露者及患者进行相关的血清学检查及随访、监控。 2. 根据暴露病毒的种类及病毒载量,对暴露人员实行预防用药方案。 (三)不同病原暴露后的处置 1暴露于HIV(血源性疾病)的处置。有以下三点 (1) 预防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超过24h,并建议使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2) 暴露后尽早获得血液标本进行HIV检查,定期检查血清转化,并及时向医院的有关部门报告,包括其它疾病。 (3) 医院应立即采取感染源患者的血清学进行检查。 2 暴露于HBV(血源性疾病)的处置  有以下三点 (1)对于既往已有免疫,其抗体HBs抗体>10mlU/ml时,不需要进一步治疗。 (2) 对于没有免疫力的人,应尽早使用预防性肌肉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最好48h内,最迟(3) 暴露于HCV(血源性疾病)的处置  丙型肝炎病毒感染途径同乙型肝炎。目前虽然没有丙型肝炎暴露后的治疗方法,但也必须检查血清转化。对于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感染源患者,也必须检查HCV感染。对暴露者应定期随访监控。追踪6—9个月。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11年6月

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有哪些?

4. 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

(1) 制订、实施医疗实验室安全操作和普遍性防护措施指南。(2) 对有关人员(包括医务人员、警务人员等)加强艾滋病传播途径及自我防护的宣传教育以及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预防艾滋病的知识水平及自我防护能力,并持正确态度,既不能过度恐惧,也不能无所谓。(3) 设有专门的组织和管理系统。(4) 落实好各项防止职业暴露的安全操作和个人防护措施。包括医疗实验室的布局,安全操作规章,废弃物的消毒处理,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监护等。出现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以便及时评估。

5. 职业暴露的预防与处理措施?

#医院6s管理 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处理箱 为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做好准备 #团队素养

职业暴露的预防与处理措施?

6. 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有哪些,发生职业暴露后如何处置

医院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措施 
为维护医务人员及其他部门有关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在工作中发生经血传播疾病如:梅毒、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丁型肝炎,尤其是艾滋病等职业暴露感染,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经血传播疾病的病毒感染,特制定具体预防处理方案. 一、 职业暴露 
1. 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防治工作及相关工
作的过程中意外被经血传播疾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经血传播疾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乙肝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2. 数据分析表明:执行严格的安全操作及防护措施,医护及检验等人员的职
业暴露事件是可以避免的. 
二、 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 
1. 医务人员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
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2. 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
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 在诊疗、护理操作工程中,有可能发生病人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
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如:外科手术、口腔治疗、消化道内镜、泌尿系内镜等专科检查诊疗). 
4.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
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
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6.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
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7.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
针头、刀片等锐器. 
三、 职业暴露后的预防处理 
(一) 紧急局部处理: 
首先应立即进行局部紧急处理,包括轻挤出血、清洗、局部消毒等.
 
 
 
 
 

1. 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 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洗手液和流动水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 对被乙肝病毒暴露的粘膜或伤口尽早施行被动免疫. (二) 登记、免疫接种、上报、随访制度 
1. 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暴露发生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报告预防科并对暴露者及患者进行相关的血清学检查及随访、监控。 
2. 根据暴露病毒的种类及病毒载量,对暴露人员实行预防用药方案。 (三)不同病原暴露后的处置 
1暴露于HIV(血源性疾病)的处置。有以下三点 (1) 预防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超过24h,并建议使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2) 暴露后尽早获得血液标本进行HIV检查,定期检查血清转化,并及时向医院的有关部门报告,包括其它疾病。 (3) 
医院应立即采取感染源患者的血清学进行检查。 
2 暴露于HBV(血源性疾病)的处置  有以下三点 
(1)对于既往已有免疫,其抗体HBs抗体>10mlU/ml时,不需要进一步治疗。 
(2) 对于没有免疫力的人,应尽早使用预防性肌肉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最好48h内,最迟<1周)。同时进行乙肝疫苗全程接种,即开始时肌肉注射10ug ,1个月时10ug ,6个月时10ug 。 
(3) 暴露于HCV(血源性疾病)的处置  丙型肝炎病毒感染途径同乙型肝炎。目前虽然没有丙型肝炎暴露后的治疗方法,但也必须检查血清转化。对于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感染源患者,也必须检查HCV感染。对暴露者应定期随访监控。追踪6—9个月。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11年6月

7. 填空题预防职业暴露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职业暴露是指工作人员,如实验室技术员、医生、护士、保洁员等,在从事疾病防治工作及有关工作中,意外地被感染者或感染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非胃肠道粘膜,或被含有感染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而导致有被疾病感染可能性的情况。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我院可能接触各类感染性病人以及各种感染性物质的所有人员,包括临床医生、护士、技师、药师等科室工作人员,以及在我院进修学习的学员和保洁员等。  二、预防控制原则  坚持标准预防和安全操作是避免职业暴露医院感染的基本保证,诊疗操作前明确自身免疫状况和暴露源感染情况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护措施,是避免职业暴露和锐器损伤的主要基础,防护重点是避免与患者或携带者的血液、体液等直接接触。  三、安全操作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一次性乳胶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必须戴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必须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应在充足的光线下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线、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合,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的注射器、输液器等,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填空题预防职业暴露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8. 职业暴露的预防原则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预防原则及防护措施
 
1
、医院内所有区域应当采取标准预防。
 
2
、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
 
①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
时应当戴手套;
 
②脱去手套手后立即洗手;
 
③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
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④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
等物质喷溅到时,
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
防护眼
镜或者面罩,
穿隔离衣或围裙;
如手部皮肤发生破损,
在进行有可能
接触他人的血液、体液或者被其污染过的物品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⑤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
护理操作过程中,
要保证充足的
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
防渗漏的利器盒,
或者利用针头处
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
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
输液器等
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⑥、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
 
3
、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医用级标准,如防护
服、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面罩、隔离衣、手套、鞋套等。
 
4
、医护人员的分级防护
 
⑴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①、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必要时
戴乳胶手套。
 
②、严格执行洗手与手消毒制度。
 
③、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粘膜的防护。
 
⑵二级防护:适用于进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留观室、传染性非典
型肺炎专门病区的医务人员,
接触从病人身上采集的标本、
处理其分



泌物、
排泄物、
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病人尸体的工作人员,
转运病人
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进入隔离留观室和专门病区的医务人员必须戴防护口罩,穿工作
服、防护服或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工作帽。严格按照清洁区、半
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
口腔、鼻腔粘膜和眼睛的卫生与保护。
 
⑶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病人实施吸痰、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的医
务人员。
 
除二级防护外,还应当加戴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职业暴露现场紧急处理:
 
①小型事故:任何一种小的损伤,包括皮肤的破损或刺伤等都可
能与传染性物质接触,
必须用肥皂和水冲洗,
如果可能尽量挤出损伤
处的血液,使用
70
%乙醇或其他皮肤消毒剂,立即进行医疗处理;
 
②皮肤污染部位用水和肥皂冲洗,并用适当的消毒剂浸泡,例如
70
%乙醇或皮肤消毒剂(外科用药)。
 
③针刺和切割伤:怀疑皮肤有损伤或针刺时,建议尽可能挤压伤
口,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然后用大量的水冲洗;
 
④眼睛溅入液体:眼睛溅入液体,立即用水冲洗。必须迅速。避
免揉擦眼睛。连续冲洗至少十分钟。
 
⑤衣物污染:尽快脱掉隔离衣以防止感染物触及皮肤并防止进一
步扩散。脱掉防护手套。洗手并更换隔离衣及手套;如果个人衣物被
污染,应立即将污染处浸入消毒剂。
 
⑥重大事故是指严重损伤或暴露,应有主管领导和专家到场并提
供指导。
 
⑦涉及污染物的重大损伤及泼溅
 
发生泼溅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易污染物质;如果怀疑有严
重事故,应按较严重情况处理并采取以下措施:
 
疏散人员
,
防止污染扩散;
控制污染
,
并防止人员再进入;
通知实验室
主管领导、安全负责人,查清情况,确定消毒的程序。
 
 



职业暴露报告程序
 
 
 
 
 
 
 
 
 
 
                                                                       
                                                                             
 
 
 
 
                        
                                                              
                                       
   
 
 
 
 
 
 
                                                                
 
 
 
 
 
 
 
 
 
 
发生可疑职业暴露
 
局部处理
 
报告科主任,护士长
 
院感科,院长
 
单位出据介绍信、
情况简介或初步
评估报告书
 
区卫生局
 
区疾控中心
 
 
被
暴
露
者
执
单
位
介
绍
信
及
相
关
材
料到县疾控中心
 
区职业暴露评估专家组进
行核实和评估
 
区疾控中心开具介绍信和评估表
 
被暴露者接受感染监测,当天、
4
周
8
周、
12
周、
24
周检测,并留样
 
开展流调及资料
库
搜检以确定暴露源
 
被暴露者接受阻断药物治疗
 
阴性者排除感染
. 
阳性者确认感染
. 
区职业暴露评估专家组出据职业暴露感染
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