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的利息允许从税前利润中扣除,从而可以抵免企业所得税 这是为什么?

2024-05-05 13:45

1. 企业债务的利息允许从税前利润中扣除,从而可以抵免企业所得税 这是为什么?

所得税是对企业的利润所得征税。利润的来源是企业收入与获取收入所付出的成本费用的差额。企业债务所支付的利息是合法成本费用——财务费用,不是允许从税前利润扣除,而是计算税前利润必须的一项减少额,和管理费用一样。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企业债务的利息允许从税前利润中扣除,从而可以抵免企业所得税 这是为什么?

2. “在公司交纳所得税时,公司债券的利息已作为费用从收益中减除,在所得税前列支”谁能给解释一下么?

“在公司交纳所得税时,公司债券的利息已作为费用从收益中减除,在所得税前列支”,意思是说:企业应交所得税是按利润总额为基数计算的,而利润总额等于收入(或收益)减成本费用,前述的“公司债券的利息”已经入账,即已包括在“成本费用”之中,所以说“已作为费用从收益中减除”。“在所得税前列支”,是说在计算所得税时,这个利息支出已经扣除过了。举例:收入100万元-成本60万元-利息支出20万元=20万元,计算所得税=20*0.25(税率)=5万元。

3. 国债利息收入在企业所得税中应该扣除吗?

一、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82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三、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因此国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扣除。

国债利息收入在企业所得税中应该扣除吗?

4. 国债利息收入在企业所得税中要扣吗? 为什么在做习题的时候不用扣除,国债利息收入不是属于免征收入吗?

一、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82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三、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因此国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扣除。

5. 算企业所得税时,国债利息收入和金融债券收入怎么理解?为什么是-4,而不是+2?

国债利息收入免上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会计利润合计200万含投资收益,所以调整时减去4万不用上,至于金融债券利息收入不享受免征

算企业所得税时,国债利息收入和金融债券收入怎么理解?为什么是-4,而不是+2?

6. 企业购买的债券得到的利息收入交所得税吗

一般的企业购买债券得到的利息收入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但是以下两类除外,
 
 1、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但国债利息收入则属于免税收入。

7. 企业债券利息收入要不要计入利润总额缴纳所得税?

企业债券利息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债券利息收入要不要计入利润总额缴纳所得税?

8. 国债利息收入计免征企业所得税,利息收入是指票面利息收入,还是按摊余成本计算的实际利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以下公式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上述公式中的“国债金额”,按国债发行面值或发行价格确定;“适用年利率”按国债票面年利率或折合年收益率确定;如企业不同时间多次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持有天数”可按平均持有天数计算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即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未经备案,企业不能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表》;

(二)取得财政部国债利息收入的明细资料及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