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属于债权债务吗

2024-05-13 23:24

1. 工资属于债权债务吗

法律分析:属于。劳动工资债权,是指劳动者享有的作为劳务报酬形式的工资给付请求权。从内涵上看,是指基于劳动台同关系而产生的工资报酬请求权;从外延上看,是指各类企业组织的劳动者享有的工资报酬请求权,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台同关系的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请求权。工资具有人身属性,不可以作为债权转让。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属于债权债务吗

2. 工资属于债权债务吗

一、工资属于债权债务吗1、工资属于债权债务。劳动工资债权,是指劳动者享有的作为劳务报酬形式的工资给付请求权。从内涵上看,是指基于劳动台同关系而产生的工资报酬请求权,从外延上看,是指各类企业组织的劳动者享有的工资报酬请求权,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台同关系的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请求权。工资具有人身属性,不可以作为债权转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别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二、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债权债务转移条件如下: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诉讼中的债务也可以有第三人承担;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

3. 工资属于债权债务吗

属于。劳动工资债权,是指劳动者享有的作为劳务报酬形式的工资给付请求权。从内涵上看,是指基于劳动台同关系而产生的工资报酬请求权;从外延上看,是指各类企业组织的劳动者享有的工资报酬请求权,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台同关系的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请求权。工资具有人身属性,不可以作为债权转让。
一、股东出资请求适用诉讼时效吗
出资请求权是公司对股东所享有的债权请求权,其不适用诉讼时效。原因在于股东出资义务具有较强的公法性质,不能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缴付出资请求权是基于股东的法定出资义务而由公司享有的法定债权请求权,不同于基于当事人合意产生的意定债权请求权,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处置。
而且援引诉讼时效对公司债权人不公平,因为往往是债权人而非公司内部人员启动追索出资请求权的程序,而公司成立到债权人发现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时间间隔往往都在两年以上。
如果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则使债权人无法获得救济,从而保护了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将产生非常不公平的后果。
二、劳动仲裁是在哪个部门?
劳动仲裁部门归劳动局管,劳动局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职责是;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故意;指导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4、做好本辖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5、负责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属于债权债务吗

4. 工资是债权债务吗

属于。劳动工资债权,是指劳动者享有的作为劳务报酬形式的工资给付请求权。从内涵上看,是指基于劳动台同关系而产生的工资报酬请求权;从外延上看,是指各类企业组织的劳动者享有的工资报酬请求权,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台同关系的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请求权。工资具有人身属性,不可以作为债权转让。
一、同工同酬是什么意思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成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这里的劳动报酬即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得到的全部工资收入。作为劳动者平等尺度的劳动标准,有法定劳动基准和本单位劳动标准之区分,而有的法定劳动基准在我国现阶段存在地区差异,所以,劳动平等主要是本单位范围内的平等和本地区范围内的平等。
对于事业单位的编内人员与编外人员是否需要同工同酬,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与事业单位中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才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而编内人中不受劳动法约束。因此,两种人员分别受不同法律规定,所以要求两者人员进行同工同酬比较难,虽然不是很公平。
二、劳动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建立劳动关系,但建立劳动关系必须明确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不明确则无法确定合同何时终止,如何给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引发争议。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所谓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这里的工作内容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是指劳动时间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中,必须用来完成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的时间。一般由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工作日、工作周)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以保证最有效地利用工作时间,不断的提高工作效率。休息休假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劳动者按规定不必进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
6、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工资支付办法;
(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4)工资调整办法;
(5)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条款的约定,要符合中国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7、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在的工作单位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面共同筹资,帮助劳动者及其亲属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防止收入的中断、减少和丧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5. 工资属于债权债务吗

属于。劳动工资债权,是指劳动者享有的作为劳务报酬形式的工资给付请求权。从内涵上看,是指基于劳动台同关系而产生的工资报酬请求权;从外延上看,是指各类企业组织的劳动者享有的工资报酬请求权,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台同关系的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请求权。工资具有人身属性,不可以作为债权转让。《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工资属于债权债务吗

6. 职工债权包括工资吗

所谓的职工债权,包括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 职工债权包括薪资吗

法律分析:所谓的职工债权,包括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第二款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职工债权包括薪资吗

8. 职工债权包括工资吗

法律分析:所谓的职工债权,包括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第二款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