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2024-05-05 07:26

1. 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你好!
1.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2.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账务处理
3.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账务处理
企业收到的因享受税收优惠而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各种税金,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中核算。
4.分期收款方式下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
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应收款(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未实现融资收益(差额)
每期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确定利息收入时: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
5.委托代销商品的账务处理
(1)视同买断方式
①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那么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代销商品交易,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在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委托方应确认相关销售商品收入。
②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那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2)收取手续费方式
在这种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应在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并收到受托方开具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6.销售退回、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
(1)销售退回
①对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若原发出商品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发生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②对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成本等。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企业发生的销售折让,在发生时只冲减当期销售收入,不调整主营业务成本,账务处理比照销售退回的相关部分进行。
7.附有销售退回条件商品销售的账务处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望采纳谢谢!

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2. 销售类账务处理


3. 关于销售收入的会计账务处理

当年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20
“贷”应收账款20
20汇算时要调增金额

三年后处理
“借”坏账准备20
“贷”应收账款20 

销售折让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后时,应在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额的,还应当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假如供销双方合同订单双方约定价款为1020元,而到实际付款时,对方只付了1000元,另外的20元,我公司也不准备收回了”。从你提问主题来说,不属于确认销售收入之后折让。还是依照以上二项选择分录吧。 

你公司也不准备收回了20元,我建议及时办理手续老板同意申批,会计进行内转依据分录
“借”利润分配-税后利润调整20
“贷”应收账款-对方全称20
这样分录也是合理,不违反税务,免汇算所得税调整。

关于销售收入的会计账务处理

4. 产品销售的会计处理是什么?

产品销售的会计处理: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存货跌价准备。贷:库存商品。

产品销售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销售产品时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 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原材料),本期销售其生产的应纳消费税产品,应纳消费税产品的售价为24万元(不含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产品成本为15万元。该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产品已经发出,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款项尚未收到。根据这项经济业务,企业可作如下账务处理:
(1)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240 000×17%=40 800(元)
(2)应交的消费税=240 000×10%=24 000(元)
借:应收账款280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 8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4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4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50 000
贷:库存商品150 000
企业用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或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有关的成本。例如,企业以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应交的消费税计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企业以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应交的消费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频道。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产品销售的会计处理是什么?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5. 销售费用的账务处理

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一)销售费用的概念及内容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以及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等费用。
注意:业务招待费不属于销售费用,而是管理费用。
(二)销售费用的账务处理
销售费用不能归集到特定对象。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银行存款/原材料等
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中,期末没有余额。
一、计提工资按应发还是实发
计提工资是按应发数发放。
计提时: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工资(应发数),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其他应收款--社保、住房公积金。
二、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的区别
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的科目。合同取得成本可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合同取得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发生上述合同取得成本时,借记合同取得成本,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对合同取得成本进行摊销时,按照其相关性借记“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合同取得成本。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结转的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是当交易双方的交易合同达成后,由于交易的达成与交易的执行往往存在着时空上的分离,因此,如何保证交易双方忠实地履行已达成的交易合同是保证交易达成的又一重要因素。为了做好这一点,同样又需要社会付出一定的资源。除了交易双方为了这一目的而花费的费用以外,从社会整体上来看,需要抽调大量的人力、物力服务于该方面。

销售费用的账务处理

6. 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

销售业务账务处理:

主营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应按实际收到、应收或者预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对于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主营业务成本的账务处理:

期(月)末,企业应根据本期(月)销售各种商品、提供各种劳务等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等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平时的营业成本按计划成本或售价结转,月末,还应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其他业务收入与成本的账务处理:

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一个企业的主营业务可能是另一个企业的其他业务,即便在同一个企业,不同期间的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内容也不是固定不变的。

当企业发生其他业务收入时,按以收取或应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确定的收入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确认有关税金;在结转其他业务收入的同一会计期间,企业应根据本期应结转的其他业务成本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累计折旧”“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5-0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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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销售商品时基本账务处理是什么?

        销售商品对基本账务处理是什么?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借: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库存存货,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或存货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销售商品时基本账务处理是什么?

8. 销售有什么情况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以下八种行为归入视同销售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他机构用于销售;(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企业会计准则》商品销售收入只有在同时满足下述五个条件时方可予以确认:
  一、企业己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四、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针对会计和税法对视同销售收入的认定不同,现通过案例对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谈谈个人看法。 
  【例1】某上市公司(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从2009年开始全国实施消费型增值税,为简化核算,这里假设该工程项目不属于抵扣范围),该产品的生产成本为20万元,计税价格为30万元,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 
  分析:此笔业务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八种视同销售行为中第4种情况,将自己的产品用于工程项目时,按生产成本转账,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251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
  【例2】某上市公司以原材料对外投资,双方协议按成本计价。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100万元,计税价格为130万元。原材料的增值税税率为17%。 
  分析:此笔业务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八种视同销售行为中第5种情况,按原材料成本转账,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21000
    贷:原材料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21000
  【例3】某上市公司,年终为奖励10名先进工作者,公司以其生产的成本为2000元的洗衣机作为福利发放给企业职工。该型号冰箱的计税价格为每台3000元。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分析:此笔业务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八种视同销售行为中7第种情况,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351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351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5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
  【例4】企业将生产的一批产品无偿捐赠给福利机构,该批产品的成本为150000元,市场售价为2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分析:此笔业务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八种视同销售行为中第8种情况,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184000
    贷:库存商品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