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院可以领养孩子吗

2024-05-07 12:18

1. 儿童福利院可以领养孩子吗

【法律分析】一、 办理弃婴收养登记,收养申请人需要提供下列证明及材料;1、 收养人申请书。内容必须包括收养人年龄、何时结婚、何原因无子女、婴儿性别、出生时间、收养人身体状况如何;家庭经济状况如何;有无抚养教育小孩能力;收养目的;收养后视亲生儿女对待,不虐待、不遗弃,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等保证,特此证明材料全部完善后,由社会事务科审查材料合格后在申请书上盖章。2、 村委会或居委会(单位)出证。内容:收养人年龄、婚姻状况、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经济状况、有无抚养能力、婴儿性别,是否同意收养人收养。此证明必须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3、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 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长沙市育龄妇女生育证明。5、 公安机关出证:何日何乡镇、村、组何同志报案,何年何月何日何时在何地发现弃婴及婴儿性别、何时出生(如无记载的视生长情况写约多少天),用何物装或包,上穿何色外衣,下穿何色裤,头戴何色帽,是否查实立案。 6、 收养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   办理收养登记必须按要求内容如实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并必须用钢笔书写 二、 收养人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审查后,在登记前应在县级以上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无人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才能办理登记手续。三、 收养人夫妻双方和被收养人登报满60天后,必须同时到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办理登记手续。 四、 收养登记费二百伍拾元,登报费由收养人自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第十三条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第十四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第十五条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儿童福利院可以领养孩子吗

2. 儿童福利院,有健康的宝宝可以领养吗?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儿童福利院,有健康的宝宝可以领养吗?答;亲,可以的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主要根据收养能力评估报告判断);2.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3.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4.年满三十周岁。收养流程:收养申请人通过省厅官网(山东省民政厅→为民服务→山东省儿童收养信息系统)中实名注册个人帐号。收养申请人登录个人帐号,选定意向收养儿童,在选定意向收养儿童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上传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1.收养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上传成功并审核通过后,到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摘要】
儿童福利院,有健康的宝宝可以领养吗?【提问】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儿童福利院,有健康的宝宝可以领养吗?答;亲,可以的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主要根据收养能力评估报告判断);2.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3.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4.年满三十周岁。收养流程:收养申请人通过省厅官网(山东省民政厅→为民服务→山东省儿童收养信息系统)中实名注册个人帐号。收养申请人登录个人帐号,选定意向收养儿童,在选定意向收养儿童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上传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1.收养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上传成功并审核通过后,到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回答】

3. 儿童福利院可以领养孩子吗

法律分析:一、 办理弃婴收养登记,收养申请人需要提供下列证明及材料;1、 收养人申请书。内容必须包括收养人年龄、何时结婚、何原因无子女、婴儿性别、出生时间、收养人身体状况如何;家庭经济状况如何;有无抚养教育小孩能力;收养目的;收养后视亲生儿女对待,不虐待、不遗弃,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等保证,特此证明材料全部完善后,由社会事务科审查材料合格后在申请书上盖章。2、 村委会或居委会(单位)出证。内容:收养人年龄、婚姻状况、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经济状况、有无抚养能力、婴儿性别,是否同意收养人收养。此证明必须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3、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 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长沙市育龄妇女生育证明。5、 公安机关出证:何日何乡镇、村、组何同志报案,何年何月何日何时在何地发现弃婴及婴儿性别、何时出生(如无记载的视生长情况写约多少天),用何物装或包,上穿何色外衣,下穿何色裤,头戴何色帽,是否查实立案。 6、 收养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   办理收养登记必须按要求内容如实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并必须用钢笔书写 二、 收养人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审查后,在登记前应在县级以上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无人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才能办理登记手续。三、 收养人夫妻双方和被收养人登报满60天后,必须同时到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办理登记手续。 四、 收养登记费二百伍拾元,登报费由收养人自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第十三条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第十四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第十五条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儿童福利院可以领养孩子吗

4. 儿童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5. 福利院收养孩子的标准

一、福利院收养孩子的标准有哪些1、福利院收养孩子的标准如下:(1)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2)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3)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4)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2、法律依据:《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下列儿童:(一)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二)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三)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四)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五)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二、领养孩子都需要具备什么条件领养孩子都需要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没有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2、有能力领养孩子;3、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孩子的疾病;4、没有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

福利院收养孩子的标准

6. 福利院收养孩子的标准

法律分析: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是有法律规定的。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上述规定,明确了在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无子女是收养人应具备的重要条件之一,这是根据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因为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按照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夫妻双方一般只能生育一个孩子。为了防止借收养之机达到多子女的目的,所以本条规定收养人只有在无子女的情况下才能收养子女。这样规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和限制我国人口增长的速度。这里所称的“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某个公民生育过子女,但该子女已经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亦属于“无子女”。同时,既不能把‘无子女“理解为没有生育能力,也不能把子女未与其共同生活的情况视为”无子女“。

7. 福利院收养孩子的标准

法律分析:收养福利院孩子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福利院收养孩子的标准

8. 福利院领养孩子收费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去福利院领养孩子原则上没有收费的规定,但是福利院是民政部门自办自营的,所以现在很多地方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需要向福利院缴纳三万至五万的抚育费。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最终是否要收钱,收养子女都需要通过正规的途径,办理完收养手续后才算合法收养。收养人也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领养孩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