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不同点

2024-05-09 07:26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不同点

因为两者涉及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不同。
企业合并可以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实质上是同一集团下企业财产与资源的重新分配。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计量之和。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交易合并,即排除判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情况以外的其他的企业合并。

扩展资料企业合并的法律特征:
1.企业合并的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
2.企业合并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企业合并涉及相关公司股东、债权之利益,并可能关联国有资产权属移转,必须依法对合并行为予以规制。对于特殊类型的企业合并,除了依法订立合并协议以外,还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3.企业合并是一种协议行为,而非行政行为。
4.企业合并中的公司类型受到限,多数国家的公司法对于公司合并采取种类限制主义,要求只有同类责任形式的企业才可以合并。少数国家或地区采取非限制主义,不论合并公司属何种责任形式都可以合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不同点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不同点

因为两者涉及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不同。
企业合并可以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实质上是同一集团下企业财产与资源的重新分配。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计量之和。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交易合并,即排除判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情况以外的其他的企业合并。

扩展资料企业合并的法律特征:
1.企业合并的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
2.企业合并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企业合并涉及相关公司股东、债权之利益,并可能关联国有资产权属移转,必须依法对合并行为予以规制。对于特殊类型的企业合并,除了依法订立合并协议以外,还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3.企业合并是一种协议行为,而非行政行为。
4.企业合并中的公司类型受到限,多数国家的公司法对于公司合并采取种类限制主义,要求只有同类责任形式的企业才可以合并。少数国家或地区采取非限制主义,不论合并公司属何种责任形式都可以合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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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怎样的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交易合并,即排除判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情况以外的其他的企业合并。
 
 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实质上是同一集团下企业财产与资源的重新分配。所以严格意义上的企业合并是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怎样的

4. 通俗解释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区别?

1、定义不同同一控制是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是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交易合并,即排除判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情况以外的其他的企业合并。2、性质不同同一控制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实质上是同一集团下企业财产与资源的重新分配。非同一控制是指两家毫不相干的企业之间的合并,即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交易合并。3、意义不同同一控制一定程度上并不会造成构成企业集团整体的经济利益流入和流出,最终控制方在合并前后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并没有发生变化。非同一控制: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拓展资料: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资产合为一体,组成一个新企业的行为过程。企业合并的结果是,新企业的资产等于各个合并企业的资产总和。企业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其中一个企业接收了其他企业的资产 (包括债务)后继续存在而其他企业被解散的合并方式。在这种方式中,解散的企业称为被合并企业,继续存在的企业称为续存企业。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在所有企业都解散的基础上,设立一个新企业的合并方式。企业合并的效应,主要是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规模经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同点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定义中的“同一方”,是指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投资者;
“相同的多方”,根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约定,在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行使表决权时发表一致意见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控制并非暂时性,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较长的时间内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
“较长的时间”通常指1年以上(含1年)。总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主要特征是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并且不是暂时性的。

扩展资料合并登记依照合并中不同公司的生灭变化经可分为三种情况办理工商登记:
1、设立登记。企业设立登记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前提,非经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不得从事商业活动。
2、变更登记。存续企业合并并行为的完成,使其股东、公司章程、资本结构均发生了重大变化,需办理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无论新设合并、吸收合并都必须导致其中一方或多方当事公司主体资格的消灭。这也是中国《公司法》第109条规定法定解散的情形之一,因此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同点

6.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可以这样理解:同一控制各方的最终控股母公司均为同一家公司,所以交易并不是建立在公允价值基础上的, 故支付的对价与取得资产的账面价值差异计入资本公积。
同一控制各方的最终控股母公司均为同一家公司,也就视同合并前被合并方已经实现的留存收益自始自终是集团的,所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后,也要作为留存收益体现。而在编制合并抵消分录的时候,被合并方的净资产(即权益部分)已经与长期股权投资抵消掉了,并没有把被合并方以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体现出来,所以在权益内部进行了重分类,对方科目调整了资本公积,至于为什么调整资本公积?是为了保证权益的数字不变。

7. 非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区别

一.非企业合并,就是一个企业对另外一个企业进行投资,但是投资额度,还没有达到控制的情况,也就是说不能够对被投资企业形成方针、政策与决策的决定权,也就是没有形成母子公司的性质。
二·所谓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的是二者在合并之前不受相同的关联方控制,即二者不属于同一个集团内部。

非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区别

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区分及处理原则对比?

一、 区别: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属于交易,本质上是资产、负债的重新组合;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关联的企业之间进行的合并;以市价为基础,交易作价相对公平合理。二、处理原则: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遵循非市场交易理念,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不确认投出资产的处置损益。初始投资成本与所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遵循市场交易理念,购买方应以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购买方应确认所投出资产的处置损益。拓展资料:企业合并的法律特征1.企业合并的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2.企业合并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企业合并涉及相关公司股东、债权之利益,并可能关联国有资产权属移转,必须依法对合并行为予以规制。对于特殊类型的企业合并,除了依法订立合并协议以外,还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3.企业合并是一种协议行为,而非行政行为。4.企业合并中的公司类型受到限制。多数国家的公司法对于公司合并采取种类限制主义,要求只有同类责任形式的企业才可以合并。少数国家或地区采取非限制主义,不论合并公司属何种责任形式都可以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