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修订

2024-05-19 02:10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修订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二条中的“依照刑法第×条的规定”、“比照刑法第×条的规定”修改为“依照刑法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修订

2. 劳动法2018修改对比

法律分析:突出了以下内容:
一是立法宗旨非常明确,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劳动关系,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是解决目前比较突出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三是解决合同短期化问题。用人单位有自主权,劳动者可自主选择。在涉及劳动关系双方基本权利方面都给予了充分保障,保障劳动关系双方都有一个基本权利。劳动者在就业方面有一个自由流动、自主选择的权利,而用人单位有一个用人用工的自主权,今后不允许对劳动者的流动加以特别限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最基本的原则是提前告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 2018年劳动法修正的意义

1、《劳动法》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权利。《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等。第四章关于工作时间;第五章关于工资待遇;第六章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等均是为了保障劳动者权利。2、《劳动法》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力、生产资料等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要素。《劳动法》的主要内容正是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生产力与生产资料地有机结合,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地发展。3、《劳动法》有利于推动社会法治建设。《劳动法》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不仅规范了用工关系,保障劳动者权利,也明确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自1994年《劳动法》颁布以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系逐渐规范。出现劳动纠纷,劳动者运用申劳动仲裁、诉讼等手段维护自身权利,这就是我国社会法治的明显进步。4、《劳动法》有利于实现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劳动法》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系,引导用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出现纠纷,劳动者也有法可依,依法维权。由此,减少社会矛盾,降低社会犯罪率,有利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5、《劳动法》有利于提升劳动者素养。《劳动法》第六十六条、六十七条、六十八条及六十九条均规定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由此将提升劳动者的专业能力。而且,《劳动法》也提高了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劳动者以《劳动合同》《劳动法》《工伤条例》等维护自身权利。【摘要】
2018年劳动法修正的意义【提问】
1、《劳动法》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权利。《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等。第四章关于工作时间;第五章关于工资待遇;第六章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等均是为了保障劳动者权利。2、《劳动法》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力、生产资料等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要素。《劳动法》的主要内容正是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生产力与生产资料地有机结合,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地发展。3、《劳动法》有利于推动社会法治建设。《劳动法》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不仅规范了用工关系,保障劳动者权利,也明确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自1994年《劳动法》颁布以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系逐渐规范。出现劳动纠纷,劳动者运用申劳动仲裁、诉讼等手段维护自身权利,这就是我国社会法治的明显进步。4、《劳动法》有利于实现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劳动法》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系,引导用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出现纠纷,劳动者也有法可依,依法维权。由此,减少社会矛盾,降低社会犯罪率,有利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5、《劳动法》有利于提升劳动者素养。《劳动法》第六十六条、六十七条、六十八条及六十九条均规定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由此将提升劳动者的专业能力。而且,《劳动法》也提高了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劳动者以《劳动合同》《劳动法》《工伤条例》等维护自身权利。【回答】
谢谢😊【提问】
2018年劳动法修正的亮点?【提问】
劳动法在实施过程中目前出现的短板和问题?【提问】
亮点之一: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亮点之二:对设立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亮点之三: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权利【回答】
问题: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且不规范;最低工资未得到全面执行 拖欠工资现象仍时有发生超时加班现象普遍 劳动条件极为恶劣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足 劳动争议处理效率低【回答】
亮点能不能稍微详细展开一点,谢谢😊【提问】
出现的问题怎么规避或者运用探索?【提问】
新旧劳动合同法比较 劳动合同法的几个重点问题 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 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见《劳动合同法》第4条。 二、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见《劳动合同法》第19条。 三、劳动合同分三种,鼓励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列举了三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新增加了对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当劳动者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同意,除非存在法定事由。 特别注意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见《劳动合同法》第12、13、14、15条。 四、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 1、增加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与原《劳动法》及《条例》相比,新法第38条新增加了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在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虽然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增加了用人单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与原《劳动法》及《条例》相比,新法第39条新增加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1)如果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或者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进行生产性裁员的注意点;【回答】
(1)裁员程序: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 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2)用人单位在进行生产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增加了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与原《劳动法》及《条例》相比,新法第42条新增了下列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新增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五、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扩大。 1、除了劳动者因自身原因而提出辞职,或者用人单位依照新法第39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6种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之外,所有因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等情况,用人单位均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上限: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回答】
3、注意根据新法97条的规定:2008年1月1日起,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补偿金计算所需的工作年限起算日期为2008年1月1日。因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不受影响。 六、关于集体合同的操作 新法第51,54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七、设立“赔偿金“的相关规定,大幅增加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 新法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新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新法第87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 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回答】
八、不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双薪;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上述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次数的起算,自2008年1月1日起算。 九、新法加重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的其他四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情形被纳入到行政处罚范围,并辅之赔偿责任。新法第81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明确用人单位强迫劳动等四类情形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四类情形,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3、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将受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4、用人单位未在限期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或社保转移的,应负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证明,并在15日内未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新法突出职业危害防护。 1、新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招用劳动者时,如实告知……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新法第42条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回答】
出现的短板问题怎么规避或者运用探索?【提问】
1、不签劳动合同代价高昂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休息休假纳入劳动合同 促使用工时间的合法化。
3、未尽告知义务可能属“欺诈” 避免用人单位在招工中,提供虚假信息,刻意隐瞒职业危害。
4、合同自然终止也要支付补偿 除劳动者原因不能续约的外,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的补偿标准与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标准完全一样。【回答】
5、用人越久经济补偿越多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以3倍封顶,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6、用代通知金可更快“炒人” 方便用人单位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对解约时间作灵活选择。
7、试用期最多不得超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是以劳动合同的成立为前提。
8、使用劳务派遣工难避责 一些用人单位热衷于使用劳动派遣工,除了在用人策略上的考虑外,还希望能规避责任。
9、大规模“炒人”程序要合法 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才可以裁减人员。
10、对特殊员工不得随意解雇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回答】

2018年劳动法修正的意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

[开心]您好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心]~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zui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劳动者的会法权益,为保证良好的阅读体验,建议不要缩放浏览器大小哦~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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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

一、老板不发工资该怎么解决
1、老板不发工资的解决方式有: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工资等;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怎样的
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4、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5、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6、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如下:“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baoli、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如下:“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baoli、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回答】
公司老板非法经营(做养老院的),但手下员工不知情,出事后,要员工还债(赔这几年的劳动工资)合法吗【提问】
亲!您好!针对您说的公司老板非法经营(做养老院的),但手下员工不知情,出事后,要员工还债(赔这几年的劳动工资)合法吗。不合法。企业有问题第一责任是企业法人。【回答】
只有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还故意做出此等行为者,才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因此不会追究不知情的员工的法律责任。【回答】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回答】
可他们说不理会或不还债要被抓去坐牢【提问】
亲,去法院起诉公司老板。跟您们没有关系,怎么判你们坐牢。【回答】
没有存在犯罪行为,因为公司催债,不知道怎么办,那公司再打电话过来怎么说,公司这是人民政府说的,这几年累的个死就赚了几万块钱还要还债[流泪]【提问】
怎么可能,公司违法,又不关员工的事,要罚也罚老板。【回答】
老板被抓了,要我们把工资退回去,累死累活工作几年就赚几万块钱,还要还债[流泪]【提问】
“公司犯法,如果员工知晓并且犯罪过程中的,应当与公司一并承担刑事责任。员工如果发现公司存在违法犯罪的事宜,在保障人身权利的同时建议报警处理,并与该公司划清界限,以免给自己造成严重的后果。”【回答】
 公司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该公司内的员工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要看案件情节、员工的参与程度、所起作用、造成后果等等。
在我国《刑法》规定中,有很多罪名就具体规定单位犯罪的定罪和处理规定,典型的可以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回答】
员工是否构罪的判断标准以是否直接参与公司的犯罪活动为标准来区分员工,员工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的员工,比如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的案件中,负责开拓业务,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的业务经理;二、不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的员工,比如在网络诈骗案件中,为公司的诈骗活动提供技术支持的员工。
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的员工,客观上直接参与了犯罪活动,主观上也认识到公司的经营模式(是否认识到是犯罪,并不影响罪名的成立),很可能会构成犯罪;不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的员工,只是为公司的犯罪活动提供了帮助,是否构成犯罪,关键看主观上是否明知公司的经营模式,如果证据可以证明对公司的经营模式存在主观明知,那么是可能会构成犯罪的(如果是单位犯罪,也很可能会不构罪)。【回答】
亲,只要坚持你们没有存在犯罪行为不用惧怕老板,坚持维权。【回答】
可我们在养老院工作,就是帮助推销,老板犯罪,我们根本不知道,工作做几年就没做了,好几年了,今天突然接到电话,说老板犯罪被抓了,要我们上交这几年的工贤【提问】
亲,这是不合理的。【回答】
那人民政府说要我们还债,几年的工资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啊【提问】
老板犯罪,法院要罚员工的工资,合理吗不合理“不合理 员工不是公司的股东,不承担公司的亏损。 并且就算员工是公司股东,但员工同时在公司任职时,也不能扣员工的工资,只能扣除股东的投资收益(分红)。”【回答】
亲!跟政府没有关系,一切以法庭判决为准。政府没有权利要求你们还什么钱,小心是欺诈,最好去了解清楚案件。不用担心。【回答】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第二章 促进就业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

亲,你这种情况是之前没签合同?【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提问】
你好,是这样的,上个月19号我搬来义乌一家公司上班,并没有签劳动合同,给我开的3000工资,今天晚上6点是已经下班了,刚刚是晚上11点钟,我回公司拿点东西,老板看见我,说让我去一下办公室给我安排明天的活,后面我直接走了,后面老板问我什么情况,我说回去了,明天的事情明天干。他就表示我明天不用来了,并要结一下工资 我觉得我花了蛮多时间和精力搬到这儿并拿着比上份工作工资低的多的的岗位来边学边上班,这样仅仅因为说了明天的事情明天干就把我辞退并提出群,认为很不合理,而且前段时间刚来一个星期就要把原先定的晚上六点下班改到十点下班被我拒绝,这种老板,只能是社会上的毒瘤,我需要怎么给自己维权呢【提问】
亲,你这种情况是之前没签合同?【回答】
是的【提问】
亲。没合同有点不好办,你有过跟你们老板协商过?【回答】
我手机倒是有很多能证明我在那上班过的照片【提问】
亲,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维权的方式可以是向有关的部门进行,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双倍薪资的赔偿,同时如果是违法辞退的话,还可以要求进行经济补偿,如果有造成损失的还需要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回答】
向当地司法所举报吗,如果需要仲裁的话,我需要准备那些材料呢,老板说我明天不用去上班了,也等于是口头说的,我是还需要继续回去上班吗,上班没有满一个月也可以要双倍赔偿吗,需要满足哪些证据证明是违法赔偿呢律师?,这些工资给双倍也难平我心,花了蛮多时间和精力搬到这里,这种老板多了这个社会就完了【提问】
亲,1、劳动者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3、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