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什么区别呢,如何理解呢?

2024-05-14 17:58

1.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什么区别呢,如何理解呢?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以下区别:
一、级别
1、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
2、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属于会员制的非营利性法人。
二、数量
1、中国证监会只有一家。
2、中国证券交易所有四家: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及台湾证券交易所。
三、功能
1、中国证监会更加偏向: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2、证券交易所更加偏向:提供证券交易场所,由于这一市场的存在,证券买卖双方有集中的交易场所,可以随时把所持有的证券转移变现,保证证券流通的持续不断进行。



扩展资料: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成立时间:
一、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
二、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正式营业。截至2009年年底,上证所拥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证券数1351个,股票市价总值184655.23亿元。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四、香港的证券交易历史悠久,早于19世纪香港开埠初期已出现,香港最早的证券交易可以追溯至1866年。香港第一家证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经纪协会于1891年成立。
五、台湾证券交易所位于台湾台北市信义区的台北101大楼之内。也是台湾唯一之证券交易所。1961年10月23日台湾证券交易所正式被批准成立,1962年2月9日起正式对外营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证券交易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证监会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什么区别呢,如何理解呢?

2. 科创板的发行上市审核和注册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也就是在注册制的试点前提之下,上交所可以提交负责科创企业的上市审核,之后由证监会来发行股票并同时进行注册。

发行人按规提交申请,上交所审核问询在发行人首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来制作申请的文件,之后才能在科创板上市,首先要有一位保荐人保荐,同时按照证监会的有关制作规定向上交所申报,上交所申报之后,收到注册文件的5个工作日之内就必须向申请人作出回复,告知是否受理的决定。在决定是否受理的过程中,上交所需要通过向发行人提出审核的问询,发行人回答问题的方式由此来展开审核的全部工作。同时要根据个股在科创板的定位,来判断发行人所持个股是否符合发行的条件,以及信息披露要求和上市所规定的规则,上交所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作出审核意见,同时无论是同意或者不同意发行人的证券发行,这个决策的过程和结果都必须对外公开。

审核资料送交证监会,决定是否予以注册
如果上交所在进行审核询问之后,同意发行人的股票公开发行,并且在科创板上市的话,那么这些审核意见以及原本发行人注册申请的文件,还有过程中的相关审核资料,都必须要全部打包之后送给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如果审核之后不同意发行人的股票公开发行,也拒绝其股票上市的话,那么上交所可以直接作出终止发行上市的审核决定,并且告知发行人。在证监会收到上交所所呈报的审核意见以及其他的注册申请文件资料之后,就应当履行发行注册的程序,在这个过程中要确保上交所发行的审核内容是否有遗漏,以及审核的程序是否符合原本的规定,如果以上两项都没有任何差错的话,就可以继续检查发行人的条件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及其他的重大方面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如果在审核的过程中,证监会认为需要进一步提供说明或者落实部分事项的话,可以返回交易所进行下一步的问询,一般来说中国证监会会在20个工作日之内对于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决定,而同意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以及原因都会公开示众。

特定对象融资简易程序近日科创板的融资制度推出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简易程序,而对于适合运营规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股票。
在上交所受理简易程序申请之后,就可以对保荐人发表审查意见,过程中不必再进行审核问询,在受理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出具审核意见,并且交由证监所注册,同样的证监所会在收到审核意见的三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是否予以注册的决定,由此科创板的上市公司融资审核周期将会得到进一步的缩短。

3. 围绕贯彻落实《指引》要求,上交所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中有何具体措施?

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坚持从严监管,加强监管协同,稳步推进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做好增量项目申报。新申报企业应在申报时全面落实《指引》要求,依法依规清理股权代持、披露股东信息、提交专项承诺。保荐机构应当对股权代持、临近上市前突击入股、入股价格异常等“三类情形”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上交所受理时将重点核对发行人、中介机构是否按照《指引》要求落实相关事项,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的锁定期是否符合要求等。二是存量项目分类处理。对在审项目以及已通过上市委审议尚未注册的项目,上交所将及时通知相关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补充披露股东相关信息并进行核查。对于不存在股权代持、突击入股、入股价格明显异常等问题或前期审核问询阶段已对前述问题作出说明或披露的企业,按照规定提交专项承诺后,正常推进审核程序。三是统一问询标准。上交所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合理提出问询问题,同类问题的披露与核查范围将保持一致。在审核中,上交所将进一步关注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和核查问题,区分企业情况分类处理,有针对性地发出补充问询,重点关注入股价格明显异常的自然人股东和多层嵌套机构股东的信息披露和核查工作。四是压严压实责任。结合前期发布的“常见问题自查表”和《科创板保荐业务现场督导指引》,上交所将进一步压严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责任,严把上市企业入口关。拟上市企业未如实说明或披露股东信息,或相关中介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上交所将予以严肃查处;涉嫌违法违规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五是加强监管协同。上交所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监管协同和信息共享,发挥监管合力。对企业存在反洗钱管理、反腐败要求等方面问题的,上交所将及时提请证监会启动意见征询程序。市场主体对《指引》具体适用有重大疑问的,可及时向上交所咨询反映。

围绕贯彻落实《指引》要求,上交所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中有何具体措施?

4. 证监会同意4家企业科创板IPO注册是什么意思?

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4家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所谓IPO注册制,是相对于审批制、核准制来说的,但“审批”的本质没有变化。也就是说,一家企业能不能上市,是否符合上市条件,每股卖多少钱,发行规模多大,什么时候发行,基本上都由监管部门确定。监管部门不仅要看拟上市公司是不是符合产业政策,还要看企业的盈利能力、发展前景。拓展资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国务院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在证监会内部,专门设有期货监管部,该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中国证监会设在北京,现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1名;会机关内设20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根据《证券法》第14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国务院证券委是国家对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

5. 科创板的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是怎样的?

也就是在注册制的试点前提之下,上交所可以提交负责科创企业的上市审核,之后由证监会来发行股票并同时进行注册。

发行人按规提交申请,上交所审核问询在发行人首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来制作申请的文件,之后才能在科创板上市,首先要有一位保荐人保荐,同时按照证监会的有关制作规定向上交所申报,上交所申报之后,收到注册文件的5个工作日之内就必须向申请人作出回复,告知是否受理的决定。在决定是否受理的过程中,上交所需要通过向发行人提出审核的问询,发行人回答问题的方式由此来展开审核的全部工作。同时要根据个股在科创板的定位,来判断发行人所持个股是否符合发行的条件,以及信息披露要求和上市所规定的规则,上交所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作出审核意见,同时无论是同意或者不同意发行人的证券发行,这个决策的过程和结果都必须对外公开。

审核资料送交证监会,决定是否予以注册
如果上交所在进行审核询问之后,同意发行人的股票公开发行,并且在科创板上市的话,那么这些审核意见以及原本发行人注册申请的文件,还有过程中的相关审核资料,都必须要全部打包之后送给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如果审核之后不同意发行人的股票公开发行,也拒绝其股票上市的话,那么上交所可以直接作出终止发行上市的审核决定,并且告知发行人。在证监会收到上交所所呈报的审核意见以及其他的注册申请文件资料之后,就应当履行发行注册的程序,在这个过程中要确保上交所发行的审核内容是否有遗漏,以及审核的程序是否符合原本的规定,如果以上两项都没有任何差错的话,就可以继续检查发行人的条件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及其他的重大方面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如果在审核的过程中,证监会认为需要进一步提供说明或者落实部分事项的话,可以返回交易所进行下一步的问询,一般来说中国证监会会在20个工作日之内对于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决定,而同意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以及原因都会公开示众。

特定对象融资简易程序近日科创板的融资制度推出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简易程序,而对于适合运营规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股票。
在上交所受理简易程序申请之后,就可以对保荐人发表审查意见,过程中不必再进行审核问询,在受理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出具审核意见,并且交由证监所注册,同样的证监所会在收到审核意见的三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是否予以注册的决定,由此科创板的上市公司融资审核周期将会得到进一步的缩短。

科创板的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是怎样的?

6. 怎么理解股市中的科创板?


7. 科创板交易规则

科技创新板交易规则如下:
1.价格限制:
上市前5日无涨跌幅限制,第6个交易日执行20%的涨跌幅限制。
虽然前五天没有涨跌幅限制,但有临时停盘制度:盘中股价首次较开盘价涨跌30%和60%,各停牌10分钟。
2.交易时间:
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其中开盘价和竞价时间为上午9:15-9:25,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为上午15:05-15:30。
3.买卖原则:
申请买入时:单次申请数量应不少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增加1股,如201股、202股。
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不少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增加1股。余额不足200股时,应一次性申报卖出。
4.保证金交易
科创板上市首日的股票可以成为融资融券的标的股票,投资者可以进行融资融券。

科创板交易规则

8. 科创板股票交易有哪些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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